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第10/13页)

有一次,戴维斯行动得太快,以至于直接摔在了冻土上,扭伤了肩膀。伤势虽然不重,但却让西蒙斯产生了一个想法。戴维斯到德黑兰的时候,可以用悬带吊着一只胳膊,携带一个用于锻炼的豆子袋。但这个袋子里装的都是2号霰弹。

西蒙斯计算了营救行动所需的时间——从货车停在栅栏前到带着所有人离开。最后,秒表显示的时间是不到三十秒。

他们在加兰公共靶场练习用沃尔瑟警用手枪射击。他们告诉靶场老板,他们是来自全国各地的保安,到达拉斯参加一项课程培训,必须在射击练习完成后才能回家。靶场老板并不相信他们,尤其是看到T.J.马尔克斯之后。马尔克斯穿着黑外套,戴着黑帽子,将十把沃尔瑟警用手枪和五千发子弹从黑色林肯车的后备箱中拿出来,像极了电影中的黑社会老大。

训练不久后,他们都能相当出色地完成射击,除了戴维斯。西蒙斯建议他躺下射击,因为他在院子里的时候将会是这个姿势,结果戴维斯发现自己的准头果然提高不少。

旷野里寒风刺骨,没有射击的时候,他们都挤在一个小木屋里取暖——除了西蒙斯,他整天都待在户外,仿佛是石头做的一样。

他当然不是石头做的——一天的训练结束后,他钻进梅夫·斯托弗的轿车时,忍不住感叹:“上帝啊,冷死人了。”

他开始讽刺他们太弱不禁风,说他们总是在谈论去哪儿吃饭,点什么菜——他饿了就开罐头吃。他嘲笑那些慢慢喝水的人——他渴了就会倒满一杯水,一饮而尽,说:“我倒水可不是为了看水。”有一次,他向他们展示了枪法——所有子弹都命中靶心。科伯恩见过西蒙斯脱掉衬衣露出健壮的身体,那模样即便是比他年轻二十岁的人见了也会自愧不如。

西蒙斯看起来就像是在做硬汉角色的表演,但奇特的是,其他队员都没有笑他。在西蒙斯看来,自己的一举一动都天经地义。

一天傍晚,他在湖边小屋向大家展示迅速而无声地杀人的最佳方法。

他命令每人配备一把戈博刀,梅夫·斯托弗将刀订购回来。那是一种双刃刀,刀身狭窄短小,适合突刺。

“有点小啊。”戴维斯看着自己的刀说,“是不是不够长?”

“如果你想让刀从另外一头伸出来,那确实不够长。”西蒙斯说。

他指着格伦·杰克逊腰背部肾所在的位置。“只需刺一刀,就在这里,就能置对方于死地。”他说。

“他不会叫吗?”戴维斯问。

“他会痛得一点儿声音都发不出来。”

西蒙斯演示的时候,梅夫·斯托弗进了屋,站在门口,张着嘴,两个胳膊下面各夹着一个麦当劳纸袋。西蒙斯看到他便说:“瞧这家伙——还没人捅他呢,他就一点儿声音都发不出来了。”

梅夫大笑,开始分发食物。“那家店里一个客人都没有,我找店员买三十个汉堡和三十份薯条,你们猜那店员对我说什么?”

“说什么?”

“说了那句口头禅:‘您是在这儿吃还是带走?’”

西蒙斯非常喜欢为私人公司工作。

军队里有一个很大的问题,那就是装备。就连突袭山西战俘营的计划——尽管总统本人都很感兴趣——他都必须填写六份请购单,每要一支铅笔都必须征得十二位将军的同意。等所有手续都办完,他会发现需要的东西缺货了,或者需要四个月才能运到,或者——这是最糟糕的情形——东西到了却不能用。他申请到的雷管,22%都不能正常工作。他曾试图为突袭队员申请夜视仪,但1970年时,军方只生产出六个手工原型机。后来他发现阿玛莱特公司出售一种英国产夜视仪,质量非常好,每台售价49.5美元,于是突袭队员们去越南时都戴着这种夜视仪。

在EDS公司,不需要填表格,也不需要征得许可,至少西蒙斯不需要——他告诉梅夫·斯托弗自己要什么,斯托弗通常当天就能弄来。西蒙斯得到了他想要的东西——十把沃尔瑟警用手枪,一万发子弹;若干枪套,既有适合左撇子的,也有适合右撇子的,队员们可以挑选自己觉得最舒服的枪套;重新装填霰弹弹药的工具,可以重装为12号、16号和20号;队员的防寒衣物,包括大衣、手套、衬衣、袜子和羊毛针织帽。有一天,西蒙斯要十万美元现金——两小时后,T.J.马尔克斯就带着装在信封里的钱来到了湖边小屋。

在其他方面,这支队伍也与军队不一样。他们不会屈从于暴力。他们是美国最聪明的一批年轻管理人员。西蒙斯从一开始就知道,指挥他们不能靠生硬地下达命令,而必须赢得他们的忠诚。

这些人只执行他们认可的命令。如果不认可,就会讨论。这在会议室里行得通,但在战场上却毫无作用。

他们还相当拘谨。第一次讨论点燃汽车转移警察注意力的时候,有人提出反对,因为那样做可能会伤害附近的无辜者。西蒙斯嘲笑这种“童子军”式的美德,说他们害怕丢掉奖章——“你们这些杰克·阿姆斯特朗”。阿姆斯特朗是广播剧中善良到不可信的人物——他不辞辛劳地侦破案件,还帮老奶奶过马路。

他们还倾向于忘记所做之事的严重性,开了不少玩笑,不时嬉笑打闹,特别是年轻的罗恩·戴维斯。执行危险任务的时候,适当的幽默是必要的,但有时西蒙斯必须用辛辣的评论将他们拉回现实。

他允许所有人随时退出。他又单独找罗恩·戴维斯谈话:“你是第一个翻越栅栏的人——你对此有预案吗?”

“有啊。”

“幸亏你有,不然我就不要你加入了。倘若保罗和比尔不立即离开你怎么办?倘若他们害怕去栅栏就会挨枪子儿你怎么办?你会进退两难,警卫会发现你。你会遇上大麻烦。”

“是啊。”

“我六十岁了,活得值了,我没什么好失去的。但你还很年轻,而且玛瓦怀孕了,是吧?”

“是的。”

“你真的确定要做这件事?”

“是的。”

他找他们每个人都谈了话。告诉他们他的军事判断力强于他们,这是没有意义的。他们必须自己得出这一结论。

同样,他之所以表现出硬汉作风,就是为了让他们知道,从现在开始,保暖、吃饭、喝水、担心无辜的过路人——这样的事不能再耗费他们的时间和注意力。射击训练和持刀格斗课程背后也有一个目的:西蒙斯决不希望在这次行动中杀人,但学习如何杀人可以提醒他们,这是一次性命攸关的行动。

他发动的心理攻势中,最重要的一环就是不停地训练突袭监狱。西蒙斯非常肯定,监狱不会同科伯恩描述的一样,方案到时必定会被更改。突袭从来不会百分百按照设想的方式发生,这一点他比任何人都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