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中的日常生活(第5/7页)
不仅衣服穿得节省,其他东西也用得极为精细。每个号每天都能得到一盆热水,这是供我们喝的。冬天我们会把水杯放进自制的棉套里,到了下午还可以喝上温水。余下的用来洗脚,洗完脚的水用来擦地,擦完地再把每个人的鞋底擦一遍。那块巴掌大的地被我们擦得油亮油亮的。每天我在那块地上散步,那是在号里唯一被允许的锻炼。号里除了木板通铺,空间的宽度只有两步,长度刚好可以走五步,我曾想,为什么不是七步呢?曹植七步成诗,如果是七步我说不定也成了大诗人。
两年中我只用了一块肥皂,卫生纸用得更加可怜,总是撕了又撕折了又折,反正我有的是时间。现在我用卫生纸接近于病态的浪费,我甚至告诉我的儿子,什么都应该节省,就是不要节约纸,可能正是出于对那段生活的抵触和逆反。因为节省,我洗衣服常常不用洗衣粉,但却不厌其烦地申请,只要一换队长我们就申请。在厕所洗完还可以走到院子里去晾,傍晚还可以再出去收一次,重要的是收回来的衣服里有一种难以形容的气味。当我把晒了一天的衣服捧着闻的时候,我惊奇地发现,阳光原来是有味儿的!阳光的气味太干净太新鲜了,特别是冬天,加上织物被晒得又干又松的手感,捧着闻简直就是享受。两年,那是足够使一个中年人在不知不觉中打发掉的时间,那是完全可以使一个老年人从生走向死的时间,那是绝对可以使一对年轻人孕育一份爱情同时也孕育一个生命的时间。对于一个二十岁的女人来说,那是从无聊的、无望的、无辜的时间中发现琐碎的诗意,体验矫情的浪漫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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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想起来,那时的我的确是太年轻了,年轻得清高、傲慢,还有点儿无理。同是阶下囚,我却因为自己是政治犯而觉得比别人优越了许多。
小荣是因流氓罪而被抓进来的,所谓流氓罪无非是和男朋友拍了几张裸体照被揭发而出了事。她会唱很多歌,都是我从没听过的,《绿岛的夜》那首歌我是第一次听她唱的。在狱中她还是爱唱,有时唱着唱着,漂亮的大眼睛扑闪扑闪的,眼泪就一串串地掉下来了,她不去擦,歌唱完了又像没事人一样了。我一点儿都不同情她,讨厌她总是讲那些男男女女的故事,讨厌她说话时总带脏字,按我当时的认识水平,拍裸体照的女人无疑就是真正的流氓。我坐牢是冤枉,而她坐牢是活该。虽然她对我很友好,但我不愿意理会她,只要她一开始讲故事我就假装看书或者看报。现在想起来,如果她不善,不是看我小让着我,想气气我或者治治我,我哪里是她的对手,准得让我吃不了兜着走。我当时的假正经简直太可笑了,我是一个现行反革命,但却显得比谁都左,那面目一定和管教队长差不多。
另一个让我不知该怎样对她的是老黄,算起来她当时也就不到四十岁。说起来我们曾经还是邻居,她的女儿是我的校友或学长。她的家庭应该算是知识分子,父亲是画家,据说解放前他的漫画在某市还有点儿名气,母亲也出身于书香门第,但—我简直难以说出口,她的女儿的父亲同时也是她自己的父亲,或者说,她女儿既是父亲的女儿又是父亲的外孙女。而这一乱伦悲剧的始作俑者不是别人,正是她的母亲。她母亲爱上了她的叔叔,为了使丈夫能容忍这一关系,母亲设下了圈套,让丈夫与15岁的女儿同床共枕,然后亲手带大了由丈夫和女儿生下的孩子。“文革”初,上中学的女儿知道了自己的身世后精神彻底崩溃,成了一个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精神病人。天啊!按我当年的阅历,她的故事惊得我目瞪口呆,然而她讲得却很平淡,像是在讲别人的故事。说到她坐牢的理由也简单得让人不能相信:教邻居的孩子们学唱苏联歌曲,罪行是教唆犯。
说实在的,我没想到监狱是这种状况。在我全部关于监狱的知识里,除了从电影里看到的共产党员,就是像遇罗克那样的政治犯,杀人犯、流氓犯、贪污犯这些字眼,与我的生活常识相距太远,也没想到,堂堂的北京市公安局看守所,也是三教九流什么犯人都有。但是如今我和她们肩挨着肩地睡在同一张铺上,和她们同吃一个盆里的饭,一开始从内心里真是不能接受,遇上杀人犯我甚至还有点儿害怕。
我先后换过三个号,遇上过四个杀人犯。不知是不是巧合,她们一律都是三十多岁的农村妇女,像是商量好了似的一律都杀死了自己的公公。那是我进去后第二个年头的冬天,号里来了一个瘦高个儿的农村妇女,她把毒药拌在豆腐渣里毒死了因为财产纠纷而结了怨的公公,而且她成功地让村里所有人相信了公公属于正常死亡。但她万万没有想到,在尸体下葬三个月后,一个远房亲戚要求开棺验尸,她再没有能力阻止。
一个号一般住三个人,偶尔也会住四个,这种时候我们都会心烦,好像在监狱里睡觉挤带来的烦恼,远远超出了坐牢本身的烦恼。那天正是四个人挤着,刚好够铺下四条被子,我的位置靠墙,新来的杀人犯紧挨着我睡。半夜牢门突然哗啦啦地开了,我睡眼惺忪地转过脸,发现杀人犯正用一条红布腰带勒紧了自己的脖子,满脸憋得通红,她的眼睛长得本来就凸,这下更显得像是要暴出来。队长走进来用剪子把裤带剪断,就把她带走了。我们三人被吓得不敢再睡,为人能不能自己把自己勒死而争论不休。自杀在狱中是要受惩罚的,她回来时戴上了背铐,我们看着她爬上床铺,然后用脚一点儿一点儿把被子勾起来,再用牙齿咬着盖在身上。队长一直站在旁边看着,我们谁也不敢帮她一个手指头。从那天起大家都不得安生了,她白天黑夜地嚷疼,然后喊队长再被队长训,我们虽然烦她,但看着她提不上裤子吃不上饭还是得帮她。说来也奇,她的胳膊长,弄来弄去地从屁股底下钻到了前边,背铐成了前铐。到了打饭、放茅、放风的时候,她从下面一钻又成了背铐,队长一点儿看不出来。更离奇的是,这样一来二去的,铐子不知怎么竟然坏了,全然成了摆设。就这样像捉迷藏似的,过了一个多月才被发现。很快她就走了,不会是释放,很可能是去服刑,但她戴铐子的故事成了狱中的黑色幽默,应该说是一个荒诞派作品的好题材。
我还看过另一个长期戴背铐的。把我调进她的号是一九七六年一月八日,四十岁以上的中国人对这个日子应该比较敏感。那天早上气氛就很异常,队长们的脸比平时拉得更长绷得更紧。小荣说听到了远处传来的哀乐声,我们正议论这哀乐是为哪位大人物而奏,就听到队长在门外开锁的声音。我们以为议论被队长听见了,一个个吓得不敢出声。队长小声说:“你,收拾东西出来。”一般筒道里有点儿声音,所有的犯人都会竖起耳朵听,因为队长说话的声音总是很小,而不准叫犯人的名字则是队长们的“监规”。我们没有代号,所有人都是第二人称“你”,如果没有手指的配合当然就分不清是哪个“你”。那天队长说的是“你”,分明指的是我。“收拾东西出来”这句话在狱中是最暧昧的语言,你别想从队长的语调和表情判断那句话的背后是手枪还是玫瑰。我是第二次听到对我说这句话,最后一次跨出牢门时我听到的也是同样的话,一个字都不多也一个字都不少。我紧张而又狼狈地把东西都堆在房门口,队长锁了这扇门去开另一扇门,这时候号里的人根据开门的声音肯定知道我并没有离开这个筒道,而我也明白了,这次“收拾东西出来”的背后,既没藏着手枪,也没藏着玫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