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第5/5页)
第三次活动我不想去了。我并不能融入那个群体,也不想花很多力气融入。可是林叶说很多东西要熟悉了才觉得好。我就又去了两次。她们花力气做了一个巡回演讲,进入各高校办活动,又做签名售书。有几个作者的学生粉丝团群体蛮大的,阶梯教室挤得人满为患。我在门口帮忙维持秩序,有奖问答的时候,我在座位之间递送奖品。
“新时代到了。”一个年轻作家说,“新的方式将会冲击所有文学。”
他是著名的快手,在网上每天能写万字,也是传说中收入最高的网络作者之一。他擅长写都市言情,段落短而干净,除了情节没有其他。他面庞瘦弱,留寸头,正面相貌平庸,但从某个角度看起来很阳刚,在网上贴了大量同一角度的照片。活动结束的时候,我经常承担他的女粉丝要求与他合影的要求。林叶和其他活动组织者对此乐此不疲,她们喜欢给作者和粉丝牵线搭桥互动。在活动现场,她们会笑盈盈地招呼作者,说一些小圈子里的笑话,尤其是当着粉丝们的面,给人一种我是文化圈中人的印象,能引起粉丝的艳羡。
“新时代文学,标准就是大众。连文学方式都是大众互动的,一个长篇连载,根据读者每天千百条留言中表达的意见,调整情节,连走向都会发生变化。我们看到那些老牌杂志还在发那些过时的思想和自娱自乐,我们就知道必须打造新时代文学的阵地。什么是好文学,不是权威能说了算的事。”男作家说。
他一边说一边观察台下的反应,不时留下气口等台下鼓掌。由于涉及什么是好文学,我很感兴趣,很想听他多说一说,可是他到最后也没有说。也许他觉得,他不需要提出标准,听众的标准就是他的标准。
后来我问过林叶:“什么是好文学?就是畅销吗?”
“你不要小看畅销,”林叶说,“咱们说的那些名著,当年也都是畅销书。不是畅销书你今天也看不见。总以为自己搞纯文学就得小众的,说话都酸朽气。”她见我迟疑,又加了句“书不就是写给别人看的吗?除了别人爱不爱看,还有什么标准?”
我后来常想起她的话。别人。看。
林叶在他人的眼中寻找自己。我看着她,看到她一点一点地变化。她也开始在网络上写小说了,有两个晚上,她因为读者轻蔑的点评难过得睡不着觉。有一次,她问我要不要参加一个写手团队,给一本卖得火热的畅销书写续,挂名虽然是原作者,但续集团队也都能获得不菲的分成。还有一次,她初次作为嘉宾作者参加一个读者见面会,活动前一天,她拉着我从三里屯逛到秀水街,逛了五个小时买一条合适的小礼服。
林叶开始有商业上的野心。她们工作的网站组织各种情调的专题活动,她是策划之一。有时候是寻找城市隐居地,有时候是流浪的梦想,有时候是孤单的日子对自己好一点。她和同事想把网上的这些内容做成实体书,最好是时髦的杂志书。这需要一笔初期投资。如果能做成畅销书,一期就能把投资收回来,但是没有这笔投资肯定是运作不起来的。于是她做了商业计划,开始找不同老板拉钱。她把她的忧伤打包,寻找一个好价钱。有两个小有名气的女作者承诺用新作加入杂志,还有四十几个大学生从网上参加了她们城市巡游者活动。
林叶晚上会站在窗边,双手支着掉了漆的暖气片看着窗外,谈计划,谈未来。她的眼睛亮亮的,在月亮的光线里,反射两道银色的圆弧。
“等杂志将来办大了,我就用赚来的钱走一回沙漠。无人区那边。”林叶说,“我要拍好多照片,再在网上搞个直播……我将来要用挣来的钱去开驿站,就像古代那种孤零零的木头驿站,开在人少的那些徒步线路上,每隔一天路程开一家,只收孤独上路的人……”
我想起她小学时候的样子。瘦瘦的,肤色有点黑,马尾辫梳得高高的,头发绷得很紧。她是单眼皮,但是眼睛是杏仁形,形状很好看。五年级的时候,她给我听张信哲,六年级,给我 Amei的磁带。那个时候我最大的乐趣就是在一个老大爷的三轮车上买到《机器猫》,林叶比我们都超前,早接触流行音乐,每个月拿午饭钱买《当代歌坛》。我们一起坐在学校对面拥挤促狭的饺子店里,我们吃锅贴,林叶吃精神食粮。她指着杂志上的每个头像给我们普及,能说出 Beyond每首歌的背景,把温兆伦当作情人。何笑不喜欢 Amei,林叶说 Amei早晚成巨星。那时候,在那灰头土脸的小街道上,音像店等于外面的世界。音像店门口摆着张学友和刘德华的海报,店里飘出林忆莲的声音。林叶每次去音像店买盒带的时候,总是将一张十块钱在手心里攥得湿湿热热的,上身俯到玻璃柜台上问:“老板,这周有新歌吗?”那个时候她就想去做杂志,想写歌词,想给磁带写文案,想去电台里做音乐节目主持人。在我们朴素的校服里,她藏起她的白色腈纶毛衣,一根手指都不让别人碰。
她一直那么努力,想在别人眼中活出一个好看的样子。那是我和她最大的差别。
我真的能像她这样吗?我躺在床上问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