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比·天/现在(第2/2页)
伯特·诺兰收容所的大门是像潜水艇般的深灰色铁门,让我想起班恩在监狱里的牢门。我按了一下门铃,便在一旁等着。对街两个少年懒洋洋地骑着自行车绕圈,兴趣盎然地看着我。我又按了一下门铃,用力敲门,但是敲门声根本传不进去。我挣扎着要不要问问对街的少年,里面到底有没有人,至少打破这片死寂也好。就在他们一边绕圈一边朝我骑过来时,大门开了,里面走出来一位体型如妖精般的先生,他穿着白色球鞋、笔挺的牛仔裤,搭配一件西部格纹衬衫。他嘴里的牙签晃动,看都不看我一眼,只顾着翻阅手上的《爱猫人》杂志。
“我们还没开门呢,要到晚上……”他一看到我,立刻话锋一转,“啊,漂亮的小姐,不好意思。我们这里是男性收容所,你必须是个男的,而且要十八岁以上才行。”
“我是来找我爸的。”我拖拖拉拉地说,“他叫路尼·天。你是经理吗?”
“哈!是经理、会计、牧师、清洁工!”他一边说一边把门打开。“我以前是酒鬼,是赌徒,是无业游民,但现在全都改了。我是伯特·诺兰。这里就是我家。进来吧,甜心,你叫什么名字?给我一点提示。”
走进大门,室内满满都是行军床,地上散发着浓浓的漂白粉味。矮小的诺兰先生带着我穿过一排又一排窄小的行军床,每张床上都有人在前一晚睡过的痕迹。我们进入一间大小适合他和我体型的办公室,里面有一张小小的书桌,一个档案柜,两张折叠椅,我们一人挑了一张坐下。日光灯照得他丑态毕露,坑坑洼洼的脸上有好多黑斑痘痕。
“对了,我不是怪人。”他一边说一边朝我挥动那本《爱猫人》。“我最近开始养猫,以前从没养过。我到目前为止还是不太喜欢我这只猫。那只猫应该有好教养才是,但这只畜生只会在床上撒尿。”
“我也养猫。”我心中对美元的热爱油然而生,连我自己都吓了一跳。“猫咪如果离开猫窝,通常是因为生气了。”
“是吗?”
“嗯,其实猫咪挺好照顾的。”
“嗯哼。”诺兰先生说,“嗯哼。你……你是来找你爸的?啊,我想起来了,我们聊过,姓天嘛。他跟这里的人差不多,有人肯来找他们就该偷笑喽,这些人就只会给家里添麻烦。通常是跟钱有关的事,而且通常都是因为缺钱,没钱却又爱喝酒。这样说起来实在很糟糕。路尼……嗯哼。”
“他写了一封信给我。说他又回到这里了。”
“你想带他回家,好好照顾他吗?”诺兰先生像在说笑话给自己听一样,眼神变得又黑又亮。
“这我还不确定。我只是想来看看他。”
“哈,很好。我刚才那样问其实只是想考考你。口头上答应会好好照顾的,没有一个做得到。”诺兰先生闻了闻指尖,“我已经戒烟了,但是我该死的手指头偶尔还是有烟味。”
“我爸在吗?”
“不在。他又走了。我这里不欢迎酒鬼。这是他第三次违规了。”
“他说他去哪里了吗?”
“啊,小甜心,我不能把地址告诉你。不行就是不行。我发现最好的回答方式就是什么都不说。不过看在你好像挺正经的,我告诉你吧……”
外面传来一声怒吼。
“唉,别理他,只是一个想早点进来的人。这是我学到的另一件万万不能做的事:不管是谁,都不能太早进来。绝对不行。太晚进来也不行。”
他忘了自己刚刚说到哪里,一个劲地盯着我看,希望我提醒他。
“你刚刚说要告诉我什么?”我提示他。
“什么?”
“你要告诉我怎样才能找到我爸。”
“哦,对。你可以写信,我帮你转交给他。”
“诺兰先生,这我已经试过了。不然我也不会亲自跑来这里。我真的真的需要找到他。”我发现我的站姿简直是我爸的翻版:掌心抵在桌缘,准备发火时立刻推桌起身。
诺兰先生拿起一个石灰塑像,是个秃头,两手摊开像是恼火的老头,底座写着字,但是我看不见。诺兰先生好像从塑像上找到了安慰。他嘴巴微微张开,轻轻叹了一口气。
“好吧,小甜心,这么说吧,他也许不会来我这里,但是我确定他还在利杰伍德镇。住在这里的人说昨晚才在‘库尼’外面看到他。他虽然躲起来了,但一定还是在这附近。你要做好心理准备,不要太失望。”
“有什么好失望的?”
“你一定会大失所望。”
诺兰先生起身带我离开办公室,他一背对我,我立刻拿走石灰塑像。最后我还是逼自己放下,改拿走他的铅笔和一包玉米脆果。有进步。当我开车前往最近的一家酒吧——库尼酒吧,那包零食和那支铅笔就陪在我身旁。
库尼酒吧没有向西部风格低头,以破烂的姿态傲视现在。一推开门,三张满是皱纹的脸转过来面对着我。其中一位还是酒保。我点了一杯啤酒,酒保嚷着要我出示驾照,并高举在灯光下检视,再拿低在肚子附近看个仔细;当看不出来有任何造假时便哼了一声。我一边喝着啤酒一边找位置坐下,先让其他顾客习惯我的存在,这才开口发问。我提到“路尼”,整家店立刻热络起来。
“那王八蛋从我这里偷走了三箱啤酒。”酒保说,“大白天跑到我这里来,从卡车上拿了啤酒就跑。我让他白喝了很多酒,真的。”
隔着我两张椅子而坐的中年男子使劲抓住我的手臂说:“你那天杀的老爸欠了我两百美元。我要要回我的割草机。告诉他我正在找他。”
“我知道上哪儿可以找到他。”一个蓄着海明威胡,身材像小姑娘一样纤细的老人说。
“哪里?”大家异口同声地说。
“我敢打赌他一定跟那些无业游民住在污染场那里。你应该亲自去瞧一瞧。”最后这句话与其说是对我说的,倒不如说是对酒保说的。“好像经济大萧条时的胡佛村[1],放眼望去都是棚屋,还生营火呢。”
“谁会想住在污染场啊?”酒保大声说道。
“哎呀,因为政府不会派人去那里啊。”
大家都发泄似的笑了。
“到那种地方去会不会有危险?”我问。我想象着那里满地是有毒废弃桶和荧光绿的淤泥。
“怎么会,只要你不喝井水就没事,你又不是蝗虫。”
我挑眉。
“是这样的:那里砷污染很严重,因为大家都把杀蝗虫用的杀虫剂扔在那里。”
“烂人也都在那里。”酒保补上一句。
[1] 胡佛村是美国经济大萧条时非常著名的贫民窟。——编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