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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第5/6页)

“子弹膛线的情况呢?”莱姆问。

“六槽,左旋。”

“这么说他使的是柯尔特手枪。”莱姆说着,又瞥了一眼犯罪现场示意图。

“你说‘他’,”班克斯说,“其实应该说‘他们’。”

“什么?”

“不明嫌疑犯有两个。在埋尸地点和通往街区的铁梯间有两组脚印。”班克斯指着犯罪现场示意图说。

“梯子上有指纹吗?”

“没有,被擦掉了。擦得很仔细。脚印通往埋尸地点,又返回到梯子那里。总之,拖动被害人的一定是两个人。死者的体重超过两百磅,一个人绝对办不到。”

“说下去。”

“他们带他到事先挖好的坑边,把他丢进去,朝他开一枪后用土埋上,然后回到梯子那里,溜之大吉。”

“把他扔进坑里才开的枪?”莱姆提出质疑。

“是的。现场周围没有任何血迹。铁梯和到埋尸处的路上也没有。”

莱姆发现他自己开始有点兴趣了,但他仍说:“你们想要我做什么?”

塞林托咧开一嘴参差不齐的黄牙。“我们遇到难题了,林肯。一大堆证物都他妈的没有任何意义。”

“那又怎样?”每件证物都有意义的凶案现场本来就少之又少。

“嗯,这次真的很怪异。请读读这份报告吧。我把它放在这上面。这东西怎么用?”塞林托看向托马斯。托马斯走过来将现场报告夹在翻页机上。

“我没有时间,朗。”莱姆再次声明。

“这东西真奇妙。”班克斯说,目不转睛地盯着翻页机看。莱姆没有搭腔。他不经意地瞥了一眼第一页,接着就仔细读了下去。他把无名指微微向左移动一毫米,一根橡胶杆便升了起来,将报告翻到下一页。

他边读边想。的确很怪异。

“凶案现场由谁负责?”

“佩雷蒂本人。他听说被害人是那辆出租车上的失踪者,就跑过去亲自接手了。”

莱姆继续看下去。有那么一阵,那些毫无想象力的警察记录完全吸引了他的注意。然而,门铃响了,他的心脏开始加速狂跳。他把目光移向托马斯,冰冷的眼神明白表示开玩笑的时间已经结束了。托马斯点点头,立刻转身下楼。

出租车司机、证物、被绑架的银行高级职员……所有思绪顷刻间从林肯·莱姆的头脑里一扫而空,消失得无影无踪。

“是伯格医生。”

终于到了。等了这么久,总算到了。

“呃,对不起,朗,我不得不请你们离开了。很高兴再次见到你。”他露出微笑,“这的确是件有趣的案子。”

塞林托犹豫了一下,起身说:“可是你会读完这份报告吧,林肯?会把你的想法告诉我们?”

莱姆说:“你说呢?”然后把头靠回到枕头上。像莱姆这种程度的瘫痪者,头部和颈部还可以任意活动,只需要通过头部的三维运动,就可以执行十多项控制指令。但是莱姆不愿意使用头部控制器,他可以体会到的感官愉悦已经所剩无几,他不想放弃把头放在那价值两百美元的枕头上的快感。这两个不速之客已经让他感到很疲倦。还不到中午,他就一心想睡觉。他颈部的肌肉正在痛苦地抽搐着。

当塞林托和班克斯走到门口时,莱姆说:“朗,等一等。”

那位资深警探回过身来。

“有件事你应该知道。你们只找到一半的犯罪现场,而最重要的是另外一个——第一现场,凶犯的藏身处。他会躲在那里,但要找到那个地方会比登天还难。”

“你为什么认为还有另一个现场?”

“因为他不是在坑里开枪射击被害人的,而是在其他地方,在第一现场。很有可能就是他藏匿那个女人的地方。可能是在地下,或者是这座城市某个特别偏僻的角落,也可能两者兼有……因为,班克斯——”莱姆抢在那个年轻人提问之前说,“他不会冒着被人发现的危险开枪射击,除非那个地方很安全,又没有什么人。”

“也许他使用了消音器。”

“子弹上没有与橡胶或棉花摩擦的痕迹。”莱姆反驳道。

“但是那个人怎么可能是在别的地方挨枪的呢?”班克斯分辩说,“我的意思是,现场没有任何血迹。”

“我敢说被害人是脸部中弹。”莱姆说。

“是的,没错。”班克斯回答,脸上带着自嘲的傻笑,“你怎么知道?”

“被点三二口径的子弹射中面部会很痛,会完全丧失抵抗力,但流血不多。只要不射中脑子,一般不会致命。被害人处于这种状态下,那个不明嫌疑犯可以随意把他带到任何地方。我说‘那个不明嫌疑犯’,因为嫌疑犯只有一个人。”

一阵冷场。“但是……现场有两组脚印。”班克斯声音很小地说,好像正在拆除地雷的引信。

莱姆叹了口气。“脚印只有一种,是同一个人走了两次留下来的,目的是愚弄我们。还有,往北和往南的脚印深度完全一样,所以他并没有抬着两百磅重的人走来走去。被害人是赤脚吗?”

班克斯翻了一下记录本。“只穿着袜子。”

“好,这表明嫌疑犯穿上被害人的鞋子,自作聪明地走到梯子那里,又折了回来。”

“如果他不是从梯子上下来的,他又是怎么走到埋尸地点的呢?”

“他带着那个人从铁轨上自己走过来,大概是从北边方向。”

“不论哪个方向都没有别的通往街区的阶梯呀。”

“但是有和铁轨并行的隧道。”莱姆继续说,“它们与十一大街边一些旧仓库的地下室相连。禁酒时期有个名叫奥尼·马登的歹徒挖通了地下室和隧道,通过这条渠道把私酒偷偷搬上纽约中央列车,运往奥尔巴尼和布里奇波特。”

“但为什么不把被害人就近埋在隧道旁,为什么要冒着被人看见的危险把那家伙拖到高架桥下?”

莱姆现在有点不耐烦了。“你还不明白他想要告诉我们什么吗?”

班克斯张嘴想要说什么,但还是摇了摇头。

“他就是要把尸体放在能看得见的地方,”莱姆说,“他希望有人发现它,所以才把那只手露在外面。他在向我们挥手,吸引我们的注意。很抱歉,你只有一名不明嫌疑犯,但他的聪明程度足以抵过两个人。在现场附近一定有一道暗门通往隧道,快去那里采集指纹。这可能没什么用,但你们还是得赶快这样做。你们知道这个案子的分量,尤其是当报纸开始大肆报道时……好了,两位先生,祝你们好运。现在,就对不起了。朗?”

“是。”

“别忘了第一犯罪现场。无论发生什么事,你都得找到它,而且要快。”

“谢谢,林肯。别忘了看那份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