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真凶的独白(第2/4页)
吴立帆表情呆滞地注视着简东平。
“她是怎么知道的?”过了半晌,他才问。
“她很聪明。而你,实在太大意。”简东平看见吴立帆如此紧张,不由得笑了出来。
“真没想到她那么厉害。”吴立帆很后怕地叹息道。
“所以别小看女人,你以后想干坏事,最好要小心一点,不然是要付出代价的。”简东平拍拍他的肩。
“所以还是不结婚最好!”吴立帆突然站起身来,“免得以后有麻烦。”
“那你的万贯家财怎么办?谁来继承?”简东平仍然躺在原地,优哉游哉地望着他。
吴立帆完全放松了下来,他似乎意识到事情终究已经过去了,他拍拍身上的沙子,向海边走去,一边走一边回过头来笑着对简东平说:“不用担心,我会花光我的每一分钱。”
信件
写信人:王盛佳
收信人:简东平
日期:2005年11月2日
简东平:
我想你一定没想到会收到我的信。对,就是我,一个杀了五个人的女人,我想因为这个你会永远记得我的,对于我这样一个平凡的女人来说,能够被别人记住,这未尝不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
坦白说,我没想到有人能逮住我。
你真的很聪明,我不得不佩服你。
第一,起初我一直感到困惑,我自认为做事向来一丝不苟,这计划也很周全,我的运气也不错,那么问题究竟出在哪里呢?现在我终于想明白了,问题就出在我自己身上。首先,我忽略了陈剑河。如果我多花点时间了解他,我就会知道他收藏了我那么多东西,如果我知道他对我的过去一清二楚,我就会制订出更周密的计划,那么我想事情一定会进行得更完美。
第二,我不该留着他们两人的身份证。即使将它们当做战利品留作纪念,也不该使用它们,但是我太自负了,我认为警方不可能通过那两张身份证查到我,即使他们觉得可疑也会认为这只跟陈剑河有关,再说我觉得购买伪造的身份证更危险,于是我就做了这件傻事。
第三,我不该用当面交易的方式跟药贩交易,更不该选在一个那么大的商场门口,我早该想到这类商场的门口都有监控器。但是我又能怎么办呢?我是第一次买这类药,也是第一次接触这类人,我知道做这种生意的人多半都不是什么好人,所以我担心如果不是当面交易的话,寄出去的钱会打水漂。而一旦当面交易,我又担心会被对方暗算,所以,我坚持由我指定交易地点,并选择了一个人来人往的大商场的门口,我认为这是最安全的。事实证明这是个错误。
第四,我不该把衬衫放在洗衣机里。我的确不知道洗衣机是坏的。
第五,我不该把我的日记藏起来。我一直在想,泄漏我秘密的那张照片和日记是怎么落到陈剑河手里的呢?现在我终于想起来了,杀死萧和林之后,为了避免家人知道我的事,我就将照片撕碎跟那本日记一起扔在一堆旧书里,后来我发现它们被我妈卖到了废品站,这真是一个大失误,我应该一开始就烧掉它们的,但是我找不到可以烧掉它们的场所。我知道它们被卖掉后,曾经去废品站找过那本日记,但没找到。现在回想起来,在废品站跟我说话的那个人就是陈剑河,但是我当时完全没注意到他,上了大学后也没有认出他来,他有一次跟我说他认识我已经很久了,但当时我对这些话背后的意义一无所知。
(我不知道我跟他成为大学同学是否纯属巧合,但你应该看到,我在日记中曾经提到我将报考哪所大学哪个专业。如果他真的爱我,如果他曾经跟踪过我那么多年,如果他曾独自去深山找过那两个人的埋尸地点,并且把他的蝴蝶标本留在那里,那么他跟着我上这所大学应该也没什么可惊讶的。)
第六,我不该把客厅地板上的酒瓶放进陈剑河的衣柜,那是我当时的突发奇想。上一次,我曾经看见张兆勇拿着酒瓶进到他的房间,所以这次我也照做了,我以为这样可以增加点效果,让警察认为陈剑河是个精神错乱的人,但是我忘了我是最后一个进入这个房间的人,而且也是在张兆勇之后唯一一个打开衣柜的人,你们很容易就能联想到我,这真是太大意了。
最后,我话太多了,你知道我指的是什么,言多必失,这句古训一点都没错。
我真没想到,我犯的错误会那么多。
但是,现在一切都晚了。
我知道你已经仔细阅读过我的那本日记,也许在你的心目中,我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女魔头,这称呼很好笑,不过仔细想想也的确很相称,老实说,我才不在乎你究竟怎么想,但作为对手,我欣赏你,所以我想告诉你一些你不知道的事。
我从小出生在一个冷漠的家庭。我的母亲是一个粗俗不堪、自私无知的女人,她把所有的爱和精力都倾注在我的弟弟身上,而我的父亲又是那么懦弱无能,除了对老婆言听计从外,他从来不知道自己能做些什么。
我母亲向来就不喜欢我,当然,我也不喜欢她,我跟弟弟的关系也很紧张。所以可想而知,在那个家里我是什么样的处境,我常常感觉自己是个多余的人。由于在家里得不到任何温暖,我决定到外面去寻找爱我的人。
我是高一那年认识萧广明的,他是我们班的历史老师,我第一次看见他就喜欢上了他。于是我开始借口问他功课一点点接近他,那时候我知道他已经有太太了,但是我不在乎这些,我只希望能跟他在一起。他似乎也很喜欢我,一直夸我英语好(他似乎喜欢英文好的女人)。他总是对我那么温柔,还常常向我诉苦,说他跟他太太是因为父母之命结婚的,所以毫无感情,其实他说的那些都是老掉牙的借口了,但当时的我完全没有意识到这点。我被他的话深深感动,我同情他,为他感到心痛,我没想到外表如此阳光的一个人,竟然整天都生活在痛苦中。那时候的我,一心想把他救出苦海,所以我甘愿为他做任何事,包括跟他上旅馆。
你找到的那张照片就是我们那时候拍的,这是有一次他心血来潮为我拍的,我们分手后,他把照片还给了我,他说他不想让别人看到,所以底片他已经烧了,他建议我把照片也毁掉,但是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没有把它扔掉。
他答应等我满了20岁后,跟我正式结婚,我相信了他。那段时间,我们相处得非常好,我以为我们会永远幸福地生活下去呢,但是我想错了。林美云的出现很快就让他改变了对我的态度。林美云是我们年级新来的英文老师,长得很漂亮,能说一口流利的英语。她来了不到一个月,他就跟我说,他爱上了她,他说她既时髦又大方,年龄跟他也相当,所以她更适合当他的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