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比·天/现在(第4/5页)
我看着我租来的屋子,心想屋顶是不是一边高一边低?不过就算屋子倒塌了,我也没什么损失。我身边没有任何值钱的东西,只有一只叫美元的老猫忍受我这个主人。屋前的木头台阶潮湿凹陷,我拾级而上,听见美元在屋内愤愤不平地喵呜喵呜叫,这才想起今天还没有喂它吃东西。我打开大门,老猫缓慢地跛着脚蹭过来,像一辆爆胎的老爷车。
家里的猫粮吃完了,我本来写在纸条上提醒自己要买,但过了一星期还是没办成;我走向冰箱,拿出几片瑞士芝士打发美元,便兀自坐下来拆信。我的手好臭,都是馊奶味。
我看完第一封就不想再读其他信了。
亲爱的天小姐:
你好像没有开通个人网站,但愿这封信能顺利到达你手上。我已经关注你的新闻好几年了,想知道你的近况,也想了解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你愿意在公开场合亮相吗?只要你答应,我们社团愿意付你五百美元的出场费。欢迎你随时跟我联络,我很乐意提供你更多信息。
莱尔·沃斯敬上
附注:此系合法的工作。
要我露点?还是拍A片?几年前出版的那本书里有一章是“丽比的成长过程”,刊登了我从小到大的照片,其中最显眼的是我十七岁那张:我穿着俗气的吊带裙,几乎包不住我颤动的成熟双峰。有好几家杂牌色情杂志征询我有没有意愿出镜,不过他们出价太低,我想都没想就直接拒绝。就算是现在,五百美元就要我全裸出镜,好像还是太低了。但说不定(凡事多往好处想,乖宝宝!)这真的是一份合法的工作,对方是某某失亲会的成员,希望我去露个面、抛砖引玉,让大家说出各自的心路历程。五百美元换几个小时的同情,可以考虑一下。
信件内容是电脑打印字体,只有最下面一行的电话号码是手写字,字体刚劲有力。我按照上面的号码拨过去,内心祈祷能直接转进语音信箱;没想到,在一段洞穴般的空寂过后,电话接通了,只是没人开口。我觉得很尴尬,好像朋友开派对没邀请我,我却在大家玩得正嗨时突然闯入。
三秒后,电话另一头响起男人的嗓音:“喂?”
“嗨,请问是莱尔·沃斯吗?”美元的鼻子在我脚边磨蹭,急着讨吃的。
“你是谁?”电话那头是一片巨大的空无,他仿佛置身在矿坑底部。
“我是丽比。你之前写信给我。”
“哦哦……不会吧!真的吗?丽比。嗯,你现在人在哪里?你在城区吗?”
“你指哪个城?”
电话另一端的男人(或许是男孩,他的声音听起来很年轻)不知回头跟谁嚷了句什么,好像是“我早就做好了”之类的,接着便回来对着话筒说话。
“你在堪萨斯城吗?你住在堪萨斯城,对吧,丽比?”
我正想挂电话,但那小子开始“喂?喂?”地喊了起来,好像在呼唤上课心不在焉的我。
我说我的确住在堪萨斯城,然后问他到底想要干什么。他嘿嘿嘿地笑,好像在说你一定不敢相信世界上居然会有这种事。
“这个嘛,我说过啦,就是想请你亮个相之类的。”
“亮相?”
“嗯,我们这个俱乐部很特别……我们这周刚好有个特别的聚会,然后……”
“什么俱乐部?”
“嗯,我们跟别人不太一样,有点类似地下组织……”
我没接话,让他继续吹牛。我听他一开始讲得头头是道,现在竟然支吾起来。很好。
“嗯,在电话里根本讲不清楚!我能不能,嗯,请你喝杯咖啡?”
“现在喝咖啡太晚了。”说完后我才意识到,说不定他根本没有想要请我今晚喝咖啡,而是想在这周另外找时间,那我接下来五个小时要怎么打发才好。
他问:“那喝啤酒呢?还是要喝红酒?”
“什么时候?”
他顿了一下。“今晚?”
“好。”
莱尔·沃斯的外表很像杀人狂魔,这表示他大概不是杀人狂魔。一个人如果真的变态残酷,会尽量把自己装扮得尽可能像正常人。莱尔·沃斯坐在烧烤店正中央。桌面非常肮脏。克拉克烧烤店是一家低级酒吧,开在跳蚤市场里,向来以烤肉闻名;店面装修过,店里的常客是白发老头和头发垂下盖到眼睛、身穿紧身牛仔裤的瘦巴巴型男,整体画面并不协调。但莱尔·沃斯不是老头也不是型男。他大概二十出头,一头褐色的自然卷发,可能为了抚平自然卷而抹了大量发胶,只可惜抹错了地方,以至于油亮的太油亮、毛躁的还是毛躁。他戴着无框眼镜,穿着会员专属紧身风衣,配上一条紧身牛仔裤——不过就只是很紧而已,并没有帅气的感觉。他的五官很精致,但男人要粗犷才有魅力。男人的嘴唇像花苞是一种罪过。
我走向他,他与我对视,上下打量,一脸茫然,完全没认出我来;等我走近他的桌子,他才把照片跟我本人联系起来:雀斑,小鸟似的骨架,越看越扁的鼻子……
“丽比!”他喊了出来,喊完后似乎觉得太过亲昵,又补上我的姓:“天!”他站起来,为我拉开折叠椅,接着似乎后悔自己太过殷勤,又默默坐了回去。“你把头发染成了金色。”
“嗯。”我冷淡地应了一声。我讨厌别人一开口就聊一些既定事实,这要我怎么回答?对啊,今天真的好热?
我看看四周,想找服务员来点酒。一个女服务员用她美丽的背影对着我们,她穿着紧身迷你裙,丰盈的黑发起伏如波浪。我用手指头敲了敲桌面,她转过身,一张少说也有七十岁的面孔,浓妆艳抹,脂粉全卡在皱纹里,紫色的微血管爬满她的手背。她弯腰帮我点餐,不知哪里的关节“喀啦”一声。我说我只要一杯蓝带啤酒,她就用鼻孔出气。
莱尔说:“这里的牛排很好吃。”不过他自己没点菜,只是一个劲儿吸着奶昔的残渣。
我不吃肉,真的不吃,自从看到我家人遭到开肠破肚后就不吃了。我还在努力忘掉吉姆中午大啖牛肉的模样。我耸耸肩,表示不用,接着便耐心等待我的啤酒,像观光客一样左顾右看。
莱尔的指甲很脏,这是我注意到的第一件事。服务生大婶的假发歪了,露出底下汗湿的白发,一绺一绺黏在颈背上。大婶把白发塞回去,再从加热灯底下拿了一包酥脆的薯条。我们隔壁桌坐了个胖子,一面啃牛排一面检视他从跳蚤市场买来的战利品。那是一只俗气的旧花瓶,瓶身画着一条美人鱼。他用油腻的手指玷污了美人鱼的胸部。
大婶一声不响地把啤酒放在我正前方,然后转头去招呼隔壁桌的胖子,娇媚地叫了他一声“帅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