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第3/4页)

他说:“我们会打电话,努力查明真相。你从律师那里得不到的信息,我也不能提供给你。但是我如果知道检察官的成功几率有多大,就会坦率地告诉你。”

“哦,谢谢,林肯。”

“律师是谁?”

她把姓名和电话号码留给他们。莱姆认识这个刑事辩护律师。他相当高调,收费也很高。可是他接手的案子很多,较之暴力犯罪,他在经济犯罪方面的经验更足。

萨克斯问她检察官是哪位。

“伯恩哈德·格罗斯曼。我可以帮你查到他的电话号码。”

“不用了。”萨克斯说,“我有他的号码。我以前和他共事过。他很讲理的。我想他应该给你丈夫提供辩诉交易了吧?”

“嗯。我们的律师想接受辩诉交易,但是亚瑟拒绝了。他一直说这是个误会,一切都会真相大白的。但是也不一定,对吧?就算是无辜的人也有可能坐牢,对吗?”

莱姆想,对,确实。然后他说:“我们会打几个电话问问的。”

她站起身,“当初我们听任事态发展,你不知道我有多后悔。真是不能原谅。”说完,朱迪·莱姆径直走到轮椅前,弯下腰,碰了碰他的脸颊,这让他吃了一惊。莱姆闻到她身上因紧张而冒出的汗味和两种不同的香气,可能是香体喷雾和发胶的气味。没有香水味。她不像是爱洒香水的女人。“谢谢你,林肯。”她走到门口,又站住,回头对他俩说,“我不在乎亚瑟和那个女人之间有没有关系,只要他不进监狱就行。”

“我会尽力的。我们一有实证就给你打电话。”

萨克斯送她出门。

她回来后,莱姆说:“我们先和律师交涉一下。”

“莱姆,我很抱歉。”看着他皱起了眉头,她继续说,“我是说,这件事会让你很为难。”

“你说什么?”

“想到自己的近亲因谋杀罪被捕。”

莱姆耸了耸肩,这是他所能做的少数几个动作之一,“泰德·邦迪是某人的儿子。可能也是个堂兄弟。”

“不管怎样……”萨克斯拿起了电话听筒。她最终找到了那位辩护律师,在他的代接电话服务站留了一条信息。莱姆想,这会儿他也不知道在哪个高尔夫球场的哪个球洞旁站着呢。

然后她和助理检察官格罗斯曼取得了联系。星期天他也没休息,还在市区的办公室里。他只知道凶手和刑事专家是同一个姓,却没想到两人会有什么关系。“嘿,林肯,我很抱歉,”他真诚地说,“但是我不得不说,这是一个好理由。我不是说空话蒙混你。要是有空子,我就给你说。但是没有空子可钻。一个陪审团要查出并揭露这件事。要是你能说服他进行申诉,你就是帮了他大忙了。也许我能把刑期缩短为12年。”

莱姆想,12年啊,还没有假释期。亚瑟会被毁了的。

“非常感谢。”萨克斯说。

助理检察官补充说,他手上有个复杂的案子,明天开庭审理,不能再陪他们谈话了。如果可以的话,本周内给他们回电话。

不过,他还是说出了受理此案的领头警探的名字——博比·拉格朗日。

“我认识他。”萨克斯一边说,一边往他家里打电话。她收到了他的语音邮件,但是她刚一拨他的手机,他立刻就接了。

“拉格朗日。”

听到咝咝的风声和水波拍打的响声,她就知道在这个碧空如洗、温暖宜人的日子里,这位警探正在做什么。

萨克斯道明了自己的身份。

“哦,是你。艾米莉亚,最近怎么样?我正在等一个告发人的电话。现在红钩区随时都会出事儿。”

这么说来,他不是在钓鱼船上了。

“我可能很快就要挂电话了。”

“明白。我们用了扬声器。”

“警探先生,我是林肯·莱姆。”

瞬间延迟。“噢,是你。”林肯·莱姆打来的电话总是能很快就赢得全部注意力。

莱姆解释了一下他堂兄的事。

“你等等……‘莱姆’,我只是觉得这个名字很有意思。我是说,不同寻常。可是没把它和你联系起来,他也从来没有提过你,讯问的时候一次也没说过。原来是你的堂兄。很抱歉,老兄。”

“警探先生,我不想干预这个案子。但是我说过会打电话,查明事情的真相。助理检察官已经知道了。我刚和他谈过。”

“我觉得这次逮捕没有错。我处理谋杀案已经有五年了,除了巡警亲眼目睹团体抢劫外,这是我所见过的最公正的抓捕。”

“事情的经过是怎样的?亚瑟的妻子只给我说了大概。”

他用警察叙述犯罪事实时所特有的丝毫不带感情的冰冷口吻说:“你的堂兄提前下班后,去了一个女人的公寓。她叫爱丽丝·桑德森,就住在格林威治村。她也提前下了班。我们不能确定他在那儿呆了多久,但是6点左右,她被刺杀,一幅油画也被偷走了。”

“据说是件珍品?”

“是,但也不像梵·高的画那么名贵。”

“画家是谁?”

“名叫普雷斯科特。哦,对了,我们还发现了一些直销邮件,就是广告传单,是几个画廊发给你堂兄的关于普雷斯科特的介绍。看上去不怎样。”

“你再给我说说5月12日发生的事。”莱姆说。

“6点左右,有个目击者听到了惨叫声,几分钟后看到一名男子拿着一幅画出来,走向停在街上的一辆浅蓝色奔驰车,匆匆逃离了现场。目击者只看清楚了车牌号的前三个字母,说不上来是哪个州的。但是我们在市区进行了彻底搜查。一点点缩小范围,审查了几个车主。其中一个就是你堂兄。我和搭档一起去新泽西找他。按照惯例,还带上了一名州警察。我们发现车的后门和后座上有血迹一样的东西,车座下面还有一块血污的毛巾,和受害人公寓里的一套亚麻织物是一个系列。”

“DNA检测证实了吗?”

“对,是她的血。”

“目击者在一排人中把他认出来了吗?”

“不,他打的是匿名电话,用的是投币电话。他不愿透露姓名,不想受到牵连。但是我们不需要目击证人。犯罪现场有重要线索。他们在受害人家的入口通道处提取了一个鞋印,和你堂兄的鞋印吻合。还发现了一些可靠的痕迹。”

“同类证据?”

“对。剃须膏、零食碎屑、车库里的草坪肥料等等的痕迹,这些和受害人公寓里的完全一致。”

莱姆沉思,不,并不一致。证据可以分成几个类别。“个别”证据只有唯一的来源,如DNA和指纹。“同类”证据与相似的材料有一定的共通性,但是它们并不一定出自同一来源。比如地毯纤维。对犯罪现场的血迹做的DNA检测可能和罪犯的血完全“一致”。但是,现场的地毯纤维只是与嫌疑犯家中发现的纤维“有关联”,能让陪审团由此推断他当时在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