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桃乐丝和狄金森(第5/7页)
“然后发生了很古怪的事情。他和所有女朋友都断绝了关系,有的还去他的班级大闹了一场,不过丝毫没有改变他的决定。他还是打架,打篮球,飙车,听说飙车的时候只有他的后座上没有女生。一天他又写纸条给我:那部诗集能不能借给我看看?我回了一张纸条说:在我书桌上,自己来拿。在课间的时候他径直走进来把那本诗集拿走了,没有和任何人讲话。弄得大家都惊异地看着我。”
“能问一下那是一本什么诗集?”李天吾问。
“艾米莉·狄金森的诗。”
“没有读过。”
“我曾感受到某些事物的失去,自有自觉以来,到底是什么被剥夺我不知道,太年幼了没人会怀疑。有一哀悼者游走孩童间,我前行依然,如人悲叹一个王国,自身即是唯一遭流放的王子。我最喜欢的一首诗。”
“听起来不错,但是不懂。”
“我也不懂,但是喜欢。不知道她在说什么,只是觉得她说得很对。”
“启恩看了吗?”
“不知道,过了几天他走进来把书还给了我,还是没有讲话。几个月之后,他就要毕业了,我要升入高三。我要去美国了,或者留在台湾,还没有想好。他在公车站对我说。不会忘记你欠我的东西吧。不会,我走之前能陪我出去走走吗?去哪里?福隆海水浴场,去看看大海。不能。为什么不能?不想去而已。那个暑假,我和过去一样,一直窝在家里。一天晚上我已经睡了,他用手机打到我家里。‘能听到大海的声音吗?’电话那头确实有海浪的声音,好像一个低音合唱团在给他做讲话的背景。‘你在哪里?怎么会知道我的电话?’‘很容易问到。我在福隆海水浴场啊,过几天我就要走了。’‘这么晚打电话给我就是要让我听大海的声音?’‘不觉得很好听?’‘不觉得,很无聊的声音,我要回去睡觉了。’‘等等,我在这里捡到了一支瓶子。’‘瓶子?什么样子的瓶子?’‘很简单的那种,细口的透明玻璃瓶,木头塞子,可以看见里面有一封信。’‘信上写了什么吗?’‘还没有拿出来,我想送给你,你拿出来看就知道了。’‘还是自己留着吧,很有趣的经历。’‘请你收下好吗?我现在就给你送去,在公车站等我。’‘这么晚已经没有公车了啊。’‘在公车站等我,我很快就可以过去。’
“我穿好衣服叫了计程车,去公车站等他。一直等到第二天天亮,他也没有出现。他忘记了这件事情,和另一个人飙车飙到天亮。我再也没和他讲过话,无论他怎么试图解释那天发生的事。后来他死了,在他就要离开台湾的时候。他闯了一个红灯,在十字路口被一辆丰田吉普车撞上,从摩托车上摔了下来,安全帽扣在后座上。脑袋撞在地面,颅骨碎成了七八块,当场死了。因为当时有另一辆开得很快的摩托车在他前面也闯了过去,有人认为他是在和那人飙车,不是约好的那种,而是仅仅在路上遇到,互相交换了眼神,就开始决一胜负那种。可是我一直怀疑这件事,他怎么会输呢?那个十字路口就在我家的楼下面。”
说完这些,小久开始专注地吃手中爆米花,《一一》已经结束,演职人员的名字从银幕底下的黑暗里滚动上来。李天吾觉得讲故事的小久变成了另一人,好像趴在绿叶上的蚕,原本是很可爱的景象,然后蚕把绿叶一点一点吃掉,绿色没有了,剩下蚕自己抱着叶子剩下的梗。
“都怪你,电影完全没有看耶。”最后一排字幕滚过之后,小久说。
“不算可惜,电影是别人的故事,你有你的故事。”
“可是,我的故事很狗血啊。”
“不觉得啊,人的故事流淌的是人的血啊,很好的故事。”
“哎,你要不要讲一下你的故事,关于那个很重要很特别的人,就是你给弄丢了的那个。作为补偿,可以当你的听众的。”
“不用啦,你这几句话已经把我的故事概括了。”李天吾看了看表,“而且时间也不允许。吴启恩算不算对你很重要很特别的人?”
“我不知道。他在我心里就好像一个陶瓷娃娃。”
“陶瓷娃娃?”
“是陶瓷娃娃。漂漂亮亮摆在那里,但是如果不小心掉在地上,即使没有碎掉,也会有裂痕。”
“这个比喻有趣。所以你想把他黏起来。”
“其实也没有这么想,因为我也是陶瓷娃娃,我也有裂痕,虽然没有想去杀了谁,但是心里也不是没有问题的。在我告诉他,不能杀人,人不应该有这种念头去杀另一个人或者要把自己的命好好保留着,其实也是对我自己说的,他给了我一个机会黏合我自己,应该可以这么讲。”
“然后他爱上了你,爱上了用自己的方式弥合裂痕的女孩子。”
“不知道他怎么想,那天晚上他没有来,我感觉不到那是种什么样的感觉。也许是面对孤独的一种方式也未可知。”
“这不是爱的定义吗?从宏观上说。”
“我觉得不是,在我看来爱应该是更深刻的东西,或者是更琐碎的东西,也许我还没有想得很明白,不过我觉得如果一个人能真心爱另一个人,那他就应该爱这个世界,或者说两个人相爱,是爱这个世界的一种比喻,你懂我的意思吗?”
“所以你不认为他爱你,你也不爱他。”
“我只是需要时间去学习啊。我站在公车站等他的时候,其实我在想,也许下次可以坐在他的摩托车后面陪他去飙车,或者如果他能接受不走太远的话,陪他在台北市里面走走,如果他以后去了美国,我可以写信给他,寄些书给他看,我就是想着这些等到天亮的。虽然面对世界,他的方式相当偏执,可是他的身上有一种勇敢,不是那种盲目的血性,而是看到了世界并不完美,而希望用自己的方式使它变得完美的那种勇敢,如果我能改变他的话,如果我能把他内心里的火焰变成河流的话,也许许多事情都会因此改变。”
“可惜他死了。”
“人都会死,只是他死得早了点,很多的可能性也随之死去了,不只是他的,还有我的。”
“瓶子也丢了。”
“是,真该死啊,瓶子怎么能不见了?他放在哪里了呢?”
“会不会摔碎了?”
“也许吧,但是还是要去找一找。越说越气,这个人真够讨厌。”小久站起来说,“人已经死了,却还留下个秘密烦我。”
在去启荣家的路上,小久告诉天吾,在启恩死前,他的父母已经离婚,很平静地分了手,两人在两个儿子的未来事宜上达成了一致,先送年满十八岁的启恩出国读书,等启荣十八岁之后,也以同样的方式送他出国,最好能和哥哥会合。可是启荣虽然看起来懵懵懂懂,在学校里也不像哥哥那么出名,其内心的叛逆成分一点不比启恩少,只是用一种更为内敛的方式表现出来,即在高二的时候果断结束了自己的学业,到电影院当了一名售票员。他热爱着电影,希望将来能成为一名电影导演,在路上他滔滔不绝地向天吾,这个安静的听众讲述着自己的电影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