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第5/6页)
实际上,“在另一个遥远的时间”(for the time far and dissociate)一句也能产生同样的效果。不错,“遥远的”(far)作为时间的修饰语十分常见,任何一位诗人都可能这样写。但是,只有哈代能将完全没有诗意的“另一个”(dissociate)写入诗中。这要归功于我们前面提及的他那种总体上的冷漠风格。对于这位诗人来说,没有好词、坏词和中等的词之分,唯一重要的就是这些词能否发挥功能。这当然应该归功于他作为一位小说家的经验,如果不应归结为他对平滑的“珠宝诗行”的一贯嫌弃的话。
“另一个”一词的光彩有多么暗淡,它的功能就有多么强大。它不仅表示“无处不在的意志”之远见,而且还预示着时间自身的不连贯特征,并非莎士比亚意义上的,而是纯形而上学意义上的,亦即看得见,摸得着的,现世的。正是后者使每一位读者将自己等同于灾难的亲历者,将他或她置于时间的碎裂区域。当然,最终拯救了“另一个”一词的还是它押韵的尾音,而且它还在六音步的第三行里完成了格律上的二音节合一。
事实上,在上两个诗节里,韵脚的使用越来越好,因为它们显得引人入胜,出人意料。为了充分地欣赏“另一个”一词,或许应该尝试纵向地读一下这节诗的韵脚。你们会读到“mate — great — dissociate”。这足以让人颤抖,而且自有深意,因为早在这一节诗写出之前,这一组韵脚便显然已经潜入诗人的脑海。实际上,正是这组韵脚让诗人按照他的方式写出了这节诗。
漂亮的轮船长大了,
亭亭玉立,花容月貌,
冰山在朦胧寂静的远方也已长大。
原来,我们面对的是一对未婚夫妻。女性般的漂亮轮船早已许配给了“冰的形状”。人类产品许配给了自然。近乎黑发的女子许配给了金发的男子。在普利茅斯港湾长大的东西正扑向在北大西洋“朦胧寂静的远方”(In shadowy silent distance)长大的东西。这个悄静、诡秘的“朦胧寂静的远方”强调了这个讯息的隐秘特性,近乎机械地落在这一诗节每个单词头上的重音就是时间那从容脚步的回声,未婚妻和她的未婚夫就迈着这样的脚步在相互走近。因为,使这次相遇注定实现的因素并非两位青年男女的个人特征,而是这脚步。
使他们的接近不可避免的还有这一诗节的一组韵脚。“长大”(grew)悄悄潜入第三行,于是便使这三行诗包含着四个韵脚。当然,这个韵脚的效果或许是廉价的,如果不考虑它的音响的话。“grew — hue — too”在音调上会让人想到“你”(you),第二个“grew”会令读者意识到自己是故事的参与者,而不仅仅是旁观者。
它俩看上去毫不相干,
凡人的眼睛无法预见
它们在后来会如此地亲密无间,
在前四个诗节构成的声响语境中,“毫不相干”(alien)一词听起来就像是一声惊叹,它那两个敞开的元音就像是在劫难逃者在服从不可避免的厄运之前发出的最后呼喊。这就像是在断头台上喊出的“我无罪”,或是在教堂祭坛前道出的“我不爱他”,一张苍白的脸转向公众。的确是祭坛,因为第三行中的“亲密无间”(welding)和“后来”(history)听起来就像是“婚礼”(wedding)和“命运”(destiny)的同音同义词。因此,“凡人的眼睛无法预见”(No mortal eye could see),这与其说是诗人在炫耀自己对因果关系机制的了然,不如说是劳伦斯神甫[19]发出的声音。
也看不出征兆,他们
注定会在路上相遇,
之后成为命定大事的双方,
我再说一遍,没有任何一位诗人会敲榔头般地在一行诗中砸下如此之多的重音,除非他是杰拉尔德·曼利·霍普金斯。即便霍普金斯也不敢在诗中使用“之后”(anon)一词。莫非就是在这里,我们的老朋友哈代先生对平滑诗行的厌恶达到了乖戾的程度?或者这是一次更为大胆的尝试,用这个中古英语单词“anon”来取代当今的“at once”,借此来遮挡“凡人的眼睛”(mortal eye),使他们看不见诗人之所见?这是远景的拉长吗?是在寻求那些相交的溯源路径吗?是他对关于这场灾难的标准看法所作出的唯一让步?或者只是提高了声调,就像“命定”(august)一词所产生的效果,从全诗结尾的角度看,是为了给“无处不在的意志”的话语铺平道路。
直到岁月的纺者说“时辰到!”,
每一个人都听到,
两人完婚,两个半球都被震惊。
在“无处不在的意志”“操控”的“一切”之中,或许也包括时间。“无处不在的意志”因此获得一个新的名称,即“岁月的纺者”(Spinner of the Years)。对于一个抽象概念的抽象表达而言,这个说法有些过于拟人化,但我们可以将之归结为哈代的教堂建筑师的心理惯性。他在这里距离将无意义等同于恶意已经仅一步之遥,而叔本华则恰恰推崇那个意志盲目机械的、亦即非人的本质,其在场能被一切形式的存在所感知,无论是有生命的存在还是无生命的存在,其表现形式即压力、冲突、紧张以及灾难,就像这一事例。
归根结底,他的诗歌之所以时时处处充满对戏剧事件的偏爱,其奥秘正在于此。关于现象世界的终极真理之非人性点燃了他的想象,恰如女性之美能点燃许多登徒子的想象。另一方面,作为一位生物决定论者,他自然会热情接受叔本华的观念,这不仅因为这一观念在他看来就是完全无法预测的、无法用其他方法加以解释的一切事件之源头(从而将“另一个”与“遥远”统一起来),而且还由于,人们会猜想,它能为他本人的“冷漠”提供解释。
你们当然可以称他为一位理性的非理性主义者,但这或许是个错误,因为“无处不在的意志”这一概念不能说是非理性的。不,结论或许正相反。这个概念非常令人不快,甚至或许是令人恐惧的。但这完全是另一回事。不舒适不应被等同于非理性,一如理性不应被等同于舒适。这不是一处挑错的地儿。有一件事情显而易见,即对于我们这位诗人而言,“无处不在的意志”具有“最高存在”之地位,近乎“原动者”。因此,它十分恰当地道出了一个单音节的词;同样恰当的是,它道出的那个词是:“时辰到!”(No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