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现在 1(第3/4页)

过河的时候,司机打开了收音机,电台正在播报早间新闻,主持人的德语带有很浓重的苏黎世口音,加百列听得特别吃力,于是他索性不听,转而专心思索接下来要完成的任务。有些业内人士认为,绘画修复是一项枯燥乏味的活儿,但加百列把每一次任务都视为一场全新的冒险。这些艺术品带领他穿越不同的时空,只能凭自己的能力和胆识来决定修复工作的成败。

他在想接下来会遇到什么样的任务。既然客户指名要他,那么几乎可以肯定,这幅画是古典艺术家的作品,画面肯定已经污迹斑斑、破损严重。毕竟,如果只是刷一层漆就能解决的问题,客户何必花那么多钱、费那么大事把他弄到苏黎世来。

那么,他这一次来,究竟要在这里待多久呢?六个星期?还是六个月?这很难讲。每一幅待修复的画都是特殊的,耗时长短取决于画作的保存状况。伊舍伍德那幅韦切利奥的画花了他一年的时间才修复好,当然,托阿里·沙姆龙的福,他中途还干了点别的事情。

罗森岗路是苏黎世山上一条狭窄的上坡路,上面只容得下两辆车并驾齐驱,坡度很陡。路边全是年代久远的大别墅,它们密密麻麻地挤在一起,目之所及处全是清一色的灰泥墙、瓦屋顶和花草繁茂的小花园。只有一座别墅显得尤为特别,那便是加百列要去的地方。

这座别墅赫然独立于坡顶,它不像其他别墅那样紧挨着街道,而是与街边保持数米远的距离。别墅周边围着一圈高高的金属围栏,看起来就像监狱的铁栏杆。围栏上装了道安全门,门上有个小型监控摄像头。进门后沿着石阶拾级而上便可到达别墅,这是一栋玄武岩建筑,周身灰色,给人以忧郁的感觉。屋顶有塔楼,门廊颇为气派。

出租车绝尘而去,从坡顶往下望,可以看到市中心和苏黎世湖,湖的彼岸云雾氤氳。加百列记得,天气晴朗的时候,从市里可以看见阿尔卑斯山,但现在,阿尔卑斯山也被云雾笼罩,看起来就像盖着一块裹尸布。

安全门边的石墙上挂着一部电话,加百列拿起话筒,听到电话铃声在别墅里一直响,没有人接。他放下话筒又拿了起来,还是没人接。

他把律师发的传真拿了出来,这份传真是朱利安在伦敦给他的,上面写着:你必须在早上九点整准时抵达。到别墅后按门铃,会有人接你进去。加百列看了看手表:现在时间九点过三分。

他把传真放回口袋里,这时天上开始下雨。他环顾四周,发现附近没有咖啡厅可以坐着休息,也没有公园或广场可以找地方避雨,只有一片又一片的富人住宅区。如果在这里的人行道上游荡太久,他可能会被当作混混抓起来。

加百列拿出手机,给伊舍伍德打了个电话,估计伊舍伍德这会儿还在去画廊的路上吧。加百列一边等着电话接通,一边想象着伊舍伍德在皮卡迪利大街拥堵的车流中无精打采地趴在方向盘上,等着前面的车子开始挪动。他也许正小心翼翼地驾驶着那辆崭新锃亮的捷豹车,感觉就像在风口浪尖上操纵一艘巨型油轮。

“不好意思,计划有变。你要见的那个人被临时叫出城了,估计是有什么急事吧。具体原因也没说,你知道,瑞士人就这副德性,没办法。”

“那我现在该怎么办?”

“他给了外面大门和别墅前门的密码,你可以自己进去。进门后桌子上有张字条,你可以按字条找到放画的地方和住宿的酒店。”

“这也太随便了,你不觉得吗?”

“往好处想想。看来你得一个人在别墅里头待几天,干活儿的时候就不用担心被人打扰了。”

“这么一说好像也有点道理。”

“我把密码给你。你手头有纸和笔吗?密码很长。”

“你就直接报号码吧,朱利安。这边下着大雨呢,我站在外头浑身都湿透了。”

“啊,好吧。知道你记性好,我画廊里以前有个姑娘也是这样。”

伊舍伍德熟练地报出两组数字,每组八个,之后又重新报了一遍。加百列拿起门边电话的听筒,在话机键盘上输入了密码。只听门铃一声响,他扭开门锁,走进了大院。在前门,他又故伎重施,不一会儿就进入了室内,站在昏暗的门厅里,用手摸索着墙上的电灯开关。

台阶脚下的古董桌上有个大玻璃碗,碗里放着个信封,收件人上写着“德尔韦基奥先生”,这是加百列工作时用的名字。他拿起信封,食指伸进封口处划开。信封里是一张普普通通的纸,呈鸽灰色,比较厚,没有信头。这封信用词精准,字迹工整,没有署名。他拿起信纸闻了下,没有气味,于是开始读信。信中说,要修复的画挂在书房里,是拉斐尔的《一幅青年男子的肖像》。主人家已经在多尔德大酒店给他订了间房,酒店离这儿一英里远,在苏黎世山的另一边。冰箱里有食物,可以自己拿。主人家第二天就会回苏黎世,他希望德尔韦基奥先生可以马上开工。

加百列把字条塞进口袋里——也就是说,接下来要修复的是拉斐尔的画。碰到这个画家的作品还是第二次。第一次是在五年前,那时他修复的是《圣母与圣子》,一幅宗教题材的小型画作,修复时参考了达·芬奇的宗教画。想到这里,加百列感到由衷的兴奋,他摩拳擦掌,跃跃欲试。这是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他很高兴自己接下了这个任务,尽管这次招待颇为不周。

他穿过过道来到一个大房间,里面很暗,没有灯,厚重的窗帘完全遮蔽了室外的光线。虽然里面一片漆黑,但他还是能感觉到室内杂乱无章的陈设,颇有中欧富贵阶层的风范。

他向前走了几步,感到脚下的地毯湿湿的。空气中有一股咸腥味,这种味道以前闻过。他蹲下身来,伸出手指在地毯上沾了一下,放到眼前。

是血。他正站在血泊中。

东方风格的地毯已经褪色,老旧不堪,躺在上面的尸体已经泛白,看起来上了一定的年纪。死者趴在地上,右手伸向前方,身上穿着双开衩的蓝色西装和灰色法兰绒长裤,西装背部已经磨得发白。死者脚上穿着棕色绒面革皮鞋,右脚的鞋跟和鞋底已经加厚,裤管挽至膝盖,露出小腿。小腿皮肤惨白,就像暴露在外的白骨,两只袜子明显穿错,根本不是一双。

加百列弯腰蹲了下来,面不改色地查看尸体,这种场面他已经司空见惯。死者是个矮个子,身高不超过五英尺,他满头白发,脑袋偏向一侧,露出左脸,透过模糊的血肉可以看见他方形的下巴和尖刻的颧骨。死者头部中枪,子弹穿过左眼,从头盖骨后侧飞出。从后脑勺的伤口看,凶器是一把大口径手枪。加百列抬起头来,看见死者头部飞出的子弹已经击碎大壁炉上的挂镜。他怀疑老头已经死了好几个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