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通往教学的漫长道路 3(第2/5页)
下一个星期,他说:你看见了吗?耶稣!
我认为一个戴着亚莫克便帽的人不应该那样说耶稣。如果“耶和华”或“他妈的”是骂人的话,而我用这些话骂他,他又会怎样?但是我什么都没说,因为害怕他嘲笑我。
他说:他们在约会。我看见他们在麦克杜格尔街的咖啡馆里情意绵绵地喝咖啡。他们手拉着手,眼对着眼。他妈的。我猜她在他办公室和他聊了一会儿,然后就这样了。
我口干舌燥。我梦想着有朝一日能碰到琼,并开口说话。我们会一起去看电影。我会选择一些带字幕的外国电影,以显示我是多么老于世故,而她将崇拜我,让我在黑暗中亲吻她,以至于错过很多字幕和故事线索。那不要紧,因为我们会在一家烛光摇曳、舒适温暖的意大利餐厅谈天说地。她那红色的头发在烛光中闪烁。天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因为我的梦就到此为止。我以为我是谁?是什么让我认为她会看我哪怕一秒钟呢?
我在麦克杜格尔街的咖啡馆里徘徊,希望她能见到我并对我笑一笑,而我会还以微笑。我那么随意地抿了口咖啡,而她就会印象深刻,接着又看我一眼。我会确保她能看到我那本书的封面——尼采或叔本华的作品,而她会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在本可以和那个沉迷于德国哲学、敏感的爱尔兰人相处时,却浪费时间和教授在一起。她会说声“请原谅”,然后离开。在去厕所的路上,她会在我的桌子上放下一张写有她电话号码的纸条。
我在菲戈罗咖啡馆见到她的那天,她真这么做了。她离开餐桌时,教授以那种占有和骄傲的神情看着她。我真想一脚把他从椅子上踢开。接着,他瞥了我一眼。我知道他甚至没认出我在他班上。
他示意结账。当女招待站在桌子旁挡住了他的视线时,琼乘机把那张纸条放在我的桌上。他们离开后,我打开纸条:“弗兰克,明天给我打电话。”电话号码用口红潦草写成。
上帝!她注意到了我,一个摸索着想成为老师的码头工人,而那个教授,天哪,是一个教授!可她却知道我的名字。我被幸福冲昏了头。餐巾纸上用口红写着我的名字,而那口红曾经碰过她的芳唇。我知道我会永远珍藏那张纸条,直到把它带进坟墓。
我给她打电话。她问我是否知道我们可以在哪儿安静地喝一杯。
查姆莱咖啡馆?
好的。
我该做些什么?该怎么坐?该说些什么?我将和曼哈顿最漂亮的姑娘一起喝一杯。她或许每晚都和那个教授上床。想到她和他在一起,我就痛苦万分。查姆莱咖啡馆的男人们满怀妒火地看着我。我知道他们在想些什么。和那个漂亮姑娘、那个令人倾倒的尤物、那个绝色佳人在一起的那个邋遢家伙是谁?哦,也许我是她的兄弟或表兄弟。不,不可能是那种关系。我不够好看,说是她的远房表亲也没人相信。
她要了杯饮料。诺姆外出了,她说,他每周在佛蒙特教两天课。我猜大嘴西摩把所有事都跟你说了。
没有。
那你为什么到这儿来?
你……你邀请我来。
你怎么看自己?
什么?
很简单的问题。你怎么看自己?
我不知道。我……
她看上去不以为然。让你打电话你就打电话,让你去哪儿你就去哪儿,你不知道你怎么看自己。看在上帝的分上,说说你的优点吧。来吧。
我觉得鲜血涌上脸庞。我得说点什么,要不然她会起身离开。
一位码头平台领班曾经说过,我是个强壮的小爱尔兰人。
哦,那么,凭那句话和十美分硬币,你就能将地铁开出两站地。你是个迷失的灵魂。这很容易就能看出来。诺姆喜欢迷失的灵魂。
从我嘴里冒出了这么句话:我不在意诺姆喜欢什么。
哦,上帝。她要起身离开了。她没有。她笑了,笑得那么起劲,以至于几乎被酒呛着。之后,一切都变了。她冲着我笑,笑了又笑。我感到很幸福,几乎要欢呼雀跃。
她从桌子那边伸过手来,握住我的手。我的心疯狂乱跳。我们走吧,她说。
我们来到巴罗街她的公寓。进门后,她转过身吻我。她旋转着脑袋,她的舌头按顺时针方向在我嘴里游动。我却在想:主啊,我不值得她这样。为什么上帝没在我二十六岁之前告诉我这些?
她说我是个身体健康的农民,明显地渴望爱抚。我不喜欢被称为农民。天哪,我没读过书吗?没看过E. 劳里·朗、P.G. 沃德豪斯、马克·吐温、E. 菲利普斯·奥本海姆、埃德加·华莱士和又老又好的狄更斯的书吗?我认为我们在这儿要做的不仅仅是表达情感。我什么也没说,因为我没有这方面的经验。她问我是否喜欢扁鲨,我说我不知道,因为我以前从未听说过。她说一切取决于你如何烹调它。她的秘诀是冬葱。并不是每个人都赞同这么做,她说,但这对她很有效。美味的白鲑最好用上好的白葡萄酒烹制,普通的料酒可不成,得用好酒。诺姆曾经做过一次鱼,但弄得一团糟。他用了些加州啤酒,结果做成了一只旧鞋的味道。那个可怜的心肝只知道他的文学和讲座,对葡萄酒和鱼一窍不通。
和一个手捧你的脸、告诉你要对自己有信心的女人相处,是很奇怪的一件事。她说:我父亲来自利物浦,他酗酒而死,因为他害怕这个世界。他说希望自己是个天主教徒,这样就可以出家,可以永远不用再见到人。是我母亲努力让他说出自己的优点,可他做不到,因此他酗酒而死。你喝酒吗?
不多。
小心点。你是个爱尔兰人。
你父亲不是爱尔兰人。
不是,但他可能是。利物浦的每一个人都是爱尔兰人。我们来做那条扁鲨吧。
她递给我一件和服。好了,到卧室里换衣服。如果武士能穿,那么一个不那么强壮的“强壮的小爱尔兰人”也可以穿。
她换上一件丝质晨衣。那晨衣好像是活的,一会儿粘在她身上,一会儿悬着好让她在里面自由活动。我喜欢衣料粘在她身上的样子,那使身穿和服的我充满活力。
她问我是否喜欢白葡萄酒,我说是的,因为我发现“是的”是任何问题的最佳答案,至少对琼是这样。我对着桌上的扁鲨、芦笋和两根摇曳的蜡烛说“是的”。我对着她举起酒杯、和我的酒杯碰了一下、发出砰的一声的样子说“是的”。我告诉她这是我一生中吃过的最好吃的一顿饭。我想接下来对她说我开心极了,但那听起来可能会不自然,而她可能会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我,这会毁了整个夜晚和我以后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