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第5/6页)

这里还有一个人性的问题,有一个根据人性的差异来做的一种量的区分,即从陀思妥耶夫斯基那里概括和引申而来的多数和少数的问题。人有差别是人的共性,而在差别中又有共性,即最根本的差别自然是个人之间的差异:人和人之间都有差别,或者说都有自己的个性,而另一方面,差别还是可以依不同范围的群体具有某种共性,从而可以概括归类。比如当我们说两性之性别的时候,就是撇开男人和男人之间、女人和女人之间的个性差别,而讲男人和女人之间的共性差别,即两性之别。同样,任何范围的族群之间也都会有一些性格和特点的差异,只是今天的人们常常因为“政治正确”而不太提这些差别,或者仅有弱势群体为了争取平等而提出和强调这些差别。

一个重要却往往被人忽视的差别是这样一种多数与少数的差别。在陀思妥耶夫斯基那里,这种在任何时代与社会都存在的多数与少数的差异是:一个社会总有一个多数和一个少数,其划分的标准是那多数要比那少数更重视物质而非精神,更重视安全而非自由,更重视奇迹而非理性。换言之,更重视物质和安全的人们可能在任何社会里都占多数。但是,在传统社会里,社会并非被物质主义所支配,因为无论中西的传统社会,几乎都是实行少数统治和等级制度,而少数的统治者常常具有一定精神性的价值追求,并使之成为支配和主导社会的追求,物质的追求反而被约束甚至压抑在一定范围内。只是到了现代社会,这一多数与少数的差别才全面浮现出来,成为严重的问题,造成紧张的冲突。因为现代社会是一个崇尚平等和走向多数统治(民主)的社会,政治精英必须顺从多数的意见,遵从民意。现代社会中人人都有权追求自己所理解的幸福,哪怕这幸福优先和主要是物质的和经济的。

现代社会的核心价值是平等。平等就意味着多数支配,不仅民主体制的社会实行多数裁决,非民主的社会今天也大致要顺应多数人的意见或者说“民意”。平等自由还意味着价值多元。但是,价值多元在一个平等社会仍会造成一种事实上的一元,也就是多数人的生活趣味占上风。你要享受自己的自由吗?那么,你也要忍受别人的同等自由,而多数人的平等自由就可能自然而然地构成这样一种偏重物质化和消费主义的价值状况。

作者其实也意识到了多数与少数的差异。他说:“近20年,统治多数美国人的思想,不仅仅是经济至上、物质消费至上、哈佛学位至上、华尔街至上,最重要、最根本的一环,是自我至上。”但这可能不只是近20年如此,也不仅是在美国。按托克维尔的观察,这一过程是早在几百年前,在欧洲就开始了。作者或还以为这是媒体、资本、政府的共谋和塑造,是它们对大众的“洗脑”。他说:“大众的洗脑,并不总需要领袖、警察或柏林墙,有更加精致、更加有效的办法。”“无须废黜百家,独尊某种单一的思想。怎么办呢?将一切意识形态、时尚和大众潮流碎片化、相对化、泡沫化,并根据广告效率最优原则,将一切信息语言加诸大众草根,雷人雷语式的脱口秀、咆哮体。这种经营模型,大体上仿照犹太国际传媒或虚拟金融。”然而,更有可能的情况是,老百姓心里就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要求的,媒体只是顺应群众,资本亦然。连政府也可以说是顺应多数或者民意,而逆着人性的大规模强行灌输大概才能叫做“洗脑”。

如果这种多数与少数的差别不可泯灭且在现代社会大规模浮现,那么重要的问题就是少数对于多数的态度。那不满的少数人该如何对待多数人呢?是去提升后者,将他们改造成为新人?而如果多数并不接受这种改造呢?那就强制他们,或者先欺骗他们?但是,正如前述,这种大规模改造或塑造“新人”的后果我们已经看到,那就是一种极权。或者只是去迎合多数,甚至讨好多数?许多行动的、政治的精英,甚至观念的、科技的精英正是这样做的。但是否还是应该有一些观念的、人文的精英对此进行批评?只是这种批评应该有一种清醒的认识垫底,且其手段不会逾越道德的范围。这样一种对待是更悲观还是更具有现实感?但其实后面还是有一种道德感的,即一个人无论如何也要既对别人真实也对自己真实,更重要的是,无论如何不准备通过强制或欺骗他人去实现——即便这种生活是我不满足甚至不喜欢的。多数与少数可能最好有一种自然分流,多数最好不要压制少数,少数也不要压制多数。他们互相尊重,正常交流甚至交易,但并不缠在一起过亲密生活或“强制”一方去追求自己喜欢的生活和价值。的确,多数即便不强制少数,仅仅作为多数也还是会有一种舆论和社会氛围的“强制性”的,这样少数就要有足够的心理准备让自己比较“心平气和”。

这里还有一个有关制度和极权的问题。制度毕竟永远是绕不过去的。作者说到极权者“只热爱权力,热爱从一切关系中发现权力、证明权力,证明了还要再证明,再再证明,永无止息。哪怕是短期的极权社会实验,遗留下的扭曲记忆、感情和身份的内心废墟,也需要几代人的时间,才能慢慢痊愈”,这可能是指不要民主和法制的极“左”政治下的情形,但是他依然担心重蹈覆辙,所以他又说:“极权已经倒塌,又似乎改头换面,重新出场。对我来说,封冻的语言,埋葬神秘元素的土地,无性无爱无诗无音乐之高效增长国,就是极权。它憎恶一切自然、混沌、原生的生命状态——尤其憎恶爱情。”这无疑是一种提醒。遇罗克所遭遇到的和作者所遭遇到的无论如何不是一回事。今天的世界大国至少基本上摆脱了20世纪那种左右两翼的政治体制,中国也是如此。政府已经摆脱了极“左”路线的束缚,正向着民主与法制的治国之路迈进,也许它无论在心理还是制度上都存有某种最早源自苏联的高度集权后遗症,权力的滥用和扩充仍然触目可见。但是我们不必悲观,这些残存的旧迹正可以作为一种警示,提醒我们在政治体制改革上还任重而道远。

如果从多数与少数的角度观察,对“极权”或可如此界定:极权是一个或少数政治精英(或通过一个政治组织)掌握着这个国家最强有力的国家机器和动员机制,是对于社会生活与个人的全方位控制。这一极权往往将一个政治领袖推到权力的最高端,拥有最大的权力,即实际是一人统治;这一领袖可能只有很少数的精英追随者,但他能够动员和联合大众,如此才能全面、严密地控制社会的各个方面。故而它往往是以“民族”或“人民”之名,压制和排斥其他几乎所有的精英,包括观念的精英、其他的行动和政治的精英,以及可能从大众中涌现的潜在的各种精英。这种极权表面上看起来似乎并不主动伤害多数,甚至冒用他们的名义,但是它却通过将国家拖入战争或饥馑,而最终使整个社会,当然也包括多数受到最严重的伤害。真正的极权会戕害除独裁者以外的几乎所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