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第8/10页)

他又笑了,说:“这就对嘛,继续,我就喜欢带点儿劲儿的。”他以惊人的敏捷抓住了她的肩膀,将她拉向了自己。他嘴里的酒气吐作令人作呕的雾,吹到了她脸上。忽然间,他就在亲吻她的嘴了。

这是种难以言语的恶心,她觉得自己就要吐了。但是他搂得太过用力,她连气都喘不了一口,更别说反抗了。她在他露骨的示爱之下无力地扭动着。他把一只手从她肩膀移开,抓向她的乳房,粗暴地捏着。她痛苦地喘着气。幸好他松开了肩膀,她赶紧从他怀里半转着出来,然后开始尖叫。

她的叫声响亮又悠长。

她模糊地听见他担心地说:“得,得,没必要这样,我又没打算伤害你。”但惊恐的她已经听不进他的道理了,只会一味地喊叫。一张张脸从黑暗中出现:一位穿着工装的过路人、一位抽着烟拎着包的沦落女,还有个人从他们身后房子的窗户里探出了头。醉汉在黑夜里消失不见了。玛格丽特不再尖叫,转而开始哭泣。后面来的是一阵奔跑的靴子声,一窄束有遮盖的手电筒里钻出的光,以及一顶警察的头盔。

警察照了照玛格丽特的脸。

女人喃喃地说:“她不是我们这路的,史蒂夫。”

叫史蒂夫的警察说:“姑娘,你叫什么名字。”

“玛格丽特·奥森福德。”

穿工装的人说:“一个纨绔子弟把她当风尘女了,就这么回事儿。”他心满意足地走开了。

警察说:“是不是该叫玛格丽特·奥森福德小姐?”

玛格丽特惨兮兮地啜泣着,点了点头。

女人说:“我就说嘛,她和我们不是一路人。”她说着猛吸了口烟,扔掉烟头踩了踩,然后消失了。

玛格丽特用袖子擦了擦脸。警察想把肩膀借给她,她接受了。他拿手电筒照亮了她前面的路,开始和她一起走。

过了一会儿,玛格丽特打了个寒颤说:“那个可怕的男人。”

这警察尖酸得很没同情心。“这其实也怪不得他,”他讪讪地说,“这是伦敦最臭名昭著的街。在这个点儿,一个单独的女孩被人当成风尘女其实挺合理的。”

玛格丽特想,他也许是对的,尽管这貌似很不公平。

熟悉的警察局蓝灯出现在熹微的晨光中。警察说:“你好好喝杯茶,会感觉好点儿。

他们走了进去。迎面一个柜台,后面两个警察,一个是矮胖的中年人,一个是瘦削的年轻人。大厅两头顶墙各放了一条普通的长木凳。除了他们外,大厅里只有一个人:一个围着头巾的苍白女人坐在一个椅子上,趿拉着家居拖鞋,不耐烦地等着。

玛格丽特的拯救者把她引向对面的长凳,说:“你先在这儿坐一下。”玛格丽特照着做了。警察走到桌前,年龄稍大的那个人说:“萨吉,那个是玛格丽特·奥森福德小姐。她在锚杆巷子撞上了一个醉汉。”

“我猜他把她当那个道儿上的了。”

妓女有如此多样的委婉说法实在让玛格丽特很是吃惊。是什么叫什么好像是什么可怕的事情,他们必须得拐着弯地叫。之前她对这种情况的概念是能多模糊就多模糊,从没真正地相信过这种情况还在继续,一直到今晚,但那个穿晚礼服的男人的意图可是一点都不模糊。

警官饶有兴致地打量着玛格丽特,低声说了些什么,声音小得她听不见。史蒂夫点点头,消失在楼后。

玛格丽特这才想起自己的鞋子还落在台阶上,现在倒好,袜子的脚跟都磨出洞了。她开始担心了:这个样子在征兵站出现可不成。或许到了白天她可以回去找鞋子。但是它们也可能不在那儿了。她还迫切地需要洗漱,还需要一条干净的裙子。经历了如此这般后,她要是再被陆妇队拒绝,那不如一头撞死算了。可她要上哪儿去把自己收拾干净呢?到了早上,玛莎姑姑的家也会变得不安全:父亲可能会上那儿找她。她不由得开始苦楚地问自己:整个计划的成败全靠一双鞋?

管她的警察端着个厚厚的陶土制茶杯回来了。茶很淡,糖又放多了,但玛格丽特还是满心感激地喝了起来。它把她的决心重新浇满,她又有能力克服艰难险阻了。她一喝完茶就走。她要上贫困的街区找家卖便宜衣服的商店:她还剩几个先令呢。她要买条裙子、一双便鞋还有一套干净的内衣。她要去公共澡堂洗个澡,顺便把衣服换了。然后她就准备好入伍了。

正当她精心筹谋的时候,门外传来了一阵嘈杂声。一群年轻人涌了进来。他们着装整齐,有的穿着晚礼服,有的穿着西装便服。过了一会儿,只见他们正要拖进来一个挣扎反抗的同伴。其中一个人冲柜台后面的警官嚷了嚷。

警官打断了他。“好了,好了,都给我安静!”他拿着命令的语气喊,“这里不是橄榄球场,听好了——这里是警局。”嘈杂声降低了一些,但对警官来说还是不够,“你们再不放规矩点,就把你们这群兔崽子全呼到牢子里,”他吼道,“现在都他妈给我把嘴闭好咯!”

他们安静了,松开了那个反抗的犯人。他立在那儿,很郁闷的样子。警官指着其中一个和玛格丽特差不多大的深色头发的人:“对——就你。说,到底什么破事儿。”

年轻人指了指他们的俘虏。“这个混蛋带我妹妹去饭店吃饭,结果没掏钱溜了!”他愤愤地说。他操着贵族口音,玛格丽特觉得他有些面熟。但愿他不会把她认出来:要是让人知道她离家出走,且还亏得警察解救才没事儿,那可就丢死人了。

一位身穿条纹西装的人又补充道:“他叫哈利·马克思,应该把他关起来。”

玛格丽特好奇地打量着哈利·马克思。他二十二三岁光景,英俊得出奇,金色头发,相貌端正。他穿着双襟晚宴服,虽然有些凌乱,但还是透着股简单的优雅。他蔑视地扫视四周,说:“这群家伙喝醉了。”

一个更年轻的穿条纹西装的人冒了一句:“我们可能是醉鬼,但他可是个无赖——还是个小偷。你看我们在他口袋里发现了什么。”他朝柜台上扔了件东西。“这对袖扣就是他之前在晚上从西蒙·孟福特爵士那儿偷的。”

“行。”警官说,“所以说,你是在指控他通过欺诈手段谋取金钱利益——即拒付餐厅账单——外加偷窃。还有别的吗?”

条纹西装男孩不屑地笑笑说:“对你来说这还不够么?”

警官拿着铅笔指了指那男孩:“小子儿,你好好看清楚自己是在哪儿。你爹妈可能有钱,但是这里可是警局。你要是嘴巴再不放尊重点儿,后半夜就给我到那破牢房里蹲着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