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第6/8页)

他说:“这是一件相当有趣的案件。”此时他才恢复常态,“我想右边的那所灰色房屋肯定是门房,我应当去那里和莫兰说句话,或许写个便笺给他。之后我们就可以坐马车回去吃午饭了。你们可以先走到马车那儿,我随后就来。”

我们走到马车那里并等待了十分钟,随后我们坐马车返回罗斯,福尔摩斯随身带着从树林里捡到的那块石头。

他拿出那块石头告诉雷斯垂德:“你或许会对这个有兴趣。这便是凶手使用的凶器。”

“我看不到这块石头有什么标记。”

“确实没有标记。”

“那你怎么知道是这块石头呢?”

“石头压住的草还绿着。说明这石头放到那儿只有几天时间。找不出这石头从别处挪动的痕迹。这块石头的形状与死者伤痕正好吻合。此外现场没找到任何其他武器的痕迹。”

“那么凶手又是谁呢?”

“是一位身材高大的男子,是左撇子,右腿有些瘸,穿一双后跟极高的猎靴与一件灰色外套,抽印度雪茄,并使用雪茄烟嘴,在他口袋里装有一把用来削鹅毛笔的小刀,刀刃已经钝了。此外还有几个迹象,不过以上这些估计已足以让我们找出凶手了。”

雷斯垂德笑了。他说,“我依然持怀疑态度。将理论说得头头是道并不难,但是与我们打交道的陪审团可是讲求事实与证据的。”

福尔摩斯冷静地回答:“我们当然有其他办法。你按你想的办法去做,我来按我想的办法去做好了。今天下午我将会很忙碌,很可能要乘晚班火车返回伦敦。”

“让本案就此搁置吗?”

“不,案子已经完结了。”

“但是那个疑团呢?”

“那个疑团已经解开了。”

“那么罪犯到底是谁?”

“就是我刚才所描述的那位先生。”

“但是他的真实身份呢?”

“要找出这个人到底是谁并不难。毕竟住在那一带的居民并不算多。”

雷斯垂德耸了耸肩膀说:“我是一位讲求实际的人。我不可能凭你的几句话就去那一带到处乱跑,去搜寻一位左撇子的瘸腿人。那样我会被整个苏格兰场的人笑话。”

福尔摩斯平和地说:“好吧,我可是已经给过你机会了。你的寓所已经到了。再见,在我离开之前,我会写一个便条给你。”

雷斯垂德下车后,我们返回旅馆,我们抵达旅馆时,午饭已经为我们准备好了。福尔摩斯陷入了沉思当中,脸上显露出痛苦的神情,就是处于困惑之中的那种表情。

在餐桌收拾完后,他说:“华生,你现在就坐到这把椅子上,听我说几句。我还不能完全确定如何去处理本案,我想听听你的意见。来抽根雪茄吧,听我说一遍我的看法。”

“好,请讲。”

“唔,在考虑整个案件时,小麦卡锡的供述当中有两点应该引起我们的特别注意,尽管我的看法对他有利,但你的看法对他不利。第一点就是他说他父亲在看到他之前就叫出了‘库伊’。第二点是死者临终前说了‘拉特’。其实死者当时说了好几个词,但他儿子只听清了这一个词。我们必须从这两点出发来研究案情,我们在一开始可以先假设这小伙子所说的一切都是完全真实的。”

“那么‘库伊’是什么意思呢?”

“唔,显然这个词不可能是说给他儿子听的。他当时以为儿子依然在布里斯托尔。他儿子听到‘库伊’这个词纯属偶然。死者当时喊这个词应该是为了引起即将与其见面的那个人的注意。而‘库伊’则是澳大利亚人的俚语,并且只有那里的人才这么说。因此我们可以假定麦卡锡要会见的那个人应该也在澳大利亚生活过。”

“那么,‘拉特’又是什么意思呢?”

福尔摩斯从口袋里掏出一张折叠的纸,将其在桌上展开。他说:“这是一张维多利亚殖民地(英国在澳大利亚的一块殖民地)的地图。我昨晚打电报到布里斯托尔,将它要来的。”他用手指着地图上的一个地方说,“你念一下这个地名。”

我说:“阿拉特。”

他把手举起来说:“你再念一遍。”

“巴勒拉特。”

“这就是死者临终前喊的那个词,而他儿子只听清了这个词的最末两个音节。他当时是用尽全力想把凶手的名字说出来——生活在巴勒拉特的某人。”

我赞叹道:“实在是太奇妙了!”

“这是很明显的。好,你看,我已经把将要调查的范围极大缩小了。现在依然假定小麦卡锡说的是真话,那么这个人也就穿着一件灰色外套。对于一个拥有灰色外套的,来自巴勒拉特的澳大利亚人,我们原本仅有一个很模糊的概念,现在就已经相当明晰了。”

“那是自然。”

“而且他还很熟悉该地区,因为要到达这个池塘,必须穿过农场或穿过那个庄园,这个地方陌生人基本上是进不来的。”

“确实如此。”

“所以我们今天不辞辛劳地来到这里勘察现场。我检查了整个现场,了解清楚了整个案情的细节,我其实已经等同于将凶手的真实身份告诉了愚笨的雷斯垂德。”

“你是怎样知道凶手的那些细节的?”

“我的办法你是清楚的。那便是通过观察细节并从中推断出事实。”

“我知道你能够从他走路的步幅大小大致判断他的身高。他的靴子也能够从他的脚印来判断。”

“确实如此,他穿的靴子很特别。”

“但是他腿瘸这一点,你是怎么看出的?”

“他的右脚脚印总是没有左脚脚印那样清晰。可见右脚能用上的力气较小。这种情况下唯一的解释就是他是瘸子,右腿有残疾,不敢用力。”

“那他是左撇子这一点是从哪看出的呢?”

“你应该还记得法医对死者伤痕的描述。那一击是紧靠在他背后击打的,并且打在其后脑的左侧。你试想一下,倘若不是左撇子打的,那怎么会打在左侧呢?当麦卡锡父子谈话时,凶手必然站在树后。他在那里抽烟。我在树后发现了雪茄灰,我对烟灰的鉴别很有一套,所以能够肯定他抽印度雪茄。我在这方面曾经花费巨大的精力,我曾撰写过专题文章来论述多达一百四十种不同的烟斗丝、雪茄与香烟的灰烬,这你是清楚的。发现烟灰之后,我继续在周围勘察,便在苔藓中发现了他丢弃在那儿的烟头。那确实是印度雪茄的烟头,这种雪茄与在鹿特丹制作的雪茄差不多。”

“那关于雪茄烟嘴的事呢?”

“我发现烟头没有直接在嘴里叼过,由此可见他用了烟嘴。雪茄烟的末端是用刀切开的,而并非用牙咬开,但切口很不齐整,因此我推断用的是一把刃口很钝的,平时削鹅毛笔的小刀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