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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马斯称,四年来,格拉登一直因违反假释条例而被通缉。在假释期间,他中止了向假释官员的定时报到,之后失踪,此后便一直被警方通缉。

在圣莫尼卡一案中,警方于周日在码头的旋转木马附近发现了他,当时他正在观察在广受欢迎的旋转木马上嬉戏的年幼孩童。经过一番追捕之后,警方成功逮捕了他。在逃避追捕的过程中,他将一个垃圾桶扔进了海湾。最终,他在第三街长廊的一家快餐店里被抓获。

他被逮捕时所用的化名是哈罗德·布里斯班,被控污染公共水域、破坏市政财产和拒捕三项罪名。然而,地区检察官办公室没有提出任何有关偷拍孩童事件的指控,因为当时掌握的证据尚不足以提出诉讼。

圣莫尼卡警察局的警探康斯坦丝·德尔皮接受采访时表示,她和搭档接到了一名检票员的举报,该检票员称格拉登经常在孩子们附近逗留,并且总在海滩上趁着父母给年幼的孩子洗澡时偷拍。之后,德尔皮和搭档便开始监视旋转木马一带。

尽管格拉登被捕后采录了指纹,但圣莫尼卡警察局没有指纹识别系统,只能使用司法部的电脑,或者包括洛杉矶警察局在内的其他部门的电脑,进入指纹自动识别系统进行查询。这个过程通常需要好几天,因为这些部门会优先满足本单位的查询请求。

在本案中,这枚来自圣莫尼卡而且记录显示为名叫布里斯班的男人的指纹,直到星期二才由洛杉矶警察局录入识别系统。而这时,格拉登在县立监狱待了一晚后,已经缴纳五万美元保释金取保获释了。

之后,星期四下午,洛杉矶警察局将在汽车旅馆房间内发现的指纹录入识别系统,终于识别出格拉登。

这两起案件的涉案警探不得不反省这一系列事件酿成的恶果,他们将轻罪放任成了谋杀。

“每次发生这种事之后,人们总会假设另一种可能性,”圣莫尼卡警察局负责虐童案件的警探德尔皮说,“我们要是当时把他多羁押一阵子,不就什么都不会发生了吗?我不知道。这种事情没有谁说得准,有的时候你会赢,有时候则会输。”

托马斯表示,真正铸成大错的是释放格拉登的佛罗里达司法机关。

“你抓住了这个家伙,这个显而易见的恋童癖,可这个体制却把他放走了。”托马斯说,“当体制出毛病的时候,就总会发生这样的事——让一个无辜的人为体制的失误付出惨重代价。”

格拉登迅速翻到下一篇报道。读着自己的故事,他感到一种奇异的欢喜和得意,他为这份荣耀而欣喜若狂。

嫌疑人在佛罗里达绕开法律制裁

《洛杉矶时报》特约撰稿人

凯莎·拉塞尔

据当局宣称,颇有才华的铁窗律师威廉·格拉登,运用自己在狱中所学的狡计破坏了正义的司法体制,并销声匿迹——直到本周。

八年前,格拉登在佛罗里达州坦帕的小鸭子儿童保育中心工作,因在三年多的时间里对多达十一名儿童进行性侵而遭到逮捕。

之后的案件审讯引起广泛的公众关注,两年后,针对格拉登的二十八项指控均被判成立。从各方面来看,此案最关键的定罪证据是一组九名受害儿童的拍立得照片。在这些照片里,这些儿童身处保育中心的一个小房间,均不同程度地裸露身体。此房间现在已被保育中心关闭。

然而,时任负责此案的希尔斯伯勒县检察官查尔斯·亨切尔表示,这些照片中最有说服力的并不是裸露身体的儿童,而是他们脸上的表情。

“所有孩子都非常害怕,”周五亨切尔在坦帕接受电话采访时说,他现在已经是一名私人执业律师,“他们不喜欢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这种情绪在他们的表情里表露无遗。在这件案子里,照片完全揭露了真相。照片上他们的表情‘说的话’,与他们告诉律师的内容完全一致。”

法庭审讯过程中,这些照片比那位律师或者孩子们告诉律师的证词更加重要。尽管格拉登对这些照片作为呈堂证物提出反对意见,因为它们是在一名警察对他的公寓进行非法搜查的过程中发现的,这名警察的儿子是案件中的受害儿童之一,但法官还是批准将照片作为呈堂证物。

后来,陪审员们表示,他们完全根据这些照片判定格拉登有罪,因为两名律师从孩子们口中获取证词的行为受到了格拉登的代理律师的质疑,他认为他们设法诱导孩子们指控格拉登。

裁定有罪之后,格拉登被判处七十年有期徒刑,并被押往地处雷福德的联邦感化监狱服刑。

在监狱里,本身已有英语文学学位的格拉登,又学习了诗歌、心理学和法学。现在看来,他学得最好的是法律知识。据亨切尔说,这个被判有罪的恋童癖很快就掌握了铁窗律师的各种花招,除了自己写上诉材料外,还帮助其他狱友写上诉文件。

他所在的性犯罪监区里,还有更多臭名昭著的罪犯,如被称为“奥兰多枕套强奸犯”的多尼尔·福克斯、前迈阿密冲浪冠军艾伦·贾尼恩,还有来自拉斯维加斯的舞台催眠师霍勒斯·冈贝尔。这三个人都因多起强奸案被判入狱,格拉登在服刑期间尝试为他们写过很多上诉材料,但都没能让他们重获自由,也没有为他们的案子争取到重新审理的机会。

但亨切尔说,格拉登在被监禁的一年里,彻底研究了自己案子的审理过程,在上诉材料里再一次强调使他获罪的那些照片的获取方式不合法。

亨切尔解释说,找到照片的那名警官叫雷蒙德·戈麦斯,在听到五岁的儿子说自己被一个在保育中心工作的男人猥亵后,他愤怒地闯进了格拉登的家。

这位事发时不当值的警官宣称,他敲了门,但没人应门。发现房门没锁,他便进了房间。之后他在有关此事的听证会上作证说,他发现这些照片摊在床罩上,于是立即从格拉登的公寓离开,将此发现报告给其他警探,后者从法院申请了搜查令。

警探当天便携带搜查令迅速来到格拉登的公寓,从壁橱里找到了藏匿的照片,于是逮捕了格拉登。格拉登在法庭上坚称离开公寓时锁好了房门,照片也没有摊在外面。他抗辩道,无论房门有没有上锁、照片有没有摊在外面,戈麦斯的搜查行为明显侵犯了他的不受非法搜查和没收财产的宪法权利。

尽管如此,初审法官认为戈麦斯进入公寓时的身份是一位父亲,而非一名警察。在这一过程中,他偶然发现了本案的关键证据,因此这一行为并不构成违宪。

但之后的上诉法庭却支持格拉登的说法,认为戈麦斯曾经在警队中接受过有关搜查和没收财产程序的培训,理应更清楚不能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进入他人住宅。再后来,佛罗里达最高法院没有驳回上诉法庭的裁决,为本案重新审理过程中不得使用这批照片作为呈堂证物铺平了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