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2008年3月8日 夜(第10/14页)

“这不行。”他的声音立刻变得阴冷起来。

“为什么?我又不会用眼镜杀你。”她道。

“不是因为这个……”他忽然从她身边走开了,走到了门口。

她觉得很奇怪。每次提到眼镜,他都显得很紧张,很不自在。

“那是因为什么?”

“我不想看到你戴眼镜,我害怕。”憋了一会儿,他说。

她不懂。

“把眼镜还给我!”她嚷道。

他好像没听见她的话,笑着说:

“你还是把这身衣服穿起来吧,我想我对你的腰围和胸围都目测得很准。我好希望能在第一百货公司的女装柜台前看见你。”

“为什么要在那里?”

“宝贝,因为那里试衣服的女人多,你到那儿就知道自己有多美了。穿上吧。”

说话真动听,她现在想穿它们了,但是,她还是恶狠狠地说:

“我不穿,我在坐牢,我就要穿囚衣!去给我买囚衣!”

第一百货的女装柜台?这就是他想传给她的信息?

收到。陆老师!

“这个人应该就是我的笔友。”陆劲说。

“为什么说是应该?你不确定?”简东平问道。

“事隔多年,我什么都不能确定。”

“好吧,说说是怎么回事。”简东平转身从墙角拿了瓶矿泉水放在自己面前,像是准备看场三小时的电影。

陆劲相信等说完他想说的,这个人会帮他的忙的,也许还乐此不疲。

“很多年前,我认识了一个自称叫钟明辉的人,他一直在跟我通信,诉说自己的苦闷和杀人狂想,在他的叙述中,他似乎杀了很多人,邻居、同学、老师、陌生人,只要他看不顺眼,他都会想尽办法置对方于死地。他认为自己天生就是个杀手,因为他无时无刻不在想着怎么完成一场完美的谋杀,他说自己有耐心,有计划,也有魄力。他可以无声无息地消灭这个地球上任何一个让他讨厌的生物。他告诉我,他还曾经毒死过郊区动物园的猴子和长颈鹿。我想,如果他说的这些都是真的,那他的确是个出色的杀手,因为他至今逍遥法外。我就是一直在跟一个这样的人通信。”陆劲拧开矿泉水瓶,喝了一口,道,

“不瞒你说,我在无聊苦闷的时候,也总想着报复这个世界,我想杀了所有我看不顺眼的人,我想欣赏他们临死前痛苦的惨状和他们绝望无助的眼神,但是我看不顺眼的人实在太多了,杀不过来,而且,那时候我还年轻,杀气只藏在心里,还缺乏实施的勇气,所有这一切都只是胡思乱想而已。我跟他是从我高中时开始通信的,因为发现在这方面,我们有共同点,所以我们聊了很多。从某种意义上说,他可能是我最贴心的朋友了。”

简东平已经完全被他的开场白吸引住了。

“你见过他吗?”他问。

“没有,从没见过。”陆劲的眼前仿佛出现一个模糊的影子,戴宽宽的黑框眼镜,头发长而邋遢,穿旧夹克衫和洗得发白的裤子,嘴边总带着茫然的,傻瓜似的微笑,谁会注意这样的人,谁会喜欢这样的人?谁又会防备这样的人?

“我们俩都知道我们谈的东西非常,非常的微妙,所以,我们事先约定不向对方透露自己的真实姓名、年龄、所在学校、职业等等。”

“但我想你们建立这种彼此之间的信任也是需要时间的。在最初开始交流的时候,难道你会跟一个不愿意透露自己真实情况的人交谈?”简东平的眼睛熠熠发光。

“是啊,这方面我吃了点亏,我在杂志上登广告征笔友时用了我的真名,当时我很寂寞,只想找个人聊聊,我没想到要隐瞒自己的姓名,也没想到我们后来的交谈会涉及到那么黑暗的领域,那完全是出乎我意料的。”陆劲喝了一口矿泉水,水有点凉,他的脑子里无缘无故出现了元元的脸,他赶紧用意念将这会令他脑袋发烧的虚幻形象从心里驱散,他继续说道:

“所以他知道我是谁,知道我家的地址,也知道我在哪儿上学,但是我对他却一无所知,虽然有他的地址,但他后来很快改了邮政信箱。”

“钟明辉这个名字也是假的?”

“警方说,钟明辉三岁那年就死了。”陆劲一直觉得,这是“一号歹徒”的案子中最有趣的部分,他最开始有了越狱这个念头,就是因为听说了这件事。

“有意思有意思。说下去。”简东平兴趣盎然地催促道。

“我刚刚说了,他后来给了我个邮政信箱,我也没在意,反正他能收到就行。”

“你们是怎么聊起来的?应该双方都有试探对方的阶段吧?”

“对,当然有。他的第一封信,我还记得很清楚,他说他是个非常懒惰的人,没有别的爱好,就喜欢睡觉,而之所以喜欢睡觉,是因为他喜欢做梦,他说他喜欢把梦里发生的事一五一十地记录下来。接着,他就在信里绘声绘色地向我描述了他的一个梦,那是一个屠杀野狗的梦,从放诱饵、用木棒打碎头骨、取出内脏、剥皮一直到吃掉狗的心脏,整个过程写得相当细致入微,相当的残忍血腥,但凡心理正常的人,都不会这么写,但凡没有亲生经历过的人,也写不了那么多。我想,他是在试探我。他的梦虽然让我觉得恶心,但我对他这个人却产生了兴趣。于是,我就回了他一封信。我告诉他,我也很喜欢做梦,我曾经做过一个梦,在那个梦里,我的狗丢了,后来发现它是被人杀了,还被敲碎了头骨,挖了心肝,我发誓要找到那个凶手,因为狗是我唯一的朋友。我在狗的尸体上发现了几根人的毛发,后来我就是凭借这些毛发找到了那个杀狗的人。你知道我接着怎么写?”

“怎么写?”

“我把他的信抄了一遍,只不过把被害人从野狗改成了杀狗的人。”陆劲情不自禁地大笑起来,他记得在十几年前,他写完这封信时,也是这么笑的,现在想起来,他跟这个人的通信也许是他那些年的寂寞岁月里最刺激的游戏了。

“后来呢?”简东平的话把他拉回了现实。

“这个钟明辉很快会给我回了信,他说他发现我们两个很投缘,他就想交我这样的朋友。从那以后我们就成了笔友。”

“这跟你的案子有什么关系?”

“我们在通信的时候,谈过很多关于犯罪的设想。我不知道他说的事有多少是真的,但是我跟他说的大多是确有其事。我曾经跟他说过两个逃犯的故事。”陆劲确信简东平在认真听他讲,便说了下去。

“事情发生在我18岁那年,我那时候离开家,自己跑到山上去出家了,其实我也算不上出家人,只不过在寺庙里借住而已,我帮他们干活,种菜挑水什么的,作为报酬,他们让我吃住在那里。他们都很善良,觉得多个人也没关系。那时候我每天干完活,就漫山遍野地跑来跑去,写生,画画,胡思乱想,什么事都干,当然,我还是继续跟这个人在通信。”陆劲笑了笑说,“对我来说,那些信里写的罪恶,完全是娱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