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第4/50页)
经济衰退时期,他的公司(阿尔布里斯)就已经垮了,彻底一蹶不振。布谷还没到二十岁时,就赚得比他们都多了!”
“那张照片,”斯特莱克指着他身后墙上那张巨大的《堕落天使》说,“也是五百万英镑那份合同里的?”
“嗯。”索梅说,“那四个包是第一批。这张照片里她挎着的是‘卡希尔’。因为她,我给这些设计都取了非洲名字。她对非洲异常迷恋。她找到的那个下贱生母说她爸爸是非洲人,这简直让布谷发了狂。不停地说要去那儿学习,去那儿做志愿者工作……毫不在意或许老淫妇早就跟五十个亚迪[1]上过床了。非洲人,”居伊·索梅在那个玻璃烟灰缸里掐灭烟头,“我的天哪,那婊子尽拣布谷爱听的说。”
[1] 指牙买加贩毒团伙成员。
“你还是决定继续用这张照片参赛,尽管卢拉已经……”
“这他妈就是一种致敬,”索梅大声冲他说,“这是她最漂亮的样子。这他妈就是向她致敬。她是我的缪斯。如果那些混蛋搞不懂这一点,那就去他妈的!这个国家的媒体比垃圾还不如,什么都是他们说了算。”
“卢拉死的前一天,有人送了些手提包给她……”
“嗯,我送的。我每个系列都送了她一个。”索梅又拿了根烟,指着照片说,“我还让那个送信人给迪比·马克送了些衣服过去。”
“他订购的,还是……”
“亲爱的,这是免费赠品,”索梅拉长声调说,“这可是笔好生意。一些定制的套头衫和配件。名人的支持永远都不是坏事。”
“他穿过那些东西么?”
“我不知道。”索梅的声音低了些,“第二天我就忙别的事去了。”
“我在YouTube上看过他的一个短片,他在里头就穿了件带饰钉的套头衫。
我挺喜欢的。”斯特莱克指着索梅的胸口说,“是个拳头图案。”
“嗯,是其中之一。一定是谁送给他的。一件是拳头,另一件是手枪,背面印着他的歌词。”
“卢拉跟你说过,迪比·马克要住到她楼下吗?”
“嗯,说过。不过她根本不兴奋。我不停地跟她说,宝贝儿,如果他为我写三首歌,我就脱光了,躲在前门后面等他进去。”索梅从鼻孔里喷出两道长长的烟雾,斜眼看向斯特莱克。“我喜欢他们的强壮粗暴,”他说,“但布谷不喜欢。好吧,瞧瞧她最后勾搭上的都是什么人。我一直跟她说,既然你他妈要这样大肆宣扬你的出身,那就去找个靠谱的黑人小伙安定下来。迪比不就他妈的最合适吗!干吗不找他?”
“上季时装秀上,我给她放的走秀音乐就是迪比的《丑女孩》,‘婊子,别自我感觉良好啦。你得赶紧去买面新镜子。现在这面在糊弄你呢!醒醒吧,因为你跟那个卢拉可没得比。’达菲尔德很讨厌这首歌。”
索梅盯着墙上那些照片,静静地抽了会儿烟。斯特莱克问道:
“你住在哪儿?这附近吗?”尽管知道答案,他还是问了。
“不,我住在查尔斯街,”索梅说,“去年才搬到那儿去的。不瞒你说,离哈克尼真他妈远,后来觉得别扭了,不得不搬走。那儿太吵了。我是在哈克尼长大的,”他解释道,“那时候,我还是默默无闻的凯文·奥乌苏。走的时候我改了名字。跟你一样。”
“我从来没叫过乔尼,”斯特莱克轻弹着笔记本说,“我爸爸妈妈没结过婚。”
“亲爱的,这个我们都知道。”说着,索梅脸上又闪过一丝不怀好意的笑容,“去年,你老爸为《滚石》杂志拍照时,他的服装是我负责的:紧身西装配破圆顶礼帽。你经常见到他吗?”
“不常。”斯特莱克说。
“哦,遗憾。好吧,你们在一起会让他显得特别老,不是吗?”索梅咯咯笑着说。他在椅子里坐立不安地又点燃一根烟。然后,他叼着烟,透过层层薄荷烟雾,斜睨着斯特莱克。
“不过,干吗要谈论我呢?通常,你一拿出那个笔记本,人们就会开始讲他们的人生经历么?”
“有时候会。”
“你不喝茶吗?没关系。我都不知道我干吗要喝这种垃圾。要是我老爸叫了一杯茶,上来的却是这玩意儿,肯定会气出心脏病的。”
“你的家人还在哈克尼吗?”
“我也不知道,没去了解。”索梅说,“我们很少交流。我实践的,就是我宣扬的,瞧见了么?”
“你觉得卢拉为什么改名?”
“因为她恨死她那个该死的家庭了。和我一样。她不想再跟他们有半点关系。”
“那她为什么选择跟她舅舅托尼一样的姓。”
“那个舅舅不出名。而那是个好姓。如果她变成卢拉·布里斯托,迪比就不能写《LL[1],你是我的》了,不是么?”
[1] 卢拉·兰德里英文名缩写。
“查尔斯街离‘肯蒂格恩花园’不太远,是吗?”
“走路的话二十分钟吧。布谷说再也受不了那个老宅子时,我想让她搬来跟我住,但她没来。她选择那套该死的五星级牢房,就为了躲开媒体。是他们把她逼到那儿去的。他们也要负责!”
斯特莱克想起迪比·马克的话:该死的媒体把她逼出了那扇窗。
“她带我去见识过那地方。伦敦上流社会住宅区,到处都是有钱的俄国人和阿拉伯人,还有像弗雷迪·贝斯蒂吉那样的混蛋。我对她说,宝贝,你不能住在这里。到处都是大理石。在我们看来,大理石可不漂亮……跟住在自己的坟墓里一样……”
他支吾片刻,接着说道:
“有件该死的事已经困扰她好几个月了。有个人老是跟踪她,还每天凌晨三点往她前门里塞信。邮筒的声音不断将她吵醒。那人在信上说的事把她吓坏了。接着,她跟达菲尔德分了手,搞得狗仔队随时守在她家门外。再然后,她就发现自己所有的电话都被他们窃听了。可她又非出去找那个该死的婊子不可。事态越来越糟,终于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她想要摆脱那一切,找回安全感。我叫她搬来跟我住,但她却买了那个阴森森的坟墓,该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