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赫斯的眼睛(第5/6页)
一进澡堂,便失去了他的踪影,这时一高个女子走来,问道:“先生,修脚吗?”竟然是马姑娘。自从和她的东北老乡一起下车,她便消息全无,见到我,她激动得眼圈发红,又叫了一声:“修脚吗?”我说:“修。”
在修脚室,她一边把我的脚划得鲜血直流,一边又讲起了白俄的故事。这个故事是,一个白俄在雪地死了,他是饿死的,这个故事就是一点点讲述饥饿的过程,说完这故事,我流血的脚上滴满了她的泪水。我不知该如何劝她,就说:“再讲个土匪的故事吧。”
她讲的土匪的故事是,一个土匪抢了个村姑,这个故事就是一点点讲述强奸村姑的过程。故事讲完,她停止了哭泣,恢复了正常,在我的脚上又划了一刀。她说这两个故事是她的精神支柱,每当难过得吃不下饭,就给自己讲白俄的故事,每当她腻烦,就给自己讲土匪的故事,凭着一点兴奋,生活下去。
她问我是否对土匪的故事有些许感触,我说:“否。”然后请她帮助寻找我的父亲。询问了父亲的音容笑貌,她两眼泛起深海鱼类的光芒,说:“他呀,谁知道跑哪去了。”
猜想马姑娘与我父亲的关系,令人无法忍受,我匆忙告辞,一走出修脚室,耳边响起一声:“踩背吗,先生?”——这个声音分外熟悉,正是我蒙古的宽脸姑娘。她见到了我,泪眼汪汪,激动地又说了一遍:“踩吗?”我说:“踩。”
我的后背冰凉闪闪,那是她的眼泪落下。她说在澡堂的诸多工种中,她最喜欢踩背了,站在别人的背上,立时感到自己命运逆转。
她站在我背上喝完了一瓶酒,醉态可掬地问我,是否将彼此的关系逆转,我说:“否。”然后请她帮助寻找我的父亲。询问了父亲的音容笑貌,她焕发出八百年前成吉思汗征服西域的豪气,凭空一指:“那里。”
按着她指明的方向,我到了一个黑暗的单间,里面有一个姑娘的身影,轮廓的边线已让我认出了她——骨感女子。她的身体耸动了一下,在即将上演相认的悲喜剧前,我张口描述父亲的容貌,她说:“刚走。”我便推门出去。
奔跑在回家的路上,由于缺乏右眼的视线,跑得非常颠簸。跑到离家相隔三条马路的一户石库门前,我敲了敲门。多年以前我的离家出走,实则是被父母所弃,父亲的态度容易理解,而母亲不单是为了交换条件,我拳打一个半裸女人时脸上的表情,也令母亲对我产生了极大厌恶。
没人开门,如果我在十七岁的时候没有随母亲走进这扇门,也许我就是另一种命运,那时要没人开门该有多好……
我奋力地又捶了一下门,引发出二十步外的一声大叫:“什么事,我在这!”父亲的情人出现在弄堂口,款款地走来。许多年过去,父亲的情人依然美丽。她的皮肤没有了当年的水灵润泽,但她依然美丽,不知父亲在何时将她抛弃。我说:“我有件事,必须跟你谈谈。”她诧异地看着我,点了点头:“你说吧?”我说:“我可以进去吗?”
她犹豫了一下,问:“你是好人吗?”我说不出话,她以为伤害了我,赎罪般地说:“进来吧。”我感慨着,经此一问,我知道了她是善良女性,还有些幼稚单纯。
一进她家,我迅速地将门关上,以极大力量将她顶到墙上,在她的胸骨上打了一拳,然后剥下了她的乳罩。
对着她赤裸的胸膛,我极度哀伤,她的乳房已垂软萎缩,乳头是暗淡的咖啡色泽。我转身离去时,她说了声:“混蛋!”我骂了声:“婊子!”
然后我又开始了极不协调的奔跑,到达澡堂,抓住骨感女子:“跟我走吧,我能把你藏住。”
我俩强作镇定地经过澡堂门口时,门口的大汉问了一声:“干吗去?”骨感女子回答:“客人请吃饭。”
走出澡堂二十步外,我握在她腰上的手,感受到她肋骨的一阵痉挛。
我有一个藏身之所。我曾经在开车时反复思考世祖逃逸之谜,按照爱因斯坦相对论的说法,当速度接近光速,时间变得无穷,那时的我,心灵滞懈在右眼失明的焦虑中,相对而言,出租车的速度便接近光速,所以我有无穷多的时间思考这一问题。
我早已破解了世祖的逃逸之谜。
世祖不是逃逸到远方,而是躲进了家里,这一所有人思维的盲点,让他躲过了被愤怒国人打死的厄运——这是我的逻辑推断,如果能被证实,便可以藏住一个姑娘。
我给家里打去电话,说我眼睛全盲,迷失在黄浦江边,需要让他们将我领回家来。父母出门后,我拉着骨感女孩走进我家。
经过了细致搜寻,我发现了屋顶与房脊间有一段距离,这是一个只能躺着的空间,推想一下,一个人长久地躺在这里,能够自由活动的只有两手,我躺了下来,果然在头部正对的位置发现了指甲的划痕,隐约是一个骑在马上的外国军官——这里就是世祖一百五十年前的藏身之所。
我和她躺在了这里。
这里很好,与天空只有一层瓦片相隔,雨打在瓦片上就仿佛打在身上,晴天的时候,会有鸽子降落在屋顶,爪子在瓦片上滑动的声音清晰无比,她说:“比雨还要好听。”
在这狭小空间,我和她紧紧相拥,有时父母会听到头顶的响动,母亲说:“是老鼠吧?”父亲说:“可能是燕子安窝。”我和她捂着嘴,才没有笑出声来。
我从没有如此漫长地和女人相拥,血液与骨骼都在分裂,即将演变成一个新奇物种。在深沉的甜蜜感中,我问出了一个困扰许久的问题,你怎么会知道博尔赫斯?
她说,她的行业是古老的行业,唐朝供奉观世音,宋代供奉吕洞宾,五六年前,不知行业中的哪一个人何种缘故读到了博尔赫斯,心灵极为震撼,从此广为宣说,博尔赫斯就成了她们供奉的第三个人。
我问,是不是因为博尔赫斯写的“鲜亮头发”?她摇摇头,说她并没有看过博尔赫斯的作品,在行业中流传的只是博尔赫斯的传记。
这个出生在动荡南美的人,他的生活,并没有他的小说般惨烈诡秘,他有着博学文雅的祖辈,从未被金钱困扰,一生在母亲身边,饱受宠爱,毕业于最好的学校,工作于图书馆,完全与生活脱节,获得了无尽的悠闲时光。
行业中最早看到他的人,之所以心灵震撼,因为他的生活是她从小的向往,那是一个淑女的生活。这篇博尔赫斯的传记,在她同行姐妹心中,犹如西方极乐世界对一个佛教徒的意义,将一个女人的理想描绘得具体周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