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活(第16/17页)
摩托车由远而近,述遗簌簌发抖,连忙又摸索着贴到路边的墙上,摩托车紧挨着她开过去了。由于心急,她刚才从刘妈的臂弯里挣脱出来,现在车子过去了,刘妈也不见了。
“刘妈!刘妈!”述遗高声叫喊。
所有那天夜里在黑暗中发生的事述遗全忘记了,也可能什么都没发生,只不过是她在外面走了一夜就回家了。回家以后述遗大病了一场,躺在床上不能动。她一连躺了三天。那三天里头,楼里面静悄悄的,夜里也不再有人来敲门,原先那个到处乱敲的人也不敲了。述遗望着天花板想道,敲门的人到底是不是二十九楼的汉子呢?如果是,他为什么又不敲了呢?也可能他不在楼里了,就连修理工都可能不在了,那么这栋楼里就只剩自己一个人了。以前彭姨总惦记她,这一次,为了老卫的葬礼的事,她一定是大大生气了吧?
第三天的晚上,述遗又一次感到自己已斩断了生活中的种种联系,于是通体轻松了一阵子。她仍然浑身无力,但到了半夜时分,思维慢慢地活跃了起来,脑子里出现了一些奇异的图案。图案这一边是她所在的这栋楼的内部结构,那是她想象的结构,那结构展现在半空里,是一些交错的钢筋与钢索,这副黑色的图案使她激动得浑身颤抖!仍然有冷风在外面呼呼作响,可是述遗在凝视图案的瞬间,一股暖流直窜她的脚尖,她掀开被子,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她从镜子里看见自己的颧骨上居然有微微的红晕。朝北的厨房,风从窗缝里钻进来,吹得挂在壁上的老鼠药发出“嚓嚓”的响声。她眯缝着眼凝视窗外,那里除了黑暗中闪烁的街灯,凸凹不平的马路上发亮的水洼,再没有别的。原来夜里下雨了,述遗记起自己在雨夜里思维总是特别活跃。她不能在风里站得太久,她回到了床上,正当她要盖上被子时,一个炸雷劈头盖脑地落了下来,她眼前一黑,就在这一刹那间,她听到了早起的孩童们发出的喧闹声。“春雷。”她机械地说。
她将所有的衣服都穿上,选了一顶带围脖的厚毛线帽子戴上,将整个脸遮得只剩下一双眼睛,然后拿着提包下楼了。她要去买一些吃的东西。今天电梯倒是没坏,一切都很平静,她顺利地下了楼,既没碰见修理工,也没碰见黑脸汉子。述遗没有细想这件事就到了街上。她在附近买了米、面粉和茶叶、鸡蛋,又买了一棵白菜,就准备回家。她十分虚弱,走一走就将东西放在路边歇一歇,心里思忖着等一会儿还要下楼一次,买洗衣粉和肥皂。她又一次从外部打量自己所住的这栋楼,觉得它短短的时间里又破旧了许多,灰蒙蒙的,设计方面也是俗不可耐,与自己夜里看见的内部结构似乎毫无关系。自己当初到底看中了它的什么呢?她记得她是看中了这套住房的隐秘性,她根本不曾注意大楼的外形和内部结构,这正是她一贯的粗心之处。
回去的时候楼里也是空空的,静得令人心惊。走出电梯间,一只黑色的小鸟撞在她脸上,给她一种末日来临的感觉。
又过了两天,感冒慢慢地好了,述遗知道这栋楼里确确实实只有她自己了。她敲过二十九楼那间房的门,每次都没人回答,而修理工也再没有出现过。在夜里,她一次又一次地看见钢筋与钢索在半空中交错着,于是她僵硬冰冷的身体便温暖起来,柔顺起来,她觉得自己像野鸭一样在半空里游来游去。
后来她又从窗口朝外看过,可再也没有看见过电子游戏室的老板夫妇,眼前只有空空的街道。有时睡不着,她就在夜里下了楼,孤身一人在空空的街上走,过了一条街又一条街。她的耳边有自来水“哗哗”流淌的声音,可是眼前,空寂的街上门户紧闭。在那种夜里,她到过了很多地方,包括那些新区,那些工地。她不停地走,在她脑海里,城市越来越小了,因为每一个地方都去过了。一天夜里,当她走到市郊的公园时,她发现自己原来是在绕圈子。是的,她是在绕着这个城市步行,而圈子已经缩得这么小了。有一个披发的男青年在公园里唱歌,唱得不好,如同鬼叫似的。过了公园,便是她从前居住的一个小区,不是和彭姨她们住的,而是更早时候她住过的。那里也是一长排一长排的平房,她找到自己住的那一套,看见房里没灯,也许空着,也许有人住,夜里看不出来,因为所有的房间全没开灯。有一间房里亮了一盏小灯,在黑暗中格外显眼,窗前还有个人影。
述遗走上前去敲了敲门,出来的竟然是彭姨,她在灯光下显得分外疲惫的样子。
“出来走走好嘛。”她笑了笑,“我们这个年纪的人都有这类问题。”
“走了也没用,所有的地方都到过好多次了,只好绕圈子。”述遗抱怨道。
“后来我也不管了,老卫被孤零零地抬走了,一个送行的都没有。”彭姨撇了撇嘴,似乎在笑,那种笑很可怕。
“我要走了,还会常来的。”
“那当然,会来得越来越频繁。”她又笑了一声。
那一夜,述遗天快亮了才回到家。她踏进电梯间时安慰自己说:“我已经战胜了大楼里的寂静。”她在七楼走出电梯,看见那扇门仍然开着,空房子的地板上扔着一些废纸,窗子全关着。述遗在房里转了一圈,退出来,继续上楼回家。
她吃完早饭才开始睡觉,房间里很亮,她总是睡不好,她又看见了半空里的钢索在抖动。这一次,她自己被吊在钢索上荡来荡去。
她明白了,她是接替了黑脸汉子的人,那人住了这么久,也该走了。述遗来了之后,他又等了一段时间,为的是让她熟悉情况,不致于中途逃脱。按照他的思维模式,这栋楼里总要有个人住在这里,既然述遗选中了这里,她就得住下去。
述遗不再那么害怕进电梯间了,住了这些日子,她已经想出了大楼的内部结构,似乎对一切都了如指掌了。而修理工再也没来过,来干什么呢?电梯从来也没坏过。她并不是真的不怕,她只是习惯了在恐惧中苟活。在有风和没有风的夜晚,她下楼,走很远,到了郊区的公园,听见男青年如同鬼叫似的在唱歌,看见自己很久以前住过的黑洞洞的平房,她觉得自己还很有闲情逸致,又为这想法沾沾自喜了一阵。
述遗于不知不觉中养成了一个奇怪的习惯,这就是每次电梯上到七楼,她就出去一回,在那空房间里呆一呆,仿佛会见了某个人似的,心里充实了好多。然后她整理一下衣服,回到电梯间继续上楼。她现在完全明白黑脸汉子的行为了,因为她已取代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