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马斯·莫尔传 关于奴隶(第2/2页)

在乌托邦,企图诱奸妇女的罪行不低于强奸罪的惩处力度。那些心里全是坏点子的人,再为非作歹就是犯罪行为。在乌托邦,犯罪未遂的犯人是不能为其开脱罪行的。在乌托邦,丑角的作用就是供人取乐的。虽然玩弄这样的人是不合传统,有失体面的。但是对他们的怪诞表现加以欣赏和赞赏是可以的,况且这对丑角是有益的。丑角通常不由这样的人担任:没有表演天赋,呆板麻木,总是沉默寡言,不会逗人发笑。一个渴望消遣的人如果对丑角的表演感觉不到消遣的快乐,得不到好处,便对其表演没有溢美之词了。因为丑角就是拿来供人消遣的。

他们认为对一个长得畸形或者带残疾的人加以讪笑是可耻的,被笑的人没有什么可耻的地方。对于别人的不是人力可以挽回的缺陷讥笑,就是无理取闹。自己天生美丽却不加珍惜,这样的人给人的印象便是懒惰,不思进取,而那些浓妆加身的人同样丑不可言。一个妻子在丈夫心中的美好形象的树立往往不是靠美貌,而是靠自身所具有的勤劳贤惠的品格。我们知道有些人是贪图美貌,但在丈夫心里能让其疼爱有加的妻子必然是德行高尚的人。

他们惩处罪行是严厉的,但对于善行的表扬同样是毫不吝啬的。任何对国家的进步作出贡献的人就应当受到尊重,为其在广场上树立雕塑,对其功绩大加赞赏,并希望其他人看到后更加努力,站在前人的肩膀上,奋发图强。

但要说明,在他们的国家里,任何人想通过不法手段为自己谋得一官半职,到最后什么官位都不会得到。官民的相处是融洽的,他们的长官平易近人,丝毫不摆官架子。老百姓把他们称作父母官,的确,他们的所作所为不愧这样的称呼。居民对他们的尊敬来自内心深处,并非形势所迫。总督与其他官员不同的地方在于他们都戴着王冠,身着官袍,手里拿着一株花。而主教的特殊标志则是身前手持一根蜡烛。

乌托邦的法律不多,因为在这样的国度里,对国民的约束,这些法律已经够用了。他们非常不喜欢像其他的国家一样,搞得那么多的法律条条框框,但结果似乎效果还是不明显。而其他国的法律条文不仅阅读起来不方便,内容也十分难以理解,同时又拿这种法律去约束居民是极为不合理的。在乌托邦,那些钻法律空子,不合理解释法律的律师是不存在的。他们认为合理的做法便是,把打算告诉律师的话不如直接亲自告诉法官大人。这样,便少去了中间人的转述,使真相更加清晰透彻。因为在没有律师的干预下,法官便可根据当事人的话进行宣判,给正直的人主持公道,惩处那些蓄意谋害他人、混淆是非的人。乌托邦人个个都懂法律,其他国家由于条文众多,就难以做到了。乌托邦人认为越简单的法律,便是越公正可靠的法律。故而他们的法律条文很少。法律的实行,就是让每个人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做事。对于那些深刻的法律只有很少的人能够明白其中的道理,法律简单则使人人都可以明白其中的含义。大多数的居民都是单纯的,颁布一项法令,还得大费周章才能明白它的意思,与其这样,还不如不颁布它。单纯的老百姓为了生计到处奔走,根本没有时间去理解那些法律,更不用说得出个什么结论了。

他们的美好德行也引起了邻国的关注。由于乌托邦曾经帮助一些邻国从暴君的统治中得到解放。便恳请乌托邦派长官过去帮他们治理国家,有的任期是一年,有的则是五年。换届的时候,卸任的长官会被盛情送走,荣归故里,然后又会迎来新的长官。在他们看来,国家的兴衰取决于长官的好坏,没有比这些奉公守法不为利益驱使的长官更好的了,足见这些人对国家利益考虑长远。让那些用金钱收买乌托邦人的人变为徒劳,因为这些官员任职不久后还得回到乌托邦。这样也可防止长官根据自己的好恶来作一些重要的决定,在判断上存在个人利益掺杂其中,保证了公正、公平。公正是一个国家的根本。乌托邦把那些请求派官员治理的国家称为盟国,受过自己帮助的国家称为友国。

乌托邦从不与别的国家订立盟约,而其他的国家则反反复复地订立、撕毁盟约。那些缔约国的国王,并没有按照盟约如实地履行相关条约。乌托邦人认为条约毫无用处,大自然已经将人类紧密联系在一起,轻视大自然的人是不会履行自己的承诺的。而在盛行基督教的欧洲,条约的神圣地位不可撼动。有两个方面的原因:国王的仁政和教皇的地位的至高无上。教皇不仅自己做事谨慎认真,还通过皇权劝勉各个国家的国王履行自己的诺言,训斥那些不履行诺言的国王,使其认真做事。他们认为,一个自称有信仰的国家的国民都只爱轻易许诺,而不认真地实践诺言,是十分可耻的事。

在这个世界上,赤道上和我们距离很近,但生活习惯、性格和我们差别很大的新世界,根本不遵守条约。订立仪式越是庄严的条约,到后来越是难以履行而被撕毁。在言辞的使用上本来是很简单的,却硬要玩出些花样,以致条约根本没有什么约束性,要违背或者撕毁条约,同样可以找出其中的破绽。那些为国王献出这种计策的人,竟然以谋士自诩,可要是平常人与人之间出现这样的欺诈,毫无原则的欺骗,那些人又会跳出来大声疾呼,这违反了国家的法律,应当处死。可见,公平是多么地微小,人的地位高了,自然对法律也就不屑一顾了。而公平是对两类人来说的,居民和国王。对于居民来说,正义是贴近地面的,只能在地上爬行,四面到处是条条框框,不敢越雷池一步;对于国王,正义是伟大的,只要其乐意,什么都是合乎情理的。

我以为,乌托邦人之所以不结盟就是因为那些国王随意撕毁盟约。但我相信他们在深入地与我们交往之后,也许会改变先前的看法。他们以为,不停地签订协议反而使其不能更好地履行。一旦那些没有高山河流这些天然屏障阻挡的国家,会将彼此看成敌人,因此肆无忌惮地互相虐杀,以致忘记了彼此在自然上的联系。只有用条约来加以限制。当然,并不是制订了条约,就万事大吉了,如果条约中未对相互虐杀的行为做出明确的限制,那么他们是很难生活得融洽的。在乌托邦,凡是没对自己的生存造成杀戮的人,就不会被当成自己的敌人来对待。大自然将大家结合在一起,告诉大家要彼此关怀,互相团结,而不是依靠条约来加强大家的联系;靠大家的真诚相待,而不靠文字的条条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