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迷宫(第3/5页)
“只能得出唯一的结论:滤壶里的水是靠得住的,而三只茶杯上的迹象却靠不住。有人故意在茶具上耍了花招——茶杯、茶匙、柠檬——布置得好像曾有三个人来喝过茶。那个在茶具上耍花招的人,仅仅犯了一个错误——他没有用滤壶分别斟满三只杯子,却用同一杯水依次注入各个杯子。可是,既然别人早已知道有三个人在场——这是根据有两个客人上门,以及卡基斯所作的指示得知的——他为什么还要不嫌麻烦地制造曾有三个人在场的假象呢?只可能出于以下原因——企图着重强调这一点,但是,如果确有三个人在场,为什么还要强调这既成的事实呢?
“这只是因为——说来也怪——实际并没有三个人。”
他眼中闪烁着大获全胜的兴奋神情,注视着他们。有一个人——埃勒里得意地发现此人就是桑普森——赞赏地惊叹了一声。佩珀全神贯注地听他讲述,探长却感慨地点点头。詹姆斯·诺克斯则开始用手抚摸下巴。
“你们瞧,”埃勒里口若悬河,“如果确有三个人在场,并且都曾喝过茶,那么滤壶里就应该少掉三杯水。现在假定认为,三个人都不曾喝过——在我们美国禁酒的这些年头里,人们往往不喝这种温和的饮料。那也无妨。但那样的话,漏洞又在哪儿呢?就在于:何必如此大费周章来表明三个人都曾喝过茶呢?这再次可以证明,无非是要加深有其他人在场的印象,请注意,这种印象是卡基斯亲自造成的:一个礼拜之前的星期五晚上——也就是格里姆肖被杀害的那个晚上——那间书房里有三个人。”
他紧接着往下说:“所以我们面对着这样一道颇有意思的习题:如果在场的不是三个人,那么是几个人呢?好吧,也许超过三个:四个、五个、六个,反正琼·布莱特领进两个客人后就上楼去把嗜酒的艾伦塞进他的小床;在这之后,无论有多少人溜进书房也没有人看见了。然而,既然我们对于具体人数拿不出任何依据,所以假设人数在三个以上是毫无意义的。另一方面,如果我们假设在场者不足三人,进而推敲,那我们就会发现蛛丝马迹。
“绝不可能是一个人,因为确实有人目睹两个人进入了书房。而我们刚才已经推算出,不管怎么说,都不会是三个人。那么,在这第二个假设中——也就是假设在场者不足三人——只剩下唯一的答案,那就是两个人。
“如果我们认为在场的是两个人,有没有难以解释的地方呢?我们知道,其中一个是阿尔伯特·格里姆肖——此人是布莱特小姐亲眼看到并且后来加以指认的。那第二个人呢,按照一切概率来推算,必定就是卡基斯本人。如果这个推论站得住脚,那么,陪伴格里姆肖到这所房子来的那个人——按照布莱特小姐的描述,就是那个‘上下全裹着’的人——自是卡基斯无疑!但这可不可能呢?”
埃勒里点起了另一支烟。“可能,绝对可能。有一个奇怪的现象可以用来佐证。你们总还记得,当两个来客进入书房的时候,布莱特小姐无从看到房间里面的景象;事实是,格里姆肖的同伴将她挤在一旁,似乎蓄意不让她看见书房里面有——或者不妨说是没有——什么。这样一个动作,当然可以有多种解释,但是上面这一种理解,肯定与‘卡基斯即此陪客’的假设相符合,因为他当然会阻挠布莱特小姐看到书房内部,以免被她发现他理应在内却并没有在内……还有什么吗?还有——格里姆肖这个陪客的特征是什么呢?在体形上,跟卡基斯相仿。这是一点。还有另一点,从西姆丝太太那只珍贵猫咪兔仔的插曲,也说明了格里姆肖的这个陪客眼睛能够看见。因为那只猫是悄没声息地躺在门口的地毯上的,而全身裹住的人却能在一脚提空的时候止步不前,并且绕着猫走了过去;他若是瞎子的话,就不可避免地会踩到猫身上。这也是条凭证。因为,我们根据领带进行推理的结果,得知卡基斯在第二天早晨是不瞎装瞎——并且我们有足够的理由认定他的视力是在上星期四之后的某个时候恢复的,我们所根据的事实,就是沃兹医生最后一次给卡基斯检查眼睛是在上星期四——也就是两个来客上门的前一天。
“而这也回答了我前面所提的问题,那个问题就是:卡基斯为什么对自己视力的恢复毫不声张呢?答案就在于:如果杀害格里姆肖之后尸体被发现了,万一有人疑及卡基斯,他就能用双目失明作为挡箭牌来撇清干系——因为,大家必然会这样说:卡基斯是个瞎子,决不可能是那个有待追查的谋杀格里姆肖的凶手。至于要讲清卡基斯是如何玩弄那个化身骗局的,却也简单:那个星期五晚上,他在吩咐安排茶具之后,等西姆丝太太一走开,就马上身穿大衣,头戴圆顶礼帽,偷偷溜出房子,到了也许是预先约定的地点,与格里姆肖会面,然后再与格里姆肖一起进来,自己装扮成预定来访的两个客人之一。”
诺克斯在椅子里一动不动;他似乎打算说些什么,但眨了眨眼睛,没有开口。
“对于卡基斯玩弄阴谋、设置骗局,我们还有什么旁证呢?”埃勒里轻松愉快地接着说,“一件旁证是,他通过向布莱特小姐作指示而亲自虚构出三个人在场的假象——他故意说要约会两个客人,又说其中一个客人希望隐瞒自己的身份。另一件旁证是,他蓄意隐瞒自己视力已经恢复——这是一个确凿的罪证。再有一件旁证,我们已经断定格里姆肖是在卡基斯死之前的六至十二个小时被勒死的。”
“有个大漏洞啊!”检察官喃喃说道。
“什么漏洞?”埃勒里愉快地问。
“我认为,卡基斯用同一杯水去制造各个杯子的渍痕,这事干得未免太蠢啦,尤其是,考虑到他别的障眼法玩得多么巧妙。”
佩珀带有几分稚气,迫不及待地插话了。“在我看来,检察官,”他说,“依照奎因先生的思路,那也根本算不了什么漏洞。”
“佩珀,你是怎么想的呢?”埃勒里兴味盎然地问道。
“唔,也许卡基斯并不知道滤壶是满的。也许他想当然地认为滤壶里的水只有半壶上下。或者他也许根本不知道滤壶灌足后可以注满六杯。上述这几个假定中的任何一个,都足以解释他怎会显得如此之蠢。”
“这话言之有理。”埃勒里笑了笑,“好极啦。现在的答案当中,确实有一些环节没有着落,我们还无法切实地解开这些扣子,虽然我们已经大胆地作了些合理的推断。例如这样一个问题:如果是卡基斯杀了格里姆肖,他的动机何在?好,我们已知格里姆肖曾经单独来拜访过他——在前一夜。而且我们又知道,这次的拜访,导致卡基斯吩咐他的律师伍德拉夫起草一份新遗嘱——事实上,他是当天深夜打电话给伍德拉夫的。紧急吧,也可以说——是火烧眉毛了。新遗嘱别无变动,只是把卡基斯收藏品总库的继承人更换了,这收藏品总库可是一笔相当可观的遗产;至于新继承人是谁,卡基斯却讳莫如深——甚至对自己的律师也严格保密。我认为,如果推测新继承人是格里姆肖,或者是个由格里姆肖出面作为代表的人物,也许不能算是牵强附会吧。然而,卡基斯为什么要有这样一个出奇的举动呢?根据格里姆肖其人及其犯罪历史来进行分析,答案显然就是敲诈勒索。况且,请别忘记,格里姆肖与这个行业是有关系的:他曾经当过博物馆的职员,并且由于偷窃名画未遂而坐过牢。由格里姆肖来进行讹诈,就说明从事同一行业的卡基斯,有什么把柄被格里姆肖抓在了手里。在我看来,十之八九是牵涉到艺术品买卖中的黑暗勾当,再不就是某件古董的非法交易之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