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第7/7页)
我知道大家很迫切想了解内中的奥秘,便解释道:“这个道理很简单。要在匕首上錾字,首先得把制成的匕首加热到软化,然后用预先铸好的‘高翔’两字的凸形铁印,用高压錾在匕首上,等到冷却时,匕首上面就有凹字形的‘高翔’两字。本来整块钢铁的密度都是一样的,但是名字被高压錾下去后,被压部分的密度特别密,传热特别快。别的地方未红它先红,别的已红它就发白了。所以才能显现出字来。”
最后查明,这把匕首是上海一家铁器厂为了业务关系特地送给高翔的一件礼物,所以外表非常美观,钢质十分坚韧。
一封信、一把匕首、两张车票的发现,挽救了佘倩的性命。最后法院判决:佘倩虽是自卫杀人,但应判三年徒刑,假释保外;沈默宣告无罪。
玄武湖桃色命案前后只有一星期就迅速破获了,全市报纸大加宣扬。对于严中甫私自存匿证据的行为我并不加以过问,但他却因我的成功妒忌成恨。从此后,暗箭代替了明枪,欲致我死地而后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