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 看我如何对付这操蛋的生活(第9/11页)

当晚回来之后我就一直对室友直呼:当歌手太幸福了!能把自己的想法创作出来变成一个可以表演的作品,而且还得到大家的拥戴、欢呼,太幸福了!怪不得有那么多小孩学都不上了要去当歌手。

幸好摇滚歌手这个行业成功率不高,而且没有所谓的“安稳”,否则谁还想去办公室里坐着填Excel表写报告啊。

这个世界就是这么奇妙地均衡着。

几乎每一个选择都是这样,风险和利益相关,得到和失去相抵。

在上高中的时候我们总想问,到底是学文科还是学理科啊。

上大学的时候我们喜欢问,该工作还是该考研啊,该去国企还是外企啊,该创业还是考公务员啊。

恋爱的时候也是问,该不该跟这样的人分开啊,多少岁结婚好啊。

结婚了还是要问,该不该生小孩啊,早生还是晚生啊。

其实哪里有什么绝对正确的答案。

一个知名服装品牌的市场总监告诉我,蠢货才回去考研,本科毕业三年的时候我都从小员工升成大经理了,那些研究生毕业的同学还在吭哧吭哧找工作。

考研的学长告诉我,一点都不后悔读了研究生,这最后的校园时光充实且幸福。而且研究生文凭还提高了我们进入社会时的身份,那些毕业就去工作了的同学,三五年后还有许多人都读了在职的研究生,本科根本不够用。

创业的前辈说,你能力这么强不出来创业可惜了,现在创业就是时代潮流,你要站在风口浪尖摆动时代啊!他说,我不跟你说了,我今天约了投资人,公司要第三轮融资了。过了两天他告诉我,他这次融了两个亿。

问起在央行工作的朋友状态如何,她在毕业之际一门心思考公务员,终于如愿以偿,电话里她的语气轻松愉快。

“再也不想过那种加班熬夜的日子了,我挺喜欢现在的生活,早睡早起,有点空闲时间做些喜欢的事。你说人生苦短,挣多少钱是个头?够用就好了,太拼命拼没了命不值得。”

在律所工作的北大师兄,不管多晚给他发微信他都能回复,常抱怨说自己太累,天天都要加班,每次出差都是赶早班飞机到了目的地飞快地把事情处理完,当天晚上又飞回北京,就这样晚上还要加班。

他说,我好羡慕你,有机会去从事更有趣的行业。

我说,你后悔从事律师行业?

他想一下,说,做律师也挺好的,这个行业社会评价高,收入也不错。

我表示同意,他有一辆崭新的宝马车,看起来就很贵。

我发小在二十三岁就生下了小孩,每次都叉着一尺八的腰教育我说,以后一定要早点生小孩,身材恢复得快。

晚点生其实也很好。我实习时候的女boss(老板)坚持一定要到三十出头再生小孩,这样就不会有中年危机。

好像选择每一条道路都有些道理,每个人都能够从一个侧面说些自己的感受和见闻,谈不上是全部的真相,但是也不假。

日语里有一个词叫“罗生门”,原作“罗城门”,罗城门是战乱时期丢弃死尸的地方,人死了就从城楼上被丢下去,活人就在城内继续生活。因此罗城门是一个连接生死、隔离阴阳的地方,有些生死徘徊之意。到后来,这个词慢慢地演化为:事件当事人各执一词,分别按照对自己有利的方式进行表述证明或编织谎言,同时又都难以拿出第三方公证有力的证据,使得事实真相扑朔迷离,最终陷入无休止的争论与反复中。

人生就好像徘徊在生死之间的罗生门,怎么活着都行。没有哪种生活方式更好,没有哪种人更正确,也没有那句话是真相。

早结婚有早结婚的道理,晚结婚有晚结婚的道理,不结婚也有不结婚的道理。

奋发向上有奋发向上的道理,及时行乐有及时行乐的道理。

孤独有孤独的道理,热闹有热闹的道理。

苏格拉底有苏格拉底的道理,猪也有猪的道理。

只要你能坚持把自己的道理活成真理。

最喜欢的一句话就是:食得咸鱼挨得渴。

你爱裙子,就忍受饿。你爱吃,就忍受胖。

你爱成功,就忍受辛苦。你爱闲淡,就忍受平常。

你爱一个不好的他,就忍受坏脾气、小性子、大男子主义。

你爱自由,就一个人坦坦荡荡。

多简单,有所渴望,有所担当。

领悟到这一点之后,人就会变得很有自知之明。

不再劝说别人走我认为正确的路。

不再轻易相信别人说的正确的路。

不再害怕别人否定我的路。

命运就是自己的选择

我和发小从上小学一年级就是同班同学,那时我是个成绩优异的傲娇货,没怎么注意过跟在我们后面跑着玩的她。上三年级时夏季的某天,我们狐朋狗友几个人放学后在学校后面的小树林里溜达,穿着凉鞋的我不小心踩到一大块玻璃上割破了脚,脚掌内侧的血即刻就喷出来,貌似是割断了某根血管,小伙伴们呆若木鸡,只有她当机立断背起我一路小跑送到医院里,我的血流了一路,把她裤子后面染红染透了。

经历了这件事的我们变成了情比金坚的好姐妹。

回想起来,我后来的童年岁月里处处有她,一起写作业,一起听磁带抄歌词,下课一起玩跳皮筋,六一儿童节我们一起准备表演,《知心爱人》是我们俩的保留节目,我唱男声,她唱女声。

这种情形一直持续到小学毕业。

小学毕业的那个夏天,三舅跟我妈说想送我表哥去市里读寄宿初中,我妈问我愿不愿意一起去考一下,我说愿意,想去,特别想去,想去外面看看。十多年前的农村不像现在,私家车多得逢年过节还堵车,家家户户都是二层小楼,人们看起来都很机灵。过去我们村是贫穷落后闭塞的,人们一年到头去不了几回城里。去城市里读书,意味着可以获得比当地好不知道多少倍的教育资源,也意味着进入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

我妈就想着让我这个发小跟我一起去。

发小她家里的经济条件比我家要好,她爸头脑特别灵光,长期在捣鼓些生意,是有条件送孩子出去念书的。

可是发小跟家里商量了很久,最后还是决定不去了。

当然不是经济方面的问题,她妈妈觉得她照顾不好自己,担心她到了外面受委屈,她也觉得出去上学压力太大了,那就算了吧。

于是在十一岁那年,我只好一个人背起行囊奔赴城市求学去了。初入学,敏感自卑是少不了的,加上青春期本来就容易愤懑和忧伤,每每觉得艰难的时刻都会想,如果她当时跟我一起来,或许我就不会这么孤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