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空袭巴格达(第6/7页)
军人们不久就明白,伊拉克沙漠里有看不见的南北方向分界线。分界线以西,伊拉克的火箭能打到以色列;分界线以东,火箭达不到那个射程。他们工作的目的在于吓唬伊拉克导弹部队不敢冒险跑到线条以西,而是在东边发射出去,然后向他们的上司谎报军情。这种情况持续了八天,此后向以色列发射火箭的行动停止了。他们再也没有重新开始过。
后来,巴格达-约旦公路成了一条分界线。路北是飞毛腿北方区,属于美国特种部队的地盘,他们是坐长航距直升机进去的。路南是飞毛腿南方区,是英国特别空勤团的活动范围。四名特空团战士战死在那里的沙漠上,但他们完成了上级交代的任务。也是在那里,价值几十亿美元的技术设备被伪装工事欺骗了。
空袭的第四天,即一月二十日,驻扎在阿尔卡兹郊外的第336中队暂时还没有转移到西部沙漠去。
那天中队接到的任务目标是巴格达西北部的一个大型萨姆导弹基地。那些萨姆导弹由两台硕大的雷达控制。
霍纳将军的空袭计划正在向北进展。巴格达南部地平线上差不多所有导弹基地和雷达站均遭摧毁之后,现在该清理巴格达东部、西部和北部天空了。
二十四架战鹰组成的战斗机中队在一月二十日要去执行多重任务。中队长史蒂夫・特纳中校把导弹基地的任务分配给一个有十二架战鹰的分遣队。这样规模的机队被称为大猩猩。
这个大猩猩有两名上尉中的一名领队。十二架飞机中的四架携带着哈姆,即反雷达导弹,专门杀向发出远红外信号的雷达天线。其余八架飞机每架都携带两枚长长的、闪闪发光的激光制导炸弹。在伊军雷达被炸毁、导弹成了瞎子后,它们将跟随哈姆去轰炸火箭发射架。
完全没有预兆还会出什么差错。十二架战鹰以四架为一组分成三组起飞,编成一个松散的梯队升上了两万五千英尺上空。天空一片湛蓝,下面黄褐色的沙漠清晰可辨。
气象报告说目标区上空的风力比沙特阿拉伯上空强,但没有提到沙尘暴,沙漠风暴的快速移动可以在数秒钟内淹没目标。
在边境以南,十二架战鹰遇见了它们的加油机,两架KC-10。于是,它们加满了执行任务所需的燃油,然后转向北方朝伊拉克飞去。在海湾上空的一架阿瓦克斯告诉它们前方没有敌机活动。假如空中有伊拉克战斗机,那么除了炸弹之外,战鹰们还携带着两种空对空导弹——空中拦截导弹7和AIM-9,外号分别为麻雀和响尾蛇。
导弹基地就在那里,没错。但它的雷达没有开机。战鹰们到来时,雷达天线应该立即开启,引导萨姆导弹搜索来犯的入侵者。雷达一开机,携带哈姆导弹的四架战鹰就能把它们分辨出来,然后按美国空军的说法,让它们彻底完蛋。
到底是伊军指挥官害怕挨打还是聪明过人,这些美国人将永远不得而知。但伊军雷达就是不开机。在组长的领导下,第一组四架战鹰一而再,再而三地降低飞行高度,为的是挑起雷达开机。但它们没有开机。
在敌军雷达完整无损的情况下,让战斗轰炸机飞进去是愚蠢之举——它们将会不予警告立即开机,然后萨姆导弹将会把战鹰击落。
在目标上空逗留了二十分钟后,空袭取消了。大猩猩的各小组去攻击它们的第二目标。
唐・沃克向坐在他后面的火控员蒂姆・内桑森吩咐了一声。那天的第二目标是萨马拉南方的一个固定式飞毛腿基地。其他战斗轰炸机也在频频地对萨马拉发起空袭,因为那里有一家已知的毒气工厂。
一架阿瓦克斯预警机确认,萨马拉东部和巴拉德东南部的两个伊拉克主要空军基地没有飞机起飞。唐・沃克召来了他的僚机,两架战机飞向那个飞毛腿导弹基地。
美军飞机之间的所有通讯都由快速系统加了密,这意味着其他人在没有同样系统的情况下,即使能截听到,也不过是一阵扰乱了的噪音。密码每天变换,但对所有多国部队飞机都是通用的。
沃克看了看周围,天空万里无云;半英里之外,僚机飞行员兰迪・罗伯茨驾机飞行在他的后上方,后面坐着火控员吉姆・亨利。
飞临伊军的固定式飞毛腿导弹发射场上空时,沃克降下高度以辨明目标。使他恼怒的是发射场被一阵翻卷着的沙尘遮住了。那是被强风吹起来的沙漠风尘。
他的激光制导炸弹是不会错过目标的,只要它们跟着照向目标的光束。但要发射制导光束,他必须先看见目标。
油料快要耗完了,他带着一肚子火驾机离开了。一个上午遭到两次挫折太过分了,他不愿意带着全部载弹着陆。但是没有目标可以打击,回家的路就在南方。
三分钟后,他见到下面有一个巨大的工业区。
“那是什么?”他问蒂姆。火控员查阅了一下地图。
“它叫塔尔米亚。”
“天哪,真大呀!”
“是啊。
虽然他们两人都不知道,但塔尔米亚工业区里有三百八十一座楼房,占地面积为方圆十英里。
“被列上目标了吗?”
“没有。
“不管怎么说,下去看看。兰迪,掩护我的后翼。”
“知道了。”他的僚机飞行员的声音传了过来。
沃克把他的战鹰飞行高度降到了一万英尺。工业城非常庞大,中央的一座大楼房有体育馆那么大。
“扔下去算了。”
“唐,这不是目标。”
高度降到八千英尺后,沃克激活他的激光制导系统,对准了他前面下方的那座巨大的工厂。他的飞行头盔显示出距离越来越近了,接着向他显示了发射前的最后几秒钟读数。当读数跳出零时,他扔下了炸弹,并保持他的机首静止地对准正在接近的目标。
这两枚炸弹头上的激光嗅探器装的是“铺路系统”。在他的机身下面是制导舱,称为蓝盾。蓝盾把一束隐形的远红外光线投向目标,又弹回来形成了一个漏斗状的电子箩筐,朝他折过来。
铺路系统的鼻头锥体感应到了这个箩筐,钻进去,顺着漏斗落下去,直至它们准确地击中光束瞄准的部位。
两颗炸弹都完成了工作。它们钻进那座工厂的屋顶下面爆炸了。看到炸弹爆炸后,唐・沃克马上返航,他拉起战鹰的机首,回升到了两万五千英尺高空。经再次空中加油之后,他和他的僚机又飞行一个小时,回到了阿尔卡兹。
在拉起机头之前,沃克看见了两颗炸弹爆炸的炫目的火光以及腾空升起的烟柱,他还看见了随着爆炸产生的灰沙。
他没有看见,那两颗炸弹把工厂一端的屋顶掀翻了,使一大片屋顶竖了起来,活像在海上航行的一艘船舶的风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