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2(第2/3页)

若站在窗户的左侧,把脸颊贴在木制窗框上,可以看见闹市区及屹立在黑暗中的联合国总部──那建筑物的外形真像火星上才有的绿色怪蜂窝。马路上,红、白车灯循序移动,还有我不知其名的几座桥梁也灯火荧燎。

寂静到让人沉郁,因为这不是万籁俱寂的静,而是我自己的寂。

我清楚知道车有车声,车内的人有人声,亮着灯的窗户里也有动静,就连河水都潺潺作响,但我什么都听不见。这座城市悬在我的窗前,闪烁熠熠,如海报平贴眼前,但想到它带给我的一切,我倒希望这座城市根本不存在。

床边那具瓷白色的电话可以让我跟外界联系,但这会儿它一动也不动,喑哑如死人头。我开始回想曾把这个电话号码给过哪些人,以便列出可能来电者的名单,然而,想来想去,就只能想到巴帝·魏勒的母亲。我把电话给了她,由她交给她在联合国担任同步口译的朋友。

我轻轻干笑了一声。

从魏勒太太拼命撮合我和巴帝,就可以想见她介绍的同步翻译员会是什么德行。这年夏天,她甚至安排我到纽约上州那间肺结核疗养院当女侍,免得在那里养病的巴帝太孤单。她和巴帝都无法理解为什么我不去那里,宁可跑到纽约市。

梳妆台的镜子有点儿变形,而且太过银亮,使得镜子里我的脸看起来像被牙科使用的汞齐球所映照出来的。我想直接爬上床睡觉,但总觉得这很像把一张书写潦草的脏信塞入清爽干净的信封里。所以,我决定去洗个热水澡。

人生一定有些事情是洗热水澡没办法解决的,不过这种事情我知道的没几样。每次难过得要死、焦虑难寐,或者爱上一个整周也见不到面的人,我都会消沉沮丧到难以自持,接着,我会喃喃地告诉自己:“洗个热水澡吧。”

我会在澡缸里沉思。水一定要非常烫,烫到几乎无法把脚放进去,但我还是慢慢沉入身体,一英寸又一英寸,直到水淹脖颈。

我躺过的浴缸上方的天花板,我全都记得。天花板的材质、裂缝、颜色、水渍和灯具。而那些浴缸,我也一个个都记得:四脚是兽爪形状的老式浴缸、棺材状的现代浴缸,还有那个造型时髦,可以俯瞰室内莲花池的粉红色大理石浴缸。我甚至记得每个水龙头的形状大小,以及各式各样的肥皂盘。

泡在热水澡里的我,才是最真实的我。

躺在这女宾专用旅馆的十七楼的浴缸里,底下是活泼喧闹、熙来攘往的纽约市区。就这样泡了近一个小时后,我觉得自己又恢复了纯净。我不相信浸礼受洗或约旦河圣水之类的事,不过我猜,热水之于我,就像圣水之于那些虔敬的教徒吧。

我对自己说:“朵琳消融于水了,蓝尼·薛佛也消融了。弗兰基消融,纽约消融,他们全都溶解消失,再也影响不了我。我不认识他们,不曾认识他们,所以我纯洁如新。那些酒、恶腻的亲吻,以及回旅馆途中沾黏在我肌肤上的尘污,全都化为纯洁之物。”

在澄净的热水里泡得愈久,就觉得自己愈纯洁。当我踏出浴缸,用旅馆那种柔软洁白的大浴巾裹住自己,整个人感觉焕然一新,如新生儿般甜美纯洁。

 

不知睡了多久,我听到敲门声。起先我充耳不闻,因为敲门那人一直喊的是:“爱莉,爱莉,让我进去。”而我可不认识什么爱莉。后来,出现清脆的叩门声,压过刚刚那种闷沉的砰砰声,还有个较富朝气的声音说道:“葛林伍德小姐,你朋友要找你。”这时,我才知道刚刚敲门的人是朵琳。

我把双脚从床上甩到地面,头晕目眩地在漆黑的房内站了一分钟,试图稳住重心。真气朵琳硬生生把我吵醒。她也不想想,我今晚经历过那么多悲惨遭遇,不好好睡个觉恐怕熬不过去,但她非得把我吵醒,破坏我的睡眠不可。我心想,如果装睡不理会,说不定她会死心,不再敲门,这样一来,我就能图个清静,可是我等了一会儿,敲门声就是不消失。

“爱莉,爱莉,爱莉。”她不停喃喃唤我。这时另一个声音继续嚷嚷:“葛林伍德小姐,葛林伍德小姐,葛林伍德小姐。”这截然不同的喊法,弄得我像是两个人似的。

我开门,眯眼望向亮晃晃的走廊。这光景既非黑夜,也非白天,而是某种第三类的阴阳魔界,忽地闯入白天与黑夜之间,无止境绵延。

朵琳瘫在门框上,我一走出房门,她立刻倒在我的怀里。我看不清楚她的脸,因为她的头低垂在胸口,硬邦邦的金发露出黑色发根,绺绺披悬,如呼啦圈上的流苏。

我认出那身材矮胖,唇上有髭,穿黑制服的女人是夜班佣仆,常窝在这层楼的狭促工作房里烫客人的淑女洋装和晚宴礼服。我不明白她是怎么认识朵琳的,还有为何不直接静静地把朵琳带回她房间,而是帮她叫醒我。

她见到朵琳靠在我的怀里,除了偶尔打个湿嗝外,还算安静,就放心地转身,大步走回工作房,去找她那架老旧的胜家裁缝机和白色的烫衣板。那一刻,我好想追上前,告诉她,我跟朵琳毫无瓜葛。我之所以忽然有这股冲动,全是因为她那严峻勤劳、品行端正,犹如欧洲老移民的模样,让我想起了我那来自奥地利的祖母。

“让我躺下来,让我躺下来。”朵琳不停嘟囔,“让我躺下来,让我躺下来。”

我有感觉,一旦把朵琳搀过门槛,让她进入我的房间,扶她躺在我的床上,我就再也摆脱不了她。

她把柔软如枕的身躯整个靠在我的手臂上,将全身重量丢给我,一双穿着细高跟的脚拖在地上,整个人看起来蠢透了。她这么重,我实在没办法将她拖回她位于甬道另一头的房间。

我心想,唯一可行之计就是把她扔在甬道的地毯上,关上房门,回去睡我的觉。她醒来后,什么都不会记得,只会以为自己醉倒在我的房门口,而我在里头睡觉,所以什么都不晓得。然后,她会自己爬起来,识相地回房间。

于是,我将她轻轻放倒在甬道的绿色地毯上。她低声呻吟,接着往前一扑,摔出我的怀抱,嘴里喷出的褐色呕吐物,在我的脚边淹成一大摊。

朵琳整个人顿时变得更重,头往前垂到那摊呕吐物里,几绺金发也浸在其中,活像沼泽里的树根。这时,我才发现她睡着了。我决定往后退,抛下她。毕竟我自己也快进入休眠状态。

那一晚,我下定决心要这样对待朵琳:眼睛看着她,耳朵听她说话,但内心深处要与她分道扬镳。心里面,我要投靠贝琪和她那群天真无邪的朋友。毕竟,本性上,我跟贝琪比较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