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丽·罗杰疑案(第15/17页)
杜宾说:“我已经说过,如今就算是一个小混混也基本上是随身有一块手帕的,不过,我要说的不是这个。我是想说,报纸上以为凶手将布条打结实际上是要防止被害人大声呼喊。我们可以这么想,如果只是为了把玛丽的嘴巴塞住,那么完全可以用在灌木林中发现的那块手帕,除此之外也可以用其他的方法阻止玛丽可能的喊叫,也就是说,布条应该是有别的用处。而这一点在警方的调查报告中交代得很含糊,并且和《商报》的观点有着很大的不同。在警方的调查报告的验尸证词中,他们说一条衬裙布条被系在尸体的颈部并且是松垮地缠着,但是是一个死结。这条布条有大约十八英寸,约四十五厘米宽,这样的宽度即便只是块非常薄的棉质布,如果拧起来仍然是非常结实的一条带子,而这条布带又是缠在了死者的颈部。因此,我的推论是,这个单独作案的凶手在杀完人之后,开始是费力地搬着尸体准备到河中弃尸,不管他是从灌木林还是从其他地方往河边去,总之他是从案发现场开始其弃尸之路的。但是在走了一段之后,或许因为尸体太重,让他太费力气,于是他又改成了拖着尸体到弃尸地点,因为这样可能要轻松一点,而且这一点在报纸报道的内容中也涉及了,即灌木林处发现了重物拖行的痕迹。那么怎么拖呢?当然是在尸体的一端拴上一条绳子之类的东西。最好的位置就是颈部,因为头部的阻碍可以不让绳子脱落。但是凶手并没有准备绳子,那么怎么办呢?或许可以用手帕,可是凶手似乎没有带手帕;也可以用玛丽的手帕,可是玛丽的手帕已经被落在了树林中的某个地方——这是以树林为案发现场的假设;如果再回去取手帕,这会太浪费时间。在尸体腰部有一条绑着的布条,可是这条布条显然是被凶手弃用了,因为它在尸体身上缠了好几圈,并且还打着一个结,也可能是因为这条布条还没有从洋装上扯下来。总之,凶手选来选去,发现从洋装内部衬裙中重新扯下一条布条是最简单的办法。于是,他亲自动手从内部衬裙中扯下了一条宽布条,并将这一布条缠绕在死者的脖子上,用这个办法将尸体拖到了河边。”
杜宾对德吕克太太所反映的情况,即好像在说一帮混混是杀人凶手的证词,进行了分析。他说:“我所说的这些推论,其前提是我假设凶手只是一个人,但是你肯定会向我反映,说报纸上的推论或许是无厘头的,可是还有一位德吕克太太的证词。在她的证词中也提到了一群混混曾经在与谋杀案相接近的时间到过河边和灌木林附近。难道德吕克太太的说法就没有丝毫的价值吗?我个人对于德吕克太太所反映的情况没有什么怀疑。我想弄清楚的问题是,在谋杀案发生的那个时间前后到底有多少就像德吕克太太所描述的混混出现在劳尔郊区附近。不过,我们还要注意的是,德吕克太太的证词为什么在案子已经进行了很久之后才出现?不要忘了,这帮混混曾经在德吕克太太的小旅馆中白吃白喝了很久,所以德吕克太太的说法实在不能排除是因为憎恨这帮吃喝不花钱的混混,所以才这么说的。”
杜宾说:“德吕克太太的证词几乎把凶手的身份全部指向了那帮在她店中放肆无理的混混,可是她的根据又是什么呢?她为什么可以这么说呢?你看这份证词,其中说有一帮混混跑到了她的旅店中,然后大声喧哗、白吃白喝,又顺着可能是玛丽的那个女孩和一个皮肤黝黑的男人离开的路线离开,并且这帮混混在傍晚的时候又返回到了旅馆,而且是神色匆匆。我们不禁要问,他们为什么会神色匆匆?这可能是从德吕克太太特有的角度观察的结果。在此之前,这帮混混白吃白喝德吕克太太一顿,这可能让她当时难以忘怀这件事,而当这帮人又重新返回她的小店时,我想她或许以为这帮大爷忽然回心转意了要来还钱,因此又对这帮人抱上了希望。她可能希望这帮人或多或少给她一点吃喝消费的钱,也因此,德吕克太太会一直非常注意他们,这种专注让她觉得这帮混混离开时行动匆忙。另外那天晚上还出现了一场大暴雨,因此这帮人或许是因为担心大雨的到来,于是决定在天黑到来之前马上离开这条河,这也就是让德吕克太太感觉非常匆匆的原因!”
对德吕克太太的证词,杜宾继续分析说:“不管是‘天黑之前’还是‘天色已晚’其要表达的意思都是‘夜晚还没有到来’。在这份证词中,德吕克太太在看到这群混混有些神色慌张地匆匆忙忙离开这个地区时,那时被德吕克太太描绘成‘天色已晚’,也就是说当时的时间还不足以视为夜晚。但是我们也知道,在当天的夜晚,德吕克太太和她的大儿子曾经都听到了一声女人发出的惨叫,并且说这个声音是在她的旅馆附近。这个时间被德吕克太太描绘成‘夜晚刚降临’。不管‘夜晚’是怎样的‘刚降临’,但这毕竟已经是‘晚上’了,已经不再是‘天色已晚’的时候。也就是说,那声女人的惨叫声是在这群混混离开劳尔郊区后才出现的。但是让我感到奇怪的是,这些时间点都非常清楚地记载着,可是不论是警方还是媒体竟然都对此熟视无睹,完全没有给予充分的注意。”
关于本案的凶手不是多个人的论点,杜宾又阐述了其最后一方面的推论:“本案的凶手绝对不是那帮混混,还有一个非常重要且绝对可靠的证据。为了侦破本案,警方开出了高额的悬赏,并且宣布只要供出凶手就算参与了此案也可以免罪,但是,到现在为止没有一个所谓的‘共犯’出来供出同伙,这实在是有些让人意外。如果本案的真凶果然是多个人,那么在这种悬赏和许诺面前,他们不会仍然保持着淡定。对他们每个人来说,当下最好的选择就是,把同伙供出来。因为越早供出对方,越不用担心自己被出卖,况且还能免罪。可是到现在仍然没有任何这方面的消息,从另外一面看,这正好能够反证本案的凶手不是多个人而是一个人,不然没有人出来自首实在是让人不能理解。正是因为本案就是一人所为,所以不可能有共犯将其供出,而案情也就至今仍然扑朔迷离。你要问我到底谁知道这桩命案的真相,那我会告诉你有两个人肯定知道,一是那位凶手,另外一位就是老天爷了。”
杜宾刚刚将所有搜集的资料分析完,便紧接着开始推论案情了:“通过对这些资料的分析,我们至少还得到了一点小小的成果。对于这个案子,我们已经知道的情况是,本案的真凶是死者的爱人或密友,而其犯罪地点只有两个可能的地方,一个可能是意外地发生在德吕克太太的旅馆,另外一个可能是蓄谋已久地发生在劳尔郊区附近的灌木林。从我们已经搜集到的这些证据来看,最大嫌疑人就是那位和玛丽生前有着密切关系的海军军官。第一,这位凶手肤色黝黑;第二,在尸体的背后发现了一个特殊样式的绳结;第三,死者颈部的女用帽系带上,是一个只有水手才常用的结扣。虽然死者玛丽有些轻佻,但还没有证据表明她是一个放荡而随便的女孩,因此能够让玛丽这样动情的人应该不是一个粗俗而没有文化的普通水手,也就是说她这位密友兼凶手应该有着良好的教养和一定的军阶,这与海军军官的身份是一致的。我说过,那些所谓的揭露本案真凶的‘读者来信’很可能就是凶手故意搞出的声东击西转移人们视线的杰作,而且我还推论这几封读者来信很有可能都是一人之手写出来的,另外这些‘来信’对于案情的剖析不落俗套,更为重要的是,媒体和读者几乎都相信了这些‘来信’给出的暗示,成功地把人们的注意力转移到了一帮混混身上。如此高超的嫁祸技巧,如此有水准的推理分析能力和制造案情的能力,恐怕一定是一位受过很好教育的且见多识广的人才做得到,而海军军官与这一要求也恰恰是符合的。根据这个推论,正好能够联系起我摘自六月二十四日的《水银报》中的那篇报道,该报道曾经说,玛丽的第一次失踪私奔事件和一位名叫罗萨里欧的海军军官有关,而这位军官目前就在巴黎驻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