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远的五月(第7/8页)

他在病床上躺了三年多,神志清醒,肢体没有障碍,但他软弱无力,疼痛万分。忍受已成了他的习惯,他的性格。在安乐死和与疾病斗争两者中间,他选择了后者—用勇敢和尊贵的方式与疾病周旋到底。精神好点儿的时候他能看看书,差点儿的时候就听耳机,再差一点儿就闭起眼睛。他总是静静的,没有人听到过他喊叫或者呻吟,“打碎门牙往肚里咽”是他的看家本领,让所有人都走开一个人静静地待着是他的拿手好戏。那时我之所以有时候要一天三次往医院跑,是知道他不到万不得已绝不会轻易喊医生或护士,常常是高烧三十九度还没人知道。下胃管对于他好像是吃面条,不管什么样的治疗,不管是年轻大夫,还是实习护士,他总是说:来吧,没关系,一次不行再来第二次,第三次……他手臂上总是青一块紫一块的。新来的护士觉得奇怪,为什么这个病人那么特殊,不是他听护士的而是护士听他的。

医生告诉她:这个病人特别能忍,如果他说痛就一定是真痛,给他用止痛药不用医嘱。为他做手术的副院长说,行医四十多年我没见过像他这么坚强的病人。

陀思妥耶夫斯基曾说过:“我只害怕一件事:我怕我配不上自己所受的痛苦。”可以说,他配得上他所受的痛苦。恐怕不止我一人从他身上懂得了一个人的自尊是怎样确立的,尊严又是如何获得的。几年来,我上千次地出入于病房,等待我的总是医生护士和病友们热情而真切的关注,直到今天,他们仍然关心着我和儿子。无论他人怎样消瘦得像个难民,他伤口怎样流得稀里哗啦,他呕吐得怎样不亦乐乎,我从没感觉到尴尬或难堪。我为我的丈夫有这样出色的表现而骄傲,我为我是这样的男人的女人而骄傲。

其实他并不是天生的强者,只不过他清楚自己的位置,懂得怎样成就自己,如同北岛懂得怎样使诗句来得响亮,史铁生懂得如何把小说写得精彩;或者说,如同一个工人懂得如何把活儿干得尽可能漂亮,一个厨师懂得如何把菜尽可能炒得地道。他懂得对于那种不可避免地经受某种挑战的人生,尤其需要意志—强调到极致的意志。

我没有研究过一个人性格生成的过程,我不知道是顽强的性格必然要面对痛苦的挑战,还是痛苦造就了顽强的性格。如果是后者,那人应该把痛苦当成教科书,因为顽强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是一种高贵的品质,虽然软弱不是在所有的情况下都不可以被原谅。我也不真正懂得宗教,我说不清他所承受的一切是上帝对他的恩宠还是惩罚。如果是前者,那每个人都应该从容地面对痛苦,也许上帝最终对一切人都是平等的,他绝不把你承受不了的东西强加给你。

我们都心照不宣地知道已经没有痊愈的可能,但他抵御不了生存的欲望。他有许多活下去的理由,比如为了他无比崇拜的母亲,白发人送黑发人毕竟太残酷。第一次手术的成功率是百分之二十,第二次更是微乎其微,第三次应该说等于零。他坚持要做第三次手术,潜意识里是不是希望手术失败得到解脱?他曾经答应过母亲,答应过朋友,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绝不再轻生。一个因为不能容忍说话不算数而敢于把刀子刺向自己胸口的人,是不会说话不算数的。

在最后的日子,他变得敏感而脆弱。以前朋友去看他,他总是劝说别人不要为他担心,后来见到来人他经常落泪。我真是感激陈志伟,给他带来了“大悲咒”,还从头到脚为他按摩,用特别善解人意的方式不动声色地安慰他。身旁的田晓青把心提得老高,生怕他过于敏感或起疑心。但是他出乎意料地顺从,心平气和地接受了,像一个人临终时虔诚地面对一位牧师,使人感到死亡的脚步已经逼近。

另一方面他又表现出异常的烦躁。一九九四年春节,我为他买了一个最大号的红气球挂在病房的窗子上。春节过后落了一层灰尘,我把它扔了。他对我大发脾气,说明年还可以用不该扔。我说,气球放不到明年就会坏,再说明年还不知道在不在医院过春节,何必现在操那么大心。我绝想不到这句话会伤他,更想不到我说了这句话之后仅三个月,他便永远地离开了那所医院。当时他气愤地说:“是呀,明年还不知我是死是活对不对?”从那以后我才意识到,应该把他看成病人,一个垂危的病人。

四月,阳光正好,我们的小儿子推着轮椅,轮椅上挂着乳白色的营养液,我们一家到医院的院子里晒太阳。他已经很久没有到过户外了,不断地说花真好,阳光真好,儿子真好。那天我特意带了儿子的跳绳,给他买了平时爱吃的白瓜子,给儿子买了紫雪糕。他坐在樱花树下,看着儿子跳得脸红扑扑的,满头大汗,一边念念有词地鼓励他,一边嘱咐我要让他多锻炼身体。对于我们这个三口之家来说,那一天像一个真正的节日。在我的记忆里,只有在孩子一岁生日那天我们共同去过一次公园。也是春天,他让儿子骑在肩上,儿子眼睛瞪得圆圆的满脸惊慌。一岁的孩子没有记忆,这次在医院院子里将成为最后的也是唯一的和爸爸一起“春游”的记忆。

那以后没几天是他的生日,我曾和儿子商量着买一台小电视作为生日礼物,他坚决反对,我只好作罢,只买了红色的菊花带儿子去看他。接过花他掉泪了。以前我从没买过花给他,知道他不喜欢插在瓶子里的花,有时朋友买了花他会让我带回家。只有一次,我的同学王艾从美国回来去看他,带来的野花他很喜欢。这次他很高兴,连连说好,亲手插在罐头瓶里不断地摆弄。

第六天那束花枯萎了,叶子发黄,花瓣也干得卷曲了,一副凋零残败的样子。第七天清晨我接到医院的紧急电话。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那是一天中最令人振奋的时刻。那一刻人们正迎着阳光从樱花旁匆匆走过,不管是面带微笑,还是心存烦恼,每个人都拥有那一刻那一天。而他却死了。他属狗,他死于他的本命年;那天是他生日(后来他的母亲说,一九四六年阴历三月廿五日才是他真正的生日),他死于他的生日—该把这看成是偶然还是必然?

没有一份遗嘱,没有一句遗言,没有一个告别的手势,没有一个会意的表情,虽然已挨过了阴曹地府似的漫漫长夜,但他还不想远离年迈的母亲,远离幼小的儿子,远离在这个世界上让他以全部的善意爱着、恨着的一切,他还没有做好上路前的准备,还没拿定主意与上帝和解—他死的时候身边没有一个亲人在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