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第2/3页)

她一时不知该如何回答,但莱姆立刻转回到两位警探身上。“有没有相貌描述?”

“我们的目击者说不出太多。”

“他已经添油加醋了。”

“他说那是一个小个子男人,看不出头发颜色,肤色是……”

“大概是白人。”

“穿着呢?”莱姆问。

“他只说,像是深颜色的。”

“那人在做什么?”塞林托问。

“我记下来了。他说:‘他只是站在那里,往下看。我以为他想跳下去,你知道的,跳在火车前面。他看了好几次手表。’”

“最后他终于离开了。证人说他一边走一边东张西望,好像不想被人看见。”

他在那里做什么?莱姆感到纳闷。看着被害人死去?还是这发生在他埋人之前,先检查一下铁轨上有没有人?

塞林托问:“他是步行还是开车?”

“步行。我们检查了所有停车场……”

“以及车库。”

“……附近地区都查遍了。但那里靠近会议中心,能停车的地方多得不得了。有无数的泊车员挥舞着橙色的小旗子站在街上,引导你把车开进停车场。”

“由于会议的关系,一半停车场七点以前就会客满。我们拿到了一份清单,总共大约有九百辆车的车号。”

塞林托摇摇头。“要一一追踪……”

“已经布置下去了。”贝迪说。

“但我敢打赌,这个不明嫌疑犯不会把车停在停车场里,”塞林托说,“更不会拿停车牌。”

莱姆点点头表示赞同,然后问:“珍珠街上的那幢建筑呢?”

那两个警探异口同声地回答:“那是我们下一个工作目标。我们这就过去。”

莱姆留意到萨克斯看了一眼手表。手表戴在她白皙的手腕上,离她泛红的手指很近。他指示托马斯,把不明嫌疑犯的这些新特征添加到概览表上。

“你想把那家伙叫来询问吗?”班克斯问,“那个住在铁路边的人?”

“不用了,我不相信目击者。”莱姆夸张地说,“我要回到我的鉴定工作上来了。”他看向梅尔·库柏,“头发、血液、骨头,还有一片木头。我们就从骨头开始好了。”莱姆指示说。

早上好……

年轻的莫娜莉·格杰睁开眼睛,慢慢地从凹陷的床垫上坐起来。她已经在东格林尼治村居住了两年,可还是无法习惯这里的早晨。

二十一岁的她向前移动了一下圆滚滚的身体,让八月炽烈的阳光直接照射在她迷离的双眼上。“我的天哪……”

她五点离开俱乐部,六点到家,与布赖恩做爱到七点……

现在几点了?

应该还是早上吧,她相信。

她眯起眼睛看看时钟。啊,都下午四点半了。

时候真的不早了。

是喝咖啡,还是去洗衣服?

在每天的这个时候,她都会溜达到都乔餐厅吃个蔬菜汉堡当早餐,再喝三杯他们的劣质咖啡。那里是她和熟人见面的地方,都是像她一样的俱乐部女招待——住在下城的普通人。

但是她眼下积压了一大堆事情要做,都是杂七杂八的家务琐事。因此她现在穿上两件宽大的T恤,遮住她过于丰满的身材,又套上牛仔裤,把五六串项链胡乱挂到脖子上,抓起洗衣篮,把威斯克洗衣粉丢进篮中。

莫娜莉打开门上的三道插销,提起洗衣篮,走下公寓大楼昏暗的楼梯。到了地下室,她停下脚步。

好像有点不对劲。

莫娜莉感到有些不安,她环顾了一遍空荡荡的楼梯,还有那阴森森的走廊。

哪里出了问题?

灯光,是灯光!过道里的灯泡又烧掉了。不对,她走近一些才看清,是全都不见了。顽皮的孩子什么都偷。她搬进这家德国公寓,是因为听说这里是德国艺术家和音乐人的天堂,可住进来才发现,这只是另一间又肮脏又昂贵、还没有电梯的东格林尼治公寓,和附近其他的出租公寓没什么两样。唯一的差别是,她可以用德国母语向管理员发牢骚。

她穿过地下室大门,进入垃圾焚化室。这里很暗,她不得不用手摸着墙壁,才能确保自己不被地板上的垃圾绊倒。

推开另一扇门,她走进通往洗衣房的走廊。

一阵脚步声。有人在踮着脚尖奔跑。

她猛地转过头去,可是除了一动不动的阴影外,什么也没发现。传到她耳朵里的,只有街道上嘈杂的交通声,以及年久失修的公寓特有的吱吱嘎嘎的呻吟声。

穿过昏暗的光线,越过几堆纸箱和废弃的桌椅,再钻过油腻腻的电线盘,莫娜莉继续朝洗衣房走去。这里的灯泡也没有了。她有些不安,回忆起已经很多年没有过的那种感觉。那时她大概只有五六岁,父亲带她去动物园,两人一起走在奥博门桥附近的一条长街上。父亲突然扳住她的肩膀,指着那座桥,煞有介事地告诉她桥下住着一个饥饿的巨怪,当他们从动物园回来再次经过那里时,他又吓唬她要走快一点。现在,同样的惊慌感又升起来了,从脊椎一直窜到她剪得极短的金发。

傻瓜,哪有什么怪物……

她继续走在潮湿的走廊上,耳边回响着一些电子设备的嗡嗡声。她听见从很远的地方传来绿洲乐队那几个总是吵个不停的小子的歌声。

洗衣房里一片漆黑。

好吧,既然那些灯泡都没有了,这里肯定也不会例外。她要上楼去,使劲敲奈斯臣先生的房门,直到他开门为止。她要向他抱怨前后门的锁头都坏了,抱怨他从来不把聚集在前门台阶上的那群狂饮啤酒的小子赶走,还要向他抱怨灯泡都不见了这件事。

她走进洗衣房,按下照明开关。

霎时灯光大亮。三盏大灯泡像太阳般发出耀眼的光芒,照出一个肮脏、空旷的房间。莫娜莉走到墙边的四台洗衣机前,把白色衣服放进其中一台,有颜色的衣服放进另一台。她数出几枚硬币丢进投币孔,然后扳动前面的启动杆。

机器纹丝未动。

莫娜莉摇了几下启动杆,又使劲捶了捶洗衣机,还是没有反应。

“妈的,这该死的破公寓。”

然后她看到了电源插头。有个白痴把洗衣机插头拔掉了。她知道是谁干的。奈斯臣有个十二岁的儿子,公寓里发生的绝大多数破坏事件都应该由他负责。她去年提出抗议时,那个小混蛋还想用脚踢她。

她捡起插头,蹲下,伸手到洗衣机后面寻找插座。她把插头插了回去。

这时,她感到脖子旁边有男人呼出的气息。

不!

有个人躲在墙壁与洗衣机之间的夹缝里。她瞥见一个戴着滑雪头套、穿着黑衣服的男人,但只来得及发出一声短促的惊叫,那人有力的大手就紧紧夹住了她的胳膊,牢得像被野兽一口咬住一样。她的身体失去了平衡,被他轻易地向前一拉,重重地撞到地板上,脸部被粗糙的水泥地擦破了,已经到了嗓子眼的一声尖叫,也被吓得硬生生吞了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