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康普生家族:1699—1945(第3/5页)

“那个是凯蒂呀!”图书馆馆员轻声说,“我们一定要把她救出来呀!”

“这是凯蒂,没错,”杰生说。然后他疯狂大笑。他站在原地对着那张照片狂笑不止,对着那张冷冰冰而又美艳的脸蛋儿狂笑不止,这张照片在这一个礼拜里在办公室抽屉和手提包里塞进去又取出来,别说照片被折起角了,就连那张美丽的脸蛋儿也都皱巴巴了。图书馆馆员心知肚明他为何要狂笑。一九一一年凯蒂斯被丈夫抛弃,她带着女儿回家放下之后,就搭乘最近一趟火车离开了杰弗逊,从此没有再回来过,从那时候开始起整整三十二年。老小姐都只称呼他为康普生先生,没任何其他叫法了。除了黑人厨娘迪尔希能透彻地看出杰生一直心怀叵测之外,这位图书馆馆员也凭借自己敏锐的直觉,发现了杰生正是在利用孩子和她的私生女身份一直在敲诈和勒索孩子的母亲,让她余生都不能再回杰弗逊,同时还让自己成为了唯一的无可辩驳的财务委托人,侵吞了她每个月寄给孩子的赡养费。从一九二八年小昆汀爬下排水管与那摊贩私奔之后,那个图书馆馆员就再也没跟杰生说过任何一句话了。

“杰生!”而此刻她竟然喊道,“我们要把她救出来呀!杰生!杰生!”——她喊个不停,但是杰生轻轻地用拇指和食指捏起照片一甩手,照片往她脸上飞去。

“那个人是凯蒂斯?”他说,“别闹了行吗。这个婊子还没到三十岁吧。我们认识的那一位都五十多了。”

到了第二天图书馆依然大门紧闭,一到下午三点,那位已经腰酸腿疼、筋疲力尽而精神却高度亢奋的老小姐腋下紧紧地夹着那只手提包,走进了孟菲斯黑人区的一个干净整齐的小院子,在一座清爽整洁的小屋子台阶上按了按门铃。门打开之后,一个年纪与她不相上下的黑人妇女目光平静地注视着她。“你是方罗妮,对吧?”图书馆馆员说,“你还记得我吗?——梅丽莎·米克,从杰弗逊——”

“我记得你,”那个黑人妇女说,“进来吧。你是要见我妈妈吧。”她走进去了,这个卧室洋溢着一种老年人、老妇女、老黑人的气味,整个房间虽然堆满了东西但却井然有序,要找的那个黑人老太婆就坐在壁炉面前的摇椅上,六月天了,还在熏燃着炉火——这个年轻时高大健壮的妇女穿着一件已退色但很整洁的花布衣服,头巾也依旧干净妥帖,她已经老眼昏花,视力模糊了——图书馆馆员把那张折角卷边的剪报放在那双黑色的手上,这双手就像所有的黑人妇女的手一样,很柔软灵活和精巧,仿佛和她三十岁、二十岁甚至十七岁时一样。

“这是凯蒂呀!”图书馆馆员说,“就是她呀!迪尔希!迪尔希!”

“他是怎么说的?”黑老太问。图书馆馆员立刻就知道她说的“他”是指谁,老小姐对黑老太的敏锐一点也不觉得出奇,黑老太不但估算到了她(图书馆馆员)会懂自己在说“他”是指谁,并且还立刻就猜得出她已经把照片拿给杰生瞧过了。

“你难道会猜不出他的说法吗?”她高声说着,“他要是知道她的处境危险,他就会说这是她,就算我连照片也没有给他看,他都会说那就是她。可现在他发现不管什么人,即使是仅有我一个人想去救出她来,他就立刻否定这是她了。但这千真万确就是她!你看照片呀!”

“你看看我的眼睛,”黑老太说,“我哪还看得清什么照片呀?”

“那把方罗妮喊过来!”图书馆馆员尖叫着,“她一定认得出来!”但是黑老太已经把剪报照片按照之前的折痕认真叠好,然后把纸片递给了图书馆馆员。

“我的眼睛已经不顶用了,”她说,“我看不清东西了。”

而这就是事情的全部经过了。六点钟的时候她混迹在熙熙攘攘的汽车终点站里,胳膊底下夹着那只包,另一只手捏着往返票根,每天在循环往复的高峰期人流中被挤上喧哗的站台。乘车的人其中少量是中年平民,大部分都是士兵和水手,要么去度假、送死,或是去找那些无家可归的年轻女人,她们是他们的伙伴。这两年来,这些女人们运气好就在客车卧铺或是旅馆里过夜,要么是走背运就只能在坐铺或是长途汽车上,要么是车站、旅馆大堂和公众休息室里凑合着睡一晚。除非是在慈善机构的监护室里生小孩,要么就是被警察拘留的时候停顿一段时间,其他时间她们都在不停赶路。老小姐费尽全力挤上了车之后,个子太瘦小的她双脚无法着地,总算有人(应该是一位穿卡其布军装的男人,但她看不清因为早已被泪水模糊了双眼)站了起来一把抱起她,放在窗边的座位上。她无声地哭泣着,心情好转了很多,望着窗外飞逝而过的景色。片刻之后,城市已经被甩在脑后,她马上就可以回家了,在杰弗逊小镇上平静安宁地继续生活下去,虽然这地方也有各种难以理解的激情、混乱、悲伤、愤怒与觉悟,但是一到六点,这一切就被掩盖起来了,被一张大布包裹起来,就算是一个小孩子也能轻而易举地把这个包裹放到那个陈列着毫无特色的同类物品的宁谧永恒的架子上去,然后拧动钥匙把它锁在储存室里,于是就能整夜无梦,安静地酣睡了。是啊她寻思着,无声哭泣着就是这样了她不想看这张照片她知道无论这是不是凯蒂,反正凯蒂已经不需要任何人的救赎了因为她再也没有什么宝贵的东西值得拯救了现在她所能失去的都是无价值的东西了。

杰生四世。从卡洛登之前每一代看过来,他是康普生家族第一个神志正常、心智健全的人,而他是个没有后代的单身汉,所以也是最后一个。他讲求理性与逻辑,性格很具有自制力,甚至可称之为古老的苦修派的哲学家:他完全不理会上帝的这样或是那样的各种教条,他仅仅在意警察的说法。让他又害怕又尊敬的只有一个人,就是那个做饭给他吃的黑人女佣,他出生之日起,她就是他的仇人,而一九一一年的那一天之后,她更是他不共戴天的死对头,敏锐的观察力告诉她,杰生应该就是拿着小外甥女的野种身份,在不停地敲诈勒索她的母亲。杰生不但脱离了康普生家族,而且还毫不让步地与统领小镇的斯诺普斯家族针锋相对,在世纪交替之后的康普生和沙多里斯这两个古老的家族慢慢衰败之后,斯诺普斯家族就逐渐在小镇上占领了制高点。(然而这种局面的形成并不是只靠斯诺普斯家族,而杰生他本人在自己母亲尸骨未寒之时——那个野种外甥女又爬雨水管跑掉了,所以迪尔希也失去了两根能够牵制对付杰生的棍棒——他毫不犹豫把傻子弟弟丢给了州政府,先是把曾经金碧辉煌的大房间分隔成了一个个所谓的公寓房间,然后索性一股脑儿把整栋大宅子卖给了一个乡巴佬,这厮就把宅子开成了一家寄宿公寓。)对他来说,这些行为一点也不困扰他,因为在他眼中,除了自己,全镇子和全世界乃至全人类种族都是康普生,总之都是不靠谱的人,其中原因当然是不言而喻的。家里把卖掉最后一块地的钱给姐姐办婚事,送哥哥上哈佛,于是他只能当店小二,从微薄的薪水里省下一个又一个送自己去孟菲斯的某个学校里学会了如何鉴定棉花等级,这之后才慢慢做起了买卖。在自己那位嗜酒如命的父亲去世之后,他全靠这个生意才撑起了颓唐衰败的大宅子里的这副摇摇欲坠的家庭重担。他为了母亲,只能继续供养那个傻子弟弟,牺牲了一个三十岁的光棍有权并且应当享受的所有快乐,就是为了保证母亲的生活品质不变。他这么做不是因为他太爱母亲,而是因为(心智健全的人通常如此)他太惧怕那个黑人厨娘,他想尽办法赶她出去,还试过停发她每周的薪水,可即便如此,她也不肯离开。然后尽管他遇到了以上重重困难,他依然想方设法存下了将近三千块钱(被外甥女把钱偷走的那晚他报警说是2840.50元),这笔钱全都是些零零散散的让人心酸不已的硬币和毛票。他把这些钱藏在卧室的一个上锁的橱柜抽屉里,他不肯存进银行,因为他觉得银行家也都是些康普生。从来都是他自己铺床,自己换床单,除了进出房门,他的卧室总是上锁的。有一次傻子弟弟想骚扰一个过路的小姑娘,他瞒住了母亲,并借此机会成为了傻子的监护人,甚至在母亲根本就不知道的情况下,把傻子弟弟带去做了去势手术。就这样,一九三三年他母亲一撒手人寰,他不但能永远摆脱傻子弟弟和大祖宅,也彻底摆脱了那个黑人厨娘。他搬进那个堆满棉花账本和样品的农产品用具店的楼上办公室,把那个地方改造成了一套带厨房和浴室的公寓。每逢周末,人们都能看到有个体形高胖,相貌平凡,看起来很温和的脸上总是带微笑的女人在这里进进出出。她已经不年轻了,有一头黄褐色头发,戴着当季的宽边圆帽,身披一件仿皮大衣。礼拜六晚上总能看见这个中年的棉花商和这位妇女,大家都称她为“杰生的来自孟菲斯的好朋友”,这两人一同去看电影,礼拜天早上他们从副食店里买了一大堆的面包啊、鸡蛋啊、橘子啊、罐头汤啊之类的,一起上二楼,看起来也很像是正式夫妻之间那种溺爱妻子的氛围,到了礼拜天傍晚,她又乘着长途汽车回孟菲斯去了。他总算解脱了,自由了。他总是说:“一八六五年,亚伯拉罕·林肯从康普生家族手里解放了黑奴。一九三三年,杰生·康普生从黑奴手里解放了康普生家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