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3处刀伤(第8/8页)

据了解,902室为三室一厅,其他两间卧室分别由陈剑河的另外两位同学承租,发现尸体时,两人均不在房内。当晚8点左右,两人才出现,两人均称自己对事情的经过一无所知,但都指出,近来陈剑河似乎心情不佳,经常为小事跟室友发生不愉快。

两人称陈剑河性格孤僻,不善言辞,平时从不参加任何社交活动,也从没有访客,下班后他大部分时间都独自呆在自己的房间,因为他从不允许别人进入他的房间,所以没有人知道他在房间内做什么。平时他很少跟两位室友交流,也极少在客厅走动,同时,他也从未与两位室友共同进餐,通常他都在自己的房间内独自进餐。

两人还告诉警方,陈剑河平时整洁观念较差,不爱整理房间,还经常会将脏东西带回家。他们曾经看见陈剑河将废酒瓶和旧报拿出去卖,因为担心陈剑河的行为会导致房间长虫,两人曾找陈剑河谈过,试图改变其做法,但是陈剑河依然我行我素,两人对此也无可奈何。

据调查,案发前,陈剑河曾联络女死者,要求与其见面,女死者欣然同意,其后便发生凶案。

目前,该案已经正式立案侦查。但从种种迹象表明,902室的租住人陈剑河有重大作案嫌疑。

信件

写信人:简东平

收信人:陈剑蓉

日期:2005年10月12日

陈剑蓉女士:

你好。上次拜访贵府之后,我便去见了去年办理该案的林仲杰警官,他已向我提供了一些当时侦办此案的细节,但愿能从中获得一些新的线索。林警官对你还有印象,其实他对该案的结局也有保留意见,但因为没有有力的证据,所以他也无能为力,他对我参与此案有些恼火,但我认为他是一个有头脑、负责任的警官,也许没过多久,他就会重新调查此案。

我已看过林警官提供的案情简述,发现有三个问题难以理解,烦请答复。

1据陈剑河的邻居和室友反映,他从来没有访客,也就是说作为他的姐姐,他唯一的亲人,你从来没去过他的住处,为什么?对此我颇感奇怪。

2如今作为一个翻译,电脑是必不可少的工具,但在陈剑河的房间内并没有找到电脑。请问他是否之前已将他的电脑寄存在你处,可否拿来给我过目?

3陈剑河是否有喝酒的爱好?他的酒量如何?喜欢喝哪种酒?

另外,我还希望你能为我提供更多你弟弟的资料,尤其是他早年的日记和好朋友的姓名。祝安康!

简东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