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玫瑰与白玫瑰(第5/12页)
娇蕊道:「说真的,你把你从前的事讲点我听听。」振保道:「什麽事?」娇蕊把一条腿横扫过去,踢得他差一点泼翻手中的茶,她笑道:「装羊!我都知道了。」振保道:「知道了还问?倒是你把你的事说点给我听罢。」娇蕊道:「我麽?」她偏着头,把下颏在肩膀上挨来挨去,好一会,低低地道:「我的一生,三言两语就可以说完了。」半晌,振保催道:「那麽,你说呀。」娇蕊却又不做声,定睛思索着。振保道:「你跟士洪是怎样认识的?」娇蕊道:「也很平常。学生会在伦敦开会,我是代表,他也是代表。」振保道:「你是在伦敦大学?」娇蕊道:「我家里送我到英国读书,无非是为了嫁人,好挑个好的。去的时候年纪小着呢,根本也不想结婚,不过藉着找人的名义在外面玩。玩了几年,名声渐渐不大好了,这才手忙脚乱地抓了个士洪。」振保踢了她椅子一下:「你还没玩够?」娇蕊道:「并不是够不够的问题。一个人,学会了一样本事,总舍不得放着不用。」振保笑道:「别忘了你是在中国。」娇蕊将残茶一饮而尽,立起身来,把嘴里的茶叶吐到阑干外面去,笑道:「中国也有中国的自由,可以随意的往街上吐东西。」
门铃又响了,振保猜是他弟弟回来了,果然是笃保。笃保一回来,自然就两样了。振保过后细想方才的情形,在那黄昏的阳台上,看不仔细她,只听见那低小的声音,秘密地,就像在耳根底下,痒梭梭吹着气。在黑暗里,暂时可以忘记她那动人的身体的存在,因此有机会知道她另外还有别的。她彷佛是个聪明直爽的人,虽然是为人妻子,精神上还是发育未完全的,这是振保认为最可爱的一点。就在这上面他感到了一种新的威胁,和这新的威胁比较起来,单纯的肉的诱惑简直不算什麽了。他绝对不能认真哪!那是自找麻烦。也许……也许还是她的身子在作怪。男子憧憬一个女子的身体的时候,就关心到她的灵魂,自己骗自己说是爱上了她的灵魂。唯有占领了她的身体之后,他才能够忘记她的灵魂。也许这是唯一的解脱的方法。为什麽不呢?她有许多情夫,多一个少一个,她也不在乎。王士洪虽不能说是不在乎,也并不受到更大的委屈。
振保突然提醒他自己,他正在挖空心思想出各种的理由,证明他为什麽应当同这女人睡觉。他觉得羞惭,决定以后设法躲着她,同时着手找房子,有了适宜的地方就立刻搬家。他托人从中张罗,把他弟弟安插到专门学校的寄宿舍里去,剩下他一个人,总好办。午饭原是在办公室附近的馆子里吃的,现在他晚饭也在外面吃,混到很晚方才回家,一回去便上床了。
有一天晚上听见电话铃响了,许久没人来接。他刚跑出来,彷佛听见娇蕊房门一开,他怕万一在黑暗的甬道里撞在一起,便打算退了回去。可是娇蕊彷佛匆促间摸不到电话机,他便就近将电灯一捻。灯光之下一见王娇蕊,却把他看呆了。她不知可是才洗了澡,换上一套睡衣,是南洋华侨家常穿的沙笼布制的袄袴,那沙笼布上印的花,黑压压的也不知是龙蛇还是草木,牵丝攀藤,乌金里面绽出橘绿。衬得屋里的夜色也深了。这穿堂在黯黄的灯照里很像一节火车,从异乡开到异乡。火车上的女人是萍水相逢的,但是个可亲的女人。
她一只手拿起听筒,一只手伸到胁下去扣那小金核桃钮子,扣了一会,也并没扣上。其实里面什麽也看不见,振保免不了心悬悬的,总觉关情。她扭身站着,头发乱蓬蓬的斜掠下来,面色黄黄的彷佛泥金的偶像,眼睫毛低着,那睫毛的影子重得像有个小手合在颊上。刚才走得匆忙,把一只皮拖鞋也踢掉了,没有鞋的一只脚便踩在另一只的脚背上。振保只来得及看见她足踝上有痱子粉的痕迹,她那边已经挂上了电话──是打错了的。娇蕊站立不牢,一歪身便在椅子上坐下了,手还按着电话机。振保这方面把手搁在门钮上,表示不多谈,向她点头笑道:「怎麽这些时候都没有看见你?我以为你像糖似的化了去了!」他分明知道是他躲着她而不是她躲着他,不等她开口,先抢着说了,也是一种自卫。无聊得很,他知道,可是见了她就不由得要说玩话──是有那种女人的。娇蕊笑道:「我有那麽甜麽?」她随随便便对答着,一只脚伸出去盲目寻找拖鞋。振保放了胆答道:「不知道──没嚐过。」娇蕊噗嗤一笑。她那只鞋还是没找到,振保看不过去,走来待要弯腰拿给她,她恰是已经踏进去了。
他倒又不好意思起来,无缘无故略有点悻悻地问道:「今天你们的佣人都到哪里去了?」娇蕊道:「大司务同阿妈来了同乡,陪着同乡玩大世界去了。」振保道:「噢。」却又笑道:「一个人在家不怕麽?」娇蕊站起来,踏啦踏啦往房里走,笑道:「怕什麽?」振保笑道:「不怕我?」娇蕊头也不回,笑道:「什麽?……我不怕同一个绅士单独在一起的!」振保这时却又把背心倚在门钮的一只手上,往后一靠,不想走了的样子。他道:「我并不假装我是个绅士。」娇蕊笑道:「真的绅士是用不着装的。」她早已开门进去了,又探身过来将甬道里电灯啪拍的一关。振保在黑暗中十分震动,然而徒然兴奋着,她已经不在了。
振保一晚上翻来覆去的告诉自己这是不妨事的,娇蕊与玫瑰不同,一个任性的有夫之妇是最自由的妇人,他用不着对她负任何责任。可是,他不能不对自己负责。想到玫瑰,就想到那天晚上,在野地的汽车里,他的举止多麽光明磊落,他不能对不住当初的自己。
这样又过了两个礼拜,天气骤然暖了,他没穿大衣出去,后来略下了两点雨,又觉寒飕飕的,他在午饭的时候赶回来拿大衣,大衣原是挂在穿堂里的衣架上的,却看不见。他寻了半日,着急起来,见起坐间的房门虚掩着,便推门进去,一眼看见他的大衣鈎在墙上一张油画的画框上,娇蕊便坐在图画下的沙发上,静静的点着支香烟吸。振保吃了一惊,连忙退出门去,闪身在一边,忍不住又朝里看了一眼。原来娇蕊并不在抽烟,沙发的扶手上放着只烟灰盘子,她擦亮了火柴,点上一撅吸残的烟,看着它烧,缓缓烧到她手指上,烫着了手,她抛掉它,把手送到嘴跟前吹一吹,彷佛很满意似的。他认得那景泰蓝的烟灰盘子就是他屋里那只。
振保像做贼似的溜了出去,心里只是慌张。起初是大惑不解、及至想通了之后还是迷惑。娇蕊这样的人,如此痴心地坐在他大衣之旁,让衣服上的香烟味来笼罩着她,还不够,索性点起他吸剩的香烟……真是个孩子,被惯坏了,一向要什麽有什麽,因此遇见了一个略具抵抗力的,便觉得他是值得思念的。婴儿的头脑与成熟的妇人的美是最具诱惑性的联合。这下子振保完全被征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