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被放逐的族群(第5/6页)
他气喘吁吁地站在雷斯酒吧后方的暗巷里,明白那孩子早已跑远了。他仰头看着夜空,问道:“为什么?”
为什么把我放在这里?为什么给我这样的人生?为什么让我染上这种病,这种我厌恶它鄙视它甚于任何人的病?为什么要让我断断续续瞥见那抹温柔那种美好,感受到对妻儿的爱——为什么要让我瞥见那个我原本可以拥有的人生,在那辆车开上加农街把我带走前我原本该拥有的人生?为什么?
回答我!求求你回答我。求求你,求求你。
夜空无语。阒寂的暗巷里只有排水沟里隐约传来潺潺的水声,此外就只有这场愈下愈大的雨。
几分钟后,他从暗巷里走了出来,发现那男人倒在他的车子旁。
啊,大卫心想。我杀死他了。
但,就在这个时候,男人突然蠕动了一下,像条离水的鱼般痛苦地喘着气。男人有一头金发,单薄的骨架上顶着一圈不甚相称的啤酒肚。大卫试着回想男人原来的脸孔。他只记得他的嘴唇似乎太红太宽太厚了点儿。
那张脸总之已经不在了。剩下的只是一团像是给绞烂了的模糊血肉。大卫看着那团猩红的烂肉在那边挣扎着嘶嘶地喘气,突然感到一阵恶心。
男人似乎不曾意识到大卫就站在他身边。他挣扎着翻过身去,开始往前爬。他挣扎着往车子后方的树丛爬去。他爬上小土墩,两手甚至攀上了那道用来隔开停车场与另一边的废铁处理厂的铁丝网墙。大卫脱下自己那件原本套在T恤外头的法兰绒衬衫。他用衬衫层层裹住手上的枪,然后举步朝那个没有脸的怪物走去。
没有脸的怪物两手紧抓着铁丝网,勉强又往上攀了一格,然后再也撑不下去了。他跌落在地,身子往右一倾,整个人就这样背抵着铁丝网墙,瘫坐在那里。他双腿扭曲成某种古怪的角度,顶着那张没有脸的脸怔怔地看着大卫朝他走来。
“不,”他喃喃说道,“不!”
但大卫知道他不是这个意思。他知道他像他一样,早已对这样的自己感到无比厌倦,不想再挣扎下去了。
狼口逃生的男孩蹲下身去,将那团法兰绒衬衫紧紧地抵在男人的胸口,而大卫则漂浮在半空中,低头看着下方的一切。
“求求你!”男人哑声说道。
“嘘。”大卫说道,然后男孩便扣下了扳机。
没有脸的怪物的身体猛然抽搐了一下,踢中了大卫的腋窝,接着便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男孩说道,很好。
大卫直到花了好一番工夫,把男人推进他的本田汽车的后备厢后,才突然想到自己根本不必这么做。他该让他躺在他自己那辆凯迪拉克里的。他已经用法兰绒衬衫将凯迪拉克里外他碰过的地方都擦拭过一遍,并且熄了引擎,也关上了所有的车门车窗。但载着尸体到处找地方弃尸根本是舍近求远的做法。答案就在他眼前。
于是,大卫将他的本田汽车倒进了停车场,停在凯迪拉克旁边,眼睛则不时注意着雷斯酒吧的侧门。好一阵子都没人进出了。他打开本田与凯迪拉克的后备厢盖,然后将尸体移了过去。他关上两边的后备厢盖,把弹簧刀和手枪一起用法兰绒衬衫包好,扔进本田车的前座,然后上了车,油门一踩,离开了现场。
经过罗斯克莱桥时,他将用衬衫包着的弹簧刀和手枪一起扔进了桥下的州监大沟里。事后回想起来,那差不多也就是凯蒂·马可斯正在桥下的公园里仓皇奔向死亡的时候。之后他就直接回了家,心里万般确定那辆后备厢藏了尸体的凯迪拉克随时都会被人发现。
周日傍晚的时候,他开车经过雷斯酒吧。当时停车场里空荡荡的,但凯迪拉克旁边倒是停了一辆车。他认出那是雷吉·达蒙——雷斯酒吧的几名店员之一——的车子。同一天再晚一点儿的时候,他再度经过那里,却发现凯迪拉克不见了。他几乎当场心脏病发。稍微镇定下来后,他考虑了一下,决定自己不能就这样跑进酒吧里,即使只是故作轻松地丢下一句:“嘿,雷吉啊,车子要是在你们停车场里停太久,你们都会叫人来拖走吗?”他又想了一下,终于确定自己应该不会有事了。不管那辆车现在在哪里,所有证据都已经被他处理掉了,事情怎么也扯不到他身上来。
唯一剩下的就是目击证人。那个红发男孩。
但经过这几天的平静,大卫终于也明白了,虽然当时男孩脸上不无惧色,但他显然也对那血腥的一幕感到很兴奋很满意。他是站在大卫这一边的。他根本无须担心他。
所以说现在警察手上已经没有牌了。他们没有证人,没有任何进得了法庭的证据。所以大卫可以安心了。他可以向瑟莱丝坦承一切,把堆积在心头的秘密全盘向她托出,只希望她还能接受他,接受他这样一个有瑕疵有缺陷但正努力试着改变的人,一个为了个好理由却做了件坏事的好人,一个宁愿拼上性命也要杀死寄居在自己灵魂中的吸血鬼的人。
我不会再刻意开车经过公园游乐场和公共游泳池了,大卫边这样告诉自己边干掉了第三罐啤酒。我甚至不会再喝酒了。
但不是今天。今天他已经喝下了三罐啤酒,而且,管他的,瑟莱丝看来一时也还不会回家。也许明天吧。这样也好。让他们两人都多一点儿时间空间去疗伤去复原。当她终于回到家的时候,她面对的将会是一个全新的男人。一个更好的、不再有任何秘密的大卫。
“因为秘密是毒药。”他站在厨房里,他最后一次和妻子做爱的地方,大声说道,“秘密是墙壁。”最后,他咧开嘴笑了:“然后我没有啤酒了。”
他一路往鹰记酒类专卖店走去时,感觉棒极了,几乎忍不住要大声笑出来。下午的阳光温暖耀眼,毫不吝啬地给街道铺满了金光。在他小时候,高架铁路还没拆掉,直直地穿过整个平顶区,将弯月街截成两半;镇日不断隆隆驶过的火车让空气里满是煤烟,遮去了大半天空。当时的平顶区在一般人的印象中,不过是一个让浓烟织成的黑袍笼罩着的阴暗角落,住在里头的人们就像是某个遭世人放逐的族群,只要他们乖乖地待着,世人也乐得让他们在那里自生自灭。
后来,高架铁路拆掉了,而平顶区也终于再度出现在阳光底下。一开始他们觉得这是一件再好不过的事了:空气变干净了,阳光变多了,人们的模样也变好变健康了。但没了黑袍的保护,任何人都可以走进来窥探他们,而他们那一排排模样纯朴的砖造老屋、州监大沟的景色,以及邻近市区的便利交通,终于引来了一双双觊觎的眼睛。突然间,他们不再是遭到放逐的地下族群了。他们成了房地产开发商最新发掘出来的抢手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