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的故事(第10/14页)

她急于找到丁丁,对我的恭维没有反映,而是向人打听,“我们要找一个戴着毡帽头的年青人,谁知道?”高田出的这个从帽子找人的点子,还挺灵光。几乎没有一个人不认识他的,看来丁丁在这里,大名鼎鼎。不光是他的毡帽,而是觉得他不可理解,一个开着车来捡垃圾的人,是不是神经肯定有毛病。然而问到他此刻在哪儿,谁也不可能给个准确的答案。有的说他来过,有的说他走了,有的甚至悄悄说,没准他出事了吧?他也不穷!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来捡什么垃圾呀!

我听丁丁说过,每个垃圾山,都是几个垃圾部落抢来夺去的地盘,会为几块钱的可回收垃圾,打得头破血流。我对杨菲尔玛耳语,是不是有可能被这些人误会了,以为他对大家的生计构成什么威胁,而对他怎么样了?

“不可能--”她断然反对。“丁丁是谁?他连加里曼丹丛林都去旅游过的,还碰上过游击队呢!”

她从提包里掏出一沓钞票,朝着人群摇晃,马上有许多人扑过来。我埋怨她,“你这是干什么?你也不怕他们把你吃了?”

“我来过的。”

“你?”怪不得她也不打听路,一上车就开到这里。

她对围住的大人小孩说:“看这回谁能把他找来,钱就是他的,我们在下面公路上等着。”看起来,还是钱管用,果然好多人放下手里的扒子,夹子,篓子,口袋,飞也似的向四处跑去。

“走吧,老爷子,咱们回车上去吧,他会出现的。”

一边走,一边问她:“你怎么肯定丁丁在这里?”

“他已经把北京市各个垃圾场都走了一圈,要在这里重点研究了。这一个礼拜,害得我跟着他的脚印走,说真的,我也烦了,我的耐性也快到头了,他要么跟我回去,要么,他就留在这里,从此分手。”

话说到接近最后通谍的程度,我才感到问题的严重性了。

与一位太精明的女人说话,是很劳神的。

她问我:“其实,丁丁只不过算是一个穷光蛋。”

这种说法,不免太夸张了些。“也许在你那个乡村俱乐部里,有个几万块钱,大概是不算钱的。”

她又问我:“丁丁先在日本,打工读书,后来又跑到美国,读书打工,学位是拿到了,但并不等于拥有什么真正的学问。”

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博士找不到工作,教授还卖包子,他们倒有学问,但不管用。相反,那些当官的,发财的,并没有多大学问,可大家卖他们的账。”

接着,她提出来一个新的问题考我:“你是作家,你经常描写人物,你帮我评价一下,你的朋友丁丁,称得上是个小白脸吗?”

我看了她一眼,摸不清楚她兜这么大一个圈子,想说明什么?

这时,丁丁的吉普车从山顶摇摇幌幌地出现了,车上车下,车前车后,是一大帮想得到五百元赏金的人群,浩浩荡荡冲下来,这西部片式的镜头,逗得车里的这位小姐忍不住笑。她说:“看见没有,只有他干得出来!”

于是,我也省得回答她的三个问题,事情发展到快要决裂的地步,外人是不好乱插嘴的了。后来,丁丁告诉我,类似的斯芬克斯式的问题:你一文不名,你学问一般,你人不出众,回城的路上也正正经经地对他宣布过的。杨菲尔玛的思路,已经像大人物那样充满绝对的自信,金口玉言,说什么,是什么,别人只有无庸置疑的份了。而且,她在给你提出问题的同时,事实上的标准答案,也给你准备好了。

看样子,丁丁只好这样回答:我其实没有什么,不过是你可以选择的许多合作对象中的一个,但并不是唯一的一个。这也等于说,我丁丁应该感到荣幸,因此,我只有来不及接受的义务,哪有敢于拒绝你杨菲尔玛的权利。

于是,就在离开三家店不远,快到石景山的那个叫作衙门口的地方,在她那辆漂亮的车,和丁丁那辆老爷吉普之间,当着我面问他:“或是你回到你的垃圾堆去?或是你跟我进城马上到徐总那儿去报到?”我以为那个死丁会蹶屁股,调转头,脚跟着地,咚咚咚地拂袖而回的,没想到,他的那句口头禅又来了,“至于那么严重么?”

幸亏杨菲尔玛不是倾国倾城的美人,否则,她该不知怎么折腾呢?一直到丁丁这群人马,伴着一路飞扬的垃圾和尘土,从山顶刹不住闸地到了车前,她才慢慢地开了车门走出来。

丁丁在车上站起来,戴着那顶毡帽,说笑不笑,说不笑也笑,他不傻,知道有台好戏等着他唱;而拼命要找到他的杨菲尔玛,倒沉住气了,朝他看着,说恼不恼,说不恼又恼,但她绝不会发作,哪怕马上送你上断头台,也是那副标准面孔。这时候,围过来的群众,都朝她伸出手来,声称是自己找到的,要得到那笔赏金。而丁丁说,别听他们胡扯,根本是我看见你的车,放下手头的事,马上开着吉普过来的。他再三强调,这京西三家店方位的垃圾山,方圆好几公里,是北京市不算第一,也算第二的垃圾堆放场。从山那边翻过来,是有段路程的。

她不理他,走向大家:“我向来说话算话--”于是,只见她手一扬,那些钞票就飞上了天空,然后,拂拂扬扬地飘落下来。接着,垃圾山下,便是争来抢去的场面。说实在的,疯狂捡钱的人,打成了一团,顶多令人觉得可悲,而洒钱的人,那种钱多得烧包的狂妄,就叫人感到厌恶了。但过后丁丁说我还不够了解杨菲尔玛,“她每一分钱都花在有用的地方,这是她的手法。下次她来这里,如果她高兴,要是想让我吃顿苦头,只消一个眼色,这些人就会蜂涌而上,为她卖命而把我砸扁的。”

就在这些抡钱的群众,把我们两个人在吉普车旁边推来搡去的时候,小姐自己坐进车里,连招呼也不打,一溜烟地开走了。

“咦,这个人,怎么回事?”我怔住了。

丁丁也摘下那毡帽头,摸着脑袋,看着那辆红宝石似闪亮的汽车,疾驰而去。

好一个杨菲尔玛,我不得不承认是个能做大事的女人!如果说她图谋的周到,还不算什么了不起。那么,她下得去手,做得出来,就让人吃惊。而且,她为达到一个目的,不择手段的这份狠绝,就有点叫人心寒了。天啊,敢情她拉我来,是把我当作钓饵,硬逼着丁丁必须送我回去,因为,即使丁丁一百个不乐意,也不能把我撇在离市区三四十公里的垃圾场不管呀!

“走吧!”他扶我上了他的车。

“其实,她这样做,并不是坏意。”我还是希望这两口子把目前的关系维系下去。“也许上了年纪的人,就比较珍惜哪怕是将就的稳定了,即或是勉强的安宁,也要比闹得天翻地覆,彼此伤害以后痛苦的分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