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更多思考(第10/13页)
在这个人的相貌超出平均水准的时候,通常情况下,这个人不太容易因此自卑,而他“愿望中的自己”就算可能超出“真实的自己”,但是,往往并不会差于“感觉中的自己”。
但是,如果这个人的相貌低于平均水准,通常情况下,这个人很可能会因此自卑,而他“愿望中的自己”就更可能远远超出“真实的自己”。而“真实的自己”总是会通过各种方式纠正“感觉中的自己”——尽管他自己可能会有意无意地拒绝这种纠正。于是,“感觉中的自己”是受限制的,“愿望中的自己”是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二者之间的差异就会形成一个非常大的负值——自卑形成了。
要是仅仅这么简单就好了。
首先,作为整个社会的一员,大多数人并没有意识到,有些时候,整个社会向他灌输的观念可能是错误的。道理也特别简单:每个人都是通过自己的感觉感知这个世界的;而刚才就提到过“感觉”本身又非常不准确,并且特别容易受到影响,甚至还最可能是被误导的。显而易见,整个社会的观念只不过是绝大多数人观念的组合,不可能不包含着未矫正过的、粗糙并扭曲的所谓“真实的感觉”。
在几乎所有的社会里,对每一个个体的心理健康最不利的、来自于整个社会的,也许就是对“自卑”的定义了。古今中外,几乎所有的社会里,“自卑”都被定义为是负面的,“自信”才是健康的,而“自负”也是负面的。其实,假想一下,在一个“感觉”自然就是准确的社会里,所有的“自卑”、“自信”、“自负”都是没有必要存在的概念了。然而现实却是我们生活在一个因“感觉”的本性而自然扭曲的世界。
为了自己的心理健康,很多的时候我们确实有必要漠视甚至忽略整个社会灌输给我们的观念——因为很多的时候那不过是“整个社会的扭曲的感觉”而已。所以,我在课堂上无数次提到自卑不是缺点。该自卑的时候就要自卑,这才是正常的。如果在所有该自卑的时候竟然从不自卑,那你就真正地扭曲了自己。
其次,我在与学生的大量交流中反复发现同一个现象:越是优秀的人越容易自卑。只不过,这些人恰恰因为自己在另外一些方面优秀所以才更不愿意表露出来,而其他人则会因为他们在另外一些方面优秀所以非常自信。
而事实上并非如此。让我们假设某人——姑且称他为A——非常优秀。那么有一点是很容易想象的——A与所有的人一样,不大可能是完美的。更可能的是A在某方面非常优秀,而其他方面并不是非常优秀的,或者是一般而已,甚至低于平均水平。
可是问题在于,优秀的人往往对自己的标准过高,甚至想当然地认为自己在各个方面都应该相当优秀。于是,A所拥有的非常优秀的那方面(姑且假设100分制下可以打99分)相对于他所拥有的一般的那方面(65分)来看,差距太大——差距高达34分。
而另外一个没那么优秀的人——姑且称他为B——在某个于他来说还算优秀的那方面(80分)相对于他所拥有的另外一个一般的那方面(60分)来看,差距仅有20分。于是,从自我满意度来看,更优秀的A要比B承受更大的落差,如果只考虑落差本身的话,那么更优秀的A会感受到更多的痛苦,尽管他无论在哪方面都实际上要比B更优秀。
从这个角度出发,反倒是资质在各方面都处于平均水平的人更不易自卑。通常来看,一个人差也差不到哪里去,因为差到极致的难度绝不亚于好到极致的难度。所以,资质处于平均水平附近的人,从概率角度出发,几乎不会遇到极大的落差。
于是,完全从自我感受角度出发,芙蓉姐姐是完全没有理由自卑的。从客观角度出发,芙蓉姐姐的自信抑或自负,其实与其他人也完全没有任何关系。可问题在于,竟然引来了愤怒——那到底是谁在自卑呢?被芙蓉姐姐激怒的人们心里可能是这么想的——我都没怎么样呢(我自认要比你强多了),你凭什么跳出来?!
症结就在这里了:自信和自卑的衡量标准是在自己身上呢?还是要以别人为参照物呢?事实上,既不该在自己身上,也不该以别人为参照物。美与丑的分别、强与弱的不同、聪明与愚蠢的差异,并不依附于个人想法而存在,也不会因为任何人单独的看法就发生任何改变。
分析倒是清楚,解决方案呢?答案是,想做到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健康状态,要学会的第一件事儿就是:停止嘲弄他人。生活中我们很少真的会遇到他人的“弱”会影响我们的“强”的情况。更多的时候嘲弄别人“弱”只不过是为了证明自己的“强”,而真的“强”是不需要证明的,需要证明的“强”其实只不过是清楚地自证的“弱”。通过嘲弄他人而获得的“强”的感觉必然是远离“真实的自己”的,所得到的只不过是别人眼中的“自负”而已,而感觉到的“自信”只不过是扭曲而严重的幻觉。所以,从一个第三方的角度认真观察,我们看到的结局总是:嘲弄他人带来的最终只能是对自己的伤害——往往还是来自各个角度的全方位的伤害。
嘲弄他人的人最终必然被他人、或者他人之外的其他人,所嘲弄。这简直就是一个恶毒的符咒。我自己的经历中有一个与此非常类似的情况。上大学的时候,也不知道为什么,男生宿舍里流行一种低级的游戏,扒裤衩。动不动就有一群人用莫名其妙的理由对某个男生群起而攻之,令那男生最终下身赤裸,羞愧难当。那个时候(90年代初),我们宿舍算我在内总计12个人,其中只有我一个人从来没有参加过任何一次这种游戏。甚至在他们所有的人,包括那个被扒光的,嬉笑一片的时候,我都笑不出来,也许是因为我实在是看不出这事儿好玩在哪里吧。毕业之后,我突然有一天想到,整个宿舍里,只有我一个人从来没有被扒光过,从来没有谁对我有过那样的企图。除了我之外,所有的人都有被扒光的经历。我们宿舍老三因为他最强壮,四年内从来都没有“失身过”。然而,一晃四年到了最后一天,却晚节不保——10个人集体把他围了起来。十秒钟之后,他说,“我自己来还不行么?”结果听到的回答是“当然不行!”五分钟之后,他被扒得精光,被锁在宿舍门外。这个经历让我终生受益。没有什么比这个更能清楚地告诉我为什么那个古老的训诫是正确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