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后(第8/11页)

“另一个确证是,枪的消失和最后的寻获结果。这把左轮手枪没留在车上——它的发现地点是谋杀发生后五分钟车程处的一条小河中。很明显,凶手在作案五分钟之后才处理凶器,这难道只是个偶然?——而且又那么偶然,枪哪里不能扔,非要让其准确地沉入到沿线的小河中几乎不被发现?按照常理,凶手作案后立刻处理凶器,远比他带着枪等五分钟要安全多了,但他决定等——为什么?

“我的推论是,凶手心中十分清楚,尽管车外漆黑一片,列车必定会经过那条小河——这是处置凶器的最佳地点——因此,他宁可多等五分钟,等到车开到他熟知的小河边再扔。这意味着,凶手极其熟悉列车沿线一带的状况,而这列车上谁最可能如此熟悉沿线状况呢?不言自明,当然是长期执勤的列车雇员,他们每天同一时间经过沿线同一处地方。这些人包括司机、机务员和列车员⋯⋯列车员,又是列车员!凶手是列车员这个推论又一次得到证明,尽管这纯粹是心理学上的佐证。

“我还有另一个确证,一个最有力、最直接的确证,但等一会儿再谈。

“案发之后,我就从相反的方向倒过来思考枪的问题。我问自己:如果我是这名凶手列车员,我会怎么处置这把棘手的枪?如何处置最不容易被发现?最惹眼之处——沿线两旁甚至铁轨路基边——是警方的必搜地点,这应该放弃。而说到这条路线两侧的所有可能地点,既适合丢弃凶器又能保证凶器不容易被找到,我纯靠推论,马上就想到了最符合这些条件的所在,一条河流⋯⋯于是我查看了沿线的地图,标出所有符合这些条件的沿线河流,终于成功地找出了这把枪。”

雷恩的声音激昂起来:“好,究竟哪个列车员是凶手——汤普森或勃登利?除了最直接的一点,列车的后半部分车厢属于汤普森的执勤责任区之外,我们并无其他直接的证据可用来分辨谁是凶手。

“但等等!我既已推论出这第三桩命案的凶手是列车员或说售票员,而第一桩命案的凶手也是售票员,可不可以说这两名售票员其实是同一个人呢?——也就是那个伍德?是的,非常可能。因为,杀朗斯特里特,杀渡轮上的不知名男子,和现在的杀德威特,无疑出自同一只手。

“而关于伍德的身体特征,我们知道的是什么呢?红头发和伤疤在这里不用谈,前者可简单用假发来冒充,而后者则摆明了是假的——我所掌握的最起码的特征是,伍德是个高而壮的男子。老列车员勃登利,矮小而瘦弱;年轻的列车员汤普森,高大而壮硕,于是,汤普森便是我们要找的人。

“至此,我终于走到这尽头的一点:德威特是汤普森杀的,而我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这个杀人的汤普森,也必定是杀人的伍德。

“但这个伍德-汤普森究竟是什么人?很明显,这三起案件源于同一个动机,而这动机至少已有五年之久,甚至更久。于是,我的下一步就清楚地出现在眼前——我必须追溯朗斯特里特和德威特两人的陈年往事,去找出究竟是什么人有如此强烈的杀人动机,筹划多年,非置这两人于死地不可。

“你们二位现在已知道凶手的真正身份是斯托普斯了。但当时,我对过去这段往事一无所知。从德威特的管家约根斯口中,我得知不久前德威特家曾住着个谜一样的南美访客——我就由此出发,巡官,你得承认在这方面我小小领先一步⋯⋯这看起来是条有用的线索,因此我立刻追问各个南美领事馆,最后才追到乌拉圭的胡安·阿约斯领事那儿,从他口中问出一段残酷的往事。这段往事现在你们也都清楚了,但在当时对我而言,却是一个重要的环节,让我可将德威特、朗斯特里特和另外两人联系起来——马丁·斯托普斯,越狱的犯人;威廉·克罗克特,德威特-朗斯特里特证券公司隐性的第三合伙人。在这两人之中,斯托普斯必然就是那个伍德-汤普森,他的杀人动机再清楚不过——复仇,而且目标直接指向其他三人。因此,我得出结论,斯托普斯就是该名列车员,而克罗克特则是渡轮上的被害人——斯托普斯精心策划五年,刻意仿冒克罗克特的一头红发和腿上的伤疤,以便除之而后快。因此,克罗克特的尸首被发现时,由于身体其他可辨识的部分已被摧毁,就被误认为伍德了。

“这就是第二桩凶案发生后,我向二位索要失踪人口报告的理由。早在听阿约斯领事讲述往事之前,我一推论出尸体并非伍德,就知道伍德一定杀了某人,而这些失踪人口报告里也许有某些线索也说不定。直到听了阿约斯领事所言,我才知道死者就是克罗克特,毕竟,斯托普斯不可能只因为需要一具尸首诈死,而随便杀死一个不相干的第三者,他可是花了整整五年时间去模仿克罗克特的红发和伤疤。至于斯托普斯是如何诱骗克罗克特上渡轮来进行谋杀的,我不知道,直至现在仍然一无所知,布鲁诺先生,斯托普斯有没有说明这一点?”

“是的,”布鲁诺哑着嗓子说,“斯托普斯一来为了不让克罗克特认出他的笔迹,再者为了不让他起疑,从未写过恐吓信给克罗克特。作案前,他谎称自己是德威特-朗斯特里特证券公司因故被解雇的会计,写信给克罗克特,说德威特和朗斯特里特在账上做了手脚,侵占了克罗克特应得三分之一收益中的绝大部分金额,那半年一次的大额支票,其实和克罗克特应得的数字相距甚远。当初,三人带着钱回到美国,克罗克特坚持要求分得未来收益的三分之一;而对这个莽撞、残酷成性又极不可靠的同伙而言,他只要一天掌握着三人在乌拉圭的秘密,德威特和朗斯特里特也就别无他法,只能答应他占有三分之一的股份,并分享未来三分之一的公司收益。我所了解的是,这些年来,朗斯特里特几次不愿再分钱给克罗克特,却被德威特挡了下来。总之,信寄到克罗克特手中,斯托普斯以公司会计的身份谎称他手中握有侵占的确实记录,说如果克罗克特肯前来纽约碰面,他会提供这份证据给克罗克特。斯托普斯看得极准,抓住了三人的心事及一贯的流言——克罗克特立刻就信了,认定这两个当年联手作伪证的老同伙要一脚踢开他。斯托普斯在信上还说,要克罗克特到纽约后留意《纽约时报》的个人通讯栏。克罗克特完全上钩了,怀着一肚子的怒气和担心打算到纽约兴师问罪,果然在《纽约时报》上见到了斯托普斯给他的消息——要他悄悄结账离开饭店,十点四十分在威霍肯码头搭上渡轮,到北侧的顶层甲板碰面,一切行动得隐秘,不可引起注意。就这样,克罗克特非常合作地上门送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