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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拍不拍并没有什么区别。我作为副检察长的十二年,处理过区里各种轰动的大案子,报纸和电视台都有我的照片和视频资料,他们完全可以让我的形象出现在市区的每个角落。这些日子,在尼尔林,无论我走到哪里,都能看到自己的脸。大家对我的态度开始发生了一些变化,在和我打招呼之前,仿佛都会走神那么一两秒钟。很少有人安慰我,即便是安慰,有些话也显得可笑又不恰当。我在家里,清洁工会跟我说“就当放大假吧”。我去加油站,十来岁的小员工会问我是不是真的是报纸上的那个人。幸好,图书馆里不允许说话,这大概也是我喜欢图书馆的另一个原因吧。

那么,我是如何面对突如其来的打击的呢,一夜之间从模范市民到阶下囚,我有怎样的感想呢?老实说,无法用言语准确表达。其实也可以用言语表达,但千言万语也说不清楚。我的心情时刻在翻滚反复,我总是处于焦虑之中,心烦意乱,既生气,又不敢相信所发生的一切。但绝大多数时候,我是麻木的,像是一种放纵的逃避。我担心奈特,不知道这一切将会对他的未来有什么影响,但即便是在担心他的同时,我也会想,这一切最终还是发生在我身上了,我才是最可怜的受害者。在某种程度上,我却又能够忍受。我继承了我父亲宿命主义的观点,我从来都不相信理性和秩序。生命只是一种经历,我们都在努力生活,但个中缘由,可能自己也并不清楚。有时候,我会很惊讶,自己居然会在这里。我过人行道的时候,会盯着自己脚上的鞋,我知道我正在走路,我要去某个地方、做某件事情,但在某些时候,又会冒出一些奇怪的念头,连我自己也吓一大跳。在历经种种磨难之后,生活依然神奇。

很多时候,我和现在一样,感觉自己仿佛飘浮在遥远的时空之中。当然,也会经常思考到底为什么会发生这一切。但我发现,有时候,我的分析能力已经开始在消退。我总是会去想一些阴暗可怕的情形,疑神疑鬼、担惊受怕。我知道,在某种程度上,我已经无法再继续忍受了,于是,我不再去想。我开始想这一切什么时候会结束,结果将是怎样。我希望这一切从未曾发生过,我希望生活能回到过去的样子,回到我认识卡洛琳之前的样子。接着,我又会止不住地担心奈特,他会怎么样?我要怎么保护他?怎么保护他不受到外界的影响?我怎样才能不至于让他成为半个孤儿?这种愤怒的失落、无能为力的挫败感、想哭又哭不出来的感受,是我最无助的时候。到了上周,有那么一两次,我又突然产生了一种很微妙的感觉,轻飘飘的,比空气还轻,比微风还轻,是一种没有来由的希望,让我觉得自己已经有了抵抗力,已经有了往前走的勇气。

看完纸箱里的所有材料,我发现对我的指控都是很直接的。尼可找到了十来个重要的证人,且一半以上的证人都和他打算呈堂的物证及鉴定结果有关。利普兰泽也会出庭,显然是要说,我曾经让他不要去查我家的电话记录。克拉波特尼可太太也表示,她曾经在卡洛琳所住的公寓楼见过我,但她不能确定我是不是卡洛琳被杀当晚她见到的那个陌生人。证人中还有一个住在尼尔林的女佣,她在她故弄玄虚的证词中说,她有一天晚上曾经见过我坐在从市区开往尼尔林的公交车上,而那一天就是在卡洛琳被杀前没多久。同样被列为证人的还有雷蒙德·霍根、汤米·莫尔托、我的秘书尤金妮亚、我去看过几次病的心理医生罗宾森,还有其他几个科学鉴定专家,包括熊谷医生。

然而,这些显然都是间接的证据。没有人亲眼见到我杀死了卡洛琳·波尔希莫斯,也没有人会直接指证我(除了莫尔托,他在证词里显然把我在四月的那个星期三对他说的气话当真了)。这个案子的核心是各种各样的物证:一是留下了我两个指纹印的玻璃杯,和我在十二年前刚刚成为副检察官时留下的指纹记录是一致的;二是我家里的电话记录,记录显示我在卡洛琳被杀前的一个半小时还从家里给她打了一个电话;三是卡洛琳的阴道抹片,抹片证明,在卡洛琳外阴发现的精液血型和我的血型是一样,而润滑剂的使用则表明她死前的性交是双方你情我愿的行为,并不是被强奸;最后是在卡洛琳衣服上和尸体上发现的地毯纤维,和在我家提取的地毯纤维是相同的。

最后这项证据是三个州警在我家搜查取证的结果。那是那个黑色星期三(也就是我在雷蒙德办公室得知自己成了嫌疑犯的那一天,我和巴巴拉把它叫黑色星期三)之后的一两天。门铃响了,我去开门,来人是汤姆·莱斯兰斯基,他担任检察院的传讯人已经有六年多的时间了。我还没有完全明白自己当时的状况,见到他的第一反应居然还有些开心。

他开口说话了,“我也不想来这儿”,然后递给我两张大法官的传票,一张是要求搜集物证的,还包括采集我的血样,还有一张是提起诉讼的。他还带来了一张刚刚签发不久的搜查令,表示州警有权采集我家里各处的地毯纤维,以及我所有外套的纤维。巴巴拉和我坐在客厅里,看着三个穿棕色制服的人拿着塑料袋和剪刀从我们家的一个房间搜到另一个房间。他们在我的衣柜里倒腾了一个小时,从每件衣服裤子上剪下线头线脚。尼可和莫尔托很聪明,他们没有让州警搜查凶器。他们知道,我作为一个执法方面的专业人士,肯定不会把凶器藏在家里。如果他们下令搜查了凶器但又没有找到,那么检方在法庭上就必须承认没有找到凶器这一事实。

“我们家的地毯是苏格兰麦芽色的吗?”趁着州警在楼上搜查时,我悄悄问巴巴拉。

“我也不知道,拉斯迪。”巴巴拉似乎正努力控制着自己的情绪,和平时一样,她有点不高兴,但也不至于很生气,好像这些州警不过是几个深夜还在玩鞭炮的十三四岁的孩子。

“那是化纤的吗?”我又问。

“你觉得我们买得起羊毛地毯吗?”她回答。

后来,我给斯特恩打了电话,他让我把他们采集的所有证物都列了一份清单。第二天,我主动去了警局让他们抽血,但没有去录口供。斯特恩和我曾经激烈地争论过这个问题,斯特恩一再强调,开庭前的口供会让检方做好反驳的准备。斯特恩提醒我,我在雷蒙德办公室的那次发火已经造成了不好的影响。所以,现在的任务是,不能让那个疯狂的插曲影响到我的名誉。如果我能按兵不动,行使法律赋予我的沉默的权利,拒绝给出任何证词,那么这件事大概都不会留下记录,只是检察院里的每个律师大概会知道,而一半的普通老百姓也可能会听说,但也就是仅此而已。血型检查的结果出来以后,斯特恩又坚持认为,这只能说明最后一个见卡洛琳的人碰巧也是A型血,这种巧合的概率大概有十分之一。但我明白,我能够迅速脱罪的最后一个机会已经没有了。莫尔托的态度非常坚决,于是,在五月一个阴沉的下午,我和我曾经鄙视过的那些嫌疑犯一样,灰溜溜地走进了大法官办公室,接受传讯。那是一间没有窗户的小房间,像个小型剧院,法官向我提出了三十六个不同的问题,我的回答统统都是一样,“根据律师的建议,我拒绝回答所有可能对我不利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