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袋妇的一支蜡烛(第2/9页)

“我还以为她以街头为家。”

“不,她的房间设备齐全,就在离命案地点几户人家的街上。之前她住第十大道的另一家公寓,不过大楼出售以后她就搬到现址。差不多有六七年了,从那之后直到死去那天,她都住在五十五街。她的房间月租八十美金,外加几块钱伙食费。剩下的钱不知她都怎么处理。她房里只找到一堆零钱,全塞在一个咖啡罐里。我查过几家银行,没找着存款记录。想必是花光了或者搞丢或者送人了。她那人不太切合实际。”

“嗯,看来是这样。”

他啜啜咖啡。“也许应该关到精神病院,”他说,“一般人都会这么说吧,我想,不过她在外头的世界其实过得不错,一切都还算正常。我不知道她洗不洗澡,也不知道她的脑子怎么运作,不过她在外面应该比住病院来得快活。你说是吗?”

“也许吧。”

“只是少了人身安全,看结果就知道——不过话说回来,在纽约的街头任谁都有可能遇害。”他皱了皱眉,像是脑子里卡了件私密的事想说。然后他说:“她十年前就来过我们事务所,当时我还不在那里。”他告诉我他们公司的名称——一长串盎格鲁萨克逊的姓氏。“她想另立遗嘱。原先的遗嘱只是一份很简单的文件,把所有财产都留给她妹妹。之后几年里,她偶尔会过来加注几个条文,另立款项留给不同的人。到她死的时候,她总共多了三十二个继承人。有一笔是二十块——留给我们还没找到的一个叫约翰·强森的男人。其他款项少则五百多则两千。”他笑起来,“公司要我负责找到所有继承人。”

“她是什么时候把我列进遗嘱的?”

“前年四月。”

我试图追想自己为她做了什么,我的生命和她有过什么交集。一片空白。

“当然可以挑战遗嘱的正当性,斯卡德先生。想质疑雷菲德女士的精神状况其实并不困难,任何亲属都可以轻易达到目的。不过没有人打算提出异议。她的总财产累计起来超过二十五万美金。”

“这么多啊。”

“没错。多年来雷菲德女士收到的钱远比她的财产滋生的利息要少,所以本金快速增长,一辈子下来累积了不少。她追加的个别款项总额是三万八,误差约莫几百,其余的钱则都归给雷菲德女士的妹妹。这个妹妹名叫帕尔玛太太,先生过世,儿女都长大了。她目前住院,大概是因为癌症和心血管疾病以及糖尿病的并发症吧,而且来日无多。她的孩子希望能在母亲死前把遗产问题处理完毕,而他们在地方上的名声也足以加快遗嘱认证的脚步。我是受命要把所有附加的个别款项一一以支票给付,条件是收受人必须签下具结书,声明金额已经付清,双方之间业已了结债务关系。”

接下来是一些无关紧要的法律术语。他给了我文件,要我签名,整个程序最后以桌上的一张支票作结。收受人是我,金额为一千两百元整。

我告诉克雷顿,咖啡的钱由我来付。

我还有时间再买杯酒,并赶在银行关门之前抵达窗口。玛莉·艾丽丝·雷菲德的赠金我存了一些到活期账户,有些则是提现,另外还寄了张汇票给安妮塔和两个儿子。我回到旅馆查问有无留言。没有。我到麦高文喝了一杯,然后过街到宝莉酒吧再饮一杯。还不到五点,吧台已经是热闹滚滚。

这个晚上结果还颇为曲折。我在希腊馆子一边吃晚餐一边阅读邮报,之后到五十八街的乔易·法罗小馆晃荡一阵,十点半左右又回到阿姆斯特朗。当晚我在老位子独自坐了一段时间,又到吧台找人闲聊一阵。我刻意稀释酒精的浓度,波本掺上咖啡,放慢速度喝,好撑久一点,时不时再穿插一杯白开水。

不过这种伎俩从来就行不通。如果你打算喝醉的话,最终总是会把自己灌醉。我一路搁在这里那里的障碍,只是将自己清醒的时间拉长而已。凌晨两点半时我已经达成我立意达成的目的。我已经喝满我的配额,恰好可以回家睡掉酒力。

我十点醒来时,宿醉情况比我预料中的要轻,但是完全不记得离开阿姆斯特朗以后发生了什么。我躺在自己的房间自己的床上。而且我的衣物也整整齐齐地挂在柜子里——绝对是宿醉之后的好现象。说来我应该是身体健康精神正常。不过有一段时间却不在记忆之内——抹除了,不见踪影。

这事儿头一回发生时我免不了忧心。不过这种事情是可以慢慢习惯的。

问题出在钱身上,那一千两百美金。我搞不懂那笔钱。我是平白拿到钞票的。那是一位可怜的有钱的小老太太留给我的,而她的名字我原本并不知道。

我一直没想过要推掉这笔钱。早在开始任职警察时我就归结出一条准则;有人把钱摆到你手上时,你要弯起手指拿住钞票放进口袋。这门功课我学得精通,历年来于应用过程中亦未曾发生过让我心生悔意的状况。我绝不摊出两手在外晃荡,也没有收过毒品或者命案相关的钱,不过所有送上门来的干净贿款以及某些无法通过烦琐检验的金额我都曾入袋为安。如果玛莉·艾丽丝觉得我值一千两百美金的话,我又有什么资格争辩?

啊,然而这次的结果却不是那样。不知怎么,这笔钱搞得我坐立难安。

早餐之后,我走到圣保罗教堂。由于当时正在进行仪式,有位神父在做弥撒,所以我没留下来。我走到五十三街的摩尔人圣班尼狄教堂,在后头的长椅子上坐了几分钟。我去教堂是为了思考,我会尝试,不过我的脑袋却不太知道该往哪儿转。

我把六张二十块塞进奉献箱。我捐出十分之一的收入,一如《圣经》所说。这是我离开警局后养成的习惯,而且我还是搞不清自己干吗这么做。天知道吧。要不也许上帝也跟我一样摸不着脑。不过这回这么做还真是达到了平衡作用:玛莉·艾丽丝·雷菲德给了我一千两百块,原因叫人疑惑;而我把十分之一的佣金给了教堂,原因也是同样难解。

我出门前驻足为几个离世的人点上蜡烛。其中一支是给袋妇的。我看不出这对她会有什么好处,不过同理我也想不出对她会有什么坏处。

那桩命案发生后我读过一些相关报道。犯罪故事我通常都会注意,我体内有一部分显然还是坚持着警察身份。这会儿我走向四十二街的图书馆,想要擦亮我的记忆。

《纽约时报》的社会版登了两篇相关的简短报道,头一篇叙述一位身份不明的女游民惨遭杀害,第二篇透露了她的姓名年龄等资料。死时她四十七岁。这叫我惊讶,然后我才想到,其实不管什么数字都会叫我诧愕。游民和袋妇是没有年龄的。玛莉·艾丽丝·雷菲德也许三十,也许六十,或在两者之间都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