忌袖手旁观/做好好人好事 (第2/2页)

我们是不是应该从积极的方向去做,一方面严惩忘恩负义的人,一方面对见义勇为者有实质的补偿,一方面严格审查公益团体,而非消极地说“我不捐了!”

或许有人说,给他们报酬,他们也不会要。只是我要讲:如同拾金不昧的人,法律规定可以向“失主”索取一定比例的报偿。收不收是他们的事,给不给是失主的事。因为这是公益、是公理、是公道,更是整个社会的公义!没有公义的社会,公益很难持久。

◎ 众口不可铄金

最后让我再一次呼吁大家,用积极的态度去监督公益团体、用牺牲的精神去奉献爱心,用宽容谅解的心去接纳可怜人,而非一竿子打翻一船人,以自己好恶的“第一反应”作判断,置身事外地说风凉话。

而且,你可以不行善,但是千万别在他人行善时冷言冷语。更不要因为一点负面消息,就不断宣传,作为不行善的借口,将一些恶毒的观念四处传递。

想想!当一个肇事者,撞伤人之后,非但不下去救,反而倒车再轧过伤者。被抓之后还说“轧死大不了赔一笔钱,轧成残废反而会被拖累一辈子。”

这样的话,我们是不是常听到?

听久了,听多了,一旦你自己闯祸,这句话是不是可能掠过你的心头。于是慌乱中,你可能做了傻事,犯了不可原谅的错。

请问!谁是祸首?

你这撞人的人当然是祸首。但是把这句话传来传去的人难道没有责任吗?只怕整个自以为“明哲可以保身”的社会,都是共犯!

小悦悦是谁杀的?

第一次是人轧的,第二次是社会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