译英诗(六首)(第2/3页)

诗是歌谣体,文字极简单,意义极明显,音节极响亮,气势极雄壮,非如此不足以赞咏这一段可歌可泣的事迹。文字在诗人手里,就应该如软泥在雕塑家的手里一般,服服帖帖地任由捏弄。丁尼生使用文字的本领已臻化境。读此诗就像是吊古战场,恍如身临其境,但闻战马嘶鸣,只见血肉横飞。也许读此诗不如听朗诵,朗诵可能更传神。开始时音节轻快,“半里格,半里格”(一里格是约当三公里),骑兵徐徐前进。一声冲锋令下,石破天惊。然后“无话可说……不问为什么……只知奉命去做”,点出了全诗的精髓所在。然后形容炮火,右边,左边,前边,六百骑兵陷入袋形阵地。然后进行肉搏,杀敌致果。然后功成而退,再度遭受炮轰,右边,左边,后边,又是三面受攻。剩下来的已不是六百了!

服从是军人的天职,错误的命令也得服从,有了这种绝对服从的精神然后才能奉行不错误的命令。重理性的崇奉个人自由的人也许不能同意,但是在军队里这种服从仍是必要的。

四、你问我为什么

丁尼生是英国维多利亚时代的大诗人,生于一八〇九年,卒于一八九二年,差不多把维多利亚整个时代包括在他的一生之中,他继华兹华斯为桂冠诗人。他的思想及其作品最能代表他那一个时代的精神。他生时声誉之隆一时无双,但在死后即一落千丈,也许就是因为他太能代表时代精神,那时代已经过去,所以他也跟着落伍了。平心而论,他的作品在技巧方面是上乘的,当作纯粹艺术品来欣赏,自有其不朽的价值,而他的思想尽管过时,也自有其历史的意义。

《你问我为什么》可以说是一首完全说理的诗,不过说得干净利落,而且在形式上具备了诗的条件。从这首诗可以窥见丁尼生的性格的一斑。粗译大意如下:

你问我为什么,既然不适意, 我还要居住在这地方, 此地的雾使人迷惘, 对着苍茫大海只好垂头丧气。
这是自由人耕作的国土, 是庄严的自由所选中的, 在这地方无论是敌是友环绕你, 你可以把想说的话说出。
这是一个政局稳定的国家, 有名的古老的泱泱大国, 从一个事例到另一个, 自由的基础慢慢地在扩大;
这里党争很少酿出事端, 一些不同的思想 由它一步步地酝酿, 有充分时间与空间去发展。
如果有组织的团体压迫 言论,把独立的思想 看成为犯罪一样, 个人的自由从此沉默, 纵然英格兰的威名 三倍地远播海外各国—— 纵然国家的每条沟壑 都被金沙填得阻塞不通—— 吹送我离开这个港口, 狂风哟!我要去寻较温暖的天, 我要在我死去之前, 去看看南方的棕桐和庙堂的巨构。

这首诗作于一八三三或一八三四年,发表于一八四二年。英国当时正因为改革案而举国骚然,此诗盖有感而作。所谓改革案,乃政府所倡导,旨在扩大议员选举的投票基础,并改革选举制度的不公及弊病,由阁员约翰·罗素于一八三一年提出,经过剧辩,于一八三二年通过。以后还有第二项改革案及第三项改革案,使英国政治更迈向于民主。丁尼生属于“开明保守”一派,继承十八世纪勃尔克的政治理想,主张逐渐改良。

丁尼生这首诗开端自问为什么住在英国而不远走高飞。当时移民海外之风甚盛,或到美洲,或到澳洲。丁尼生说他宁可驻守在这以雾著名的地方,盖因这地方有政治言论的自由,而且是于稳定中求进步的国家,法国大革命闹得天翻地覆,而英国则免于流血暴动之危。英国之可爱处在此。如果英国没有言论自由,纵然英国再富,黄金遍地,他说他也要移民到欧洲的南部去,去享受较温和的天气,去欣赏艺术的杰构。

很简单很纯洁的一点爱自由的情绪使得这首诗成为不朽。

五、题骷髅杯

拜伦十岁意外地袭承了男爵,成为“纽斯台寺院”寓邸主人。二十岁的时候(一八〇八年),他的一位园丁在土里掘出了一具骷髅。死人的头骨,眼睛是两个大窟窿,鼻孔是两个小窟窿,嘴巴是一个大窟窿镶着两排牙齿,粼粼白骨,好像是在苦笑,那样子相当可怖,纵然不说是不祥之物,至少不是可供赏玩的东西。但是禀性浪漫的拜伦看了,逸兴遄飞,居然把它刷洗干净,配上木座,制成为一只酒杯。这只酒杯使用过多少次,我们不知道。我们知道,他当时作了一首小诗《题骷髅杯》。诗曰:

别惊,莫以为我是亡魂: 我只是骷髅一具, 我和活人的脑袋不同, 我永远洋溢着情趣。
我曾生活,恋爱,饮酒,和你一样: 我死了,任尸骨埋在地下; 斟满吧,你不会伤害我; 蛆虫有比你更脏的嘴巴。
盛起泡的葡萄酒, 总比蚯蚓在里面繁殖强; 在这杯中注满了 玉液琼浆,胜似为虫贮粮。
也许我曾一度才情横溢, 让我再帮别人显露才华; 哎呀!我们脑浆枯竭时, 什么比酒更能代替它?
能饮直须饮;你和你的人, 有一天死去,像我一样。 另一批人会把你挖掘出来, 捧着你的骷髅喝酒歌唱。
为什么不?短短人生之中 骷髅引发无限的哀伤; 如今幸免于蛆虫泥土的侵蚀, 总算有机会派上了用场。

此诗发表于一八一四年。早年之作,没有什么特别可称之处,不过借题发挥也颇有一点情趣。骷髅做杯,震世骇俗,正是拜伦一贯作风,借骷髅寄感慨,也透露了拜伦的忧郁性格的气息。骷髅引人想到生死这一大事因缘,是很自然的事。莎士比亚《哈姆雷特》五幕一景,哈姆雷特看到两颗骷髅,不禁感叹:“大好头颅涂满了泥土,莫非就是他一生辛苦的结局……”在我们中国文学里,骷髅也常被提起。“庄子之楚,见空髑髅,髐然有形,撽以马捶。”“子列子适卫,食于道,从者见百岁髑髅攓蓬。”曹植《髑髅说》:“顾见髑髅,块然独居。”《唐诗纪事》:“有病疟者,子美曰:‘吾诗可以疗之。’病者曰:‘云何?’曰:‘夜阑更秉烛,相对如梦寐。’其人诵之,疟犹是也。杜曰:‘更诵吾诗,云子璋髑髅血模糊,手提掷还崔大夫。’诵之,果愈。”这血模糊的髑髅是新斩下来的头,也许比那髐然有形的白骨更可怕。

骷髅做杯之事,我国古亦有之。《汉书·张骞传》:“匈奴破月氏王,以其头为饮器。”《匈奴传》:“以所破月氏王头,共饮血盟。”《战国策》:“赵襄子最怨知伯,而将其头以为饮器。”饮器,饮酒之器也。庾子山《哀江南赋》,所谓“燃腹为灯,饮头为器”正是指此而言。这些饮器是泄愤的表现,与拜伦的骷髅杯的意义自不相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