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朗哥·塞拉诺和螺丝事件(第37/40页)
“但我还是有些拿不定主意。仓促之间修改出的计划,实行下去肯定多少都会有些破绽。再说如此一来又会多花不少时间,很难在预定的时间内完成。原定必须在五分钟内完成的,否则就会失败。
“可再仔细一想,也许地震反而可以让我争取更多的时间。只要让艾刚去找芮娜丝,就会多出很多时间来。于是我向艾刚提议,问他要不要去找芮娜丝,万一他说不去,这个计划也得终止。
“艾刚还是非常担心芮娜丝的安全,他说想去,所以我就让他去了。我还告诉他,我一个人能想出办法,让他不用回来。这样,我就可以彻底完成我想做的事了。既然已经走到这一步,就非得把事情做到底不可。艾刚已经看到弗朗哥的尸体了,因此在他的意识里,弗朗哥已经死了。何况弗朗哥要是活着,不止芮娜丝,今后还会有更多的人惨遭他的毒手。
“我依照计划,右手戴上手套,去了弗朗哥的办公室。没准因为地震他已经离开办公室了。如果他不在,这个计划还是得终止。不过他在,而且是独自一人。于是我把事先计划好的话告诉他,‘跟我过来一下,我的办公室里有一个奇怪的东西。’
“弗朗哥很感兴趣,这和我预料的一样。但当弗朗哥走到亮着灯的走廊时,我又吓了一跳。他没打领带,穿着白衬衫、黑裤子,这些都还好办,可是外衣换过了。上午我才确认过,他却又换了件衣服,他从来没有这样过。
“我准备了几套弗朗哥的外衣,但是太迟了,艾刚已经看见尸体穿着灰色外衣,那是既成事实,无论如何都无法改变。事到如今,我只好硬着头皮干下去。
“他乖乖地跟在后头,这是好事,其实那是因为他也想杀我。他预先准备动手杀死我的地方,不是他的办公室和走廊,而是我自己的办公室。
“走进会客室后,我让弗朗哥看了看尸体。他被吓了一大跳。看来他虽然聪明透顶,但我的计划更显高明。我在心里暗暗大喊‘太棒了!’瞅准他蹲在尸体边的那一刻,我拔出口袋里的手枪,毫不犹豫地对他开了一枪,直接命中他的心脏。我反复练习过无数次,不可能打不准。
“然而这时,又发生了意料之外的事,原来他也握着口袋里的手枪,在被击中的一刹那,他正想掏枪打死我。我当时吓得腿都软了。子弹从我身边擦过,打中了墙上的小提琴,小提琴从中间裂成两半。那一瞬间,不知道怎么,我想起了父亲,想起我们一家漫长而艰辛的流浪岁月,还有罗姆人的历史。
“弗朗哥被一枪毙命,倒在地上。但接下来的事还很麻烦。我击中弗朗哥的弹孔位置和假人身上的一样,这和计划相符。尸体胸口不断涌出的鲜血染红了白衬衫,于是我赶紧把人偶拖到地上,再抱起真的尸体放在沙发上。然而弗朗哥那时穿的夹克是深蓝色的,不是灰色的,艾刚应该已经记住了吧。想到这里,我的心里变得不踏实起来,深蓝色和深灰色,艾刚能分得清吗?当时我得出的结论是,管他呢,也许没关系吧。
“接着,我赶紧把假人拆解开,捡起桌脚旁的脑袋,通通塞进衣橱里那个事先准备好的大袋子,提着袋子跑出了房间。当然,我还必须时刻注意不被人发现。我考虑了一下,最终把门锁上,来到了弗朗哥的办公室。惊慌失措之下也想不出什么好主意,我把枪放在办公室的地上,然后从楼梯下了楼,穿过被地震弄得乱七八糟的马路,回到自己公司的仓库。那是我最早开办食品模型公司的地方,当时被用作百货公司的仓库。
“我从里面锁好大门,打开袋子,从袋子里取出假的脑袋,用锯子把脑袋的螺丝部分锯断,再找出喷涂颜色时用的塑料垫子,和刀子、锯子、手套一起装进袋子,打算再返回现场。这时,我又开始对弗朗哥身上穿的外衣担心起来,觉得不换不行。因为深蓝色和灰色毕竟相差太远了,我觉得艾刚应该记得很清楚。于是我把假人身上穿的、绣有塞拉诺名字的灰色夹克脱了下来,一起带回现场。到了现场,我发现死者的血已经有些干了。我十分后悔当初没有立刻把夹克换过来,因为刚换上的灰色夹克大概没办法沾上血了。
“我锁好门,打开大袋子,取出塑料垫铺在地板上。接着戴上手套,把尸体从沙发挪到垫子上,再用锯子锯断弗朗哥的脖子。血已经流不出来了。然后,我用刀子从靠近肩膀的断面往里挖,只挖出少许肉和骨头,再用力把螺母硬塞进去。这真是件令人毛骨悚然的工作,但又非做不可。因为那具假的、带有螺丝的弗朗哥的尸体已经被艾刚看到了,必须制造出相同状况的尸体才行。我不得不像一个恶魔似的拼命加工尸体。
“连着脑袋的脖子也是,我把刀从脖子下方的断面伸进去,切开皮肤和肌肉组织,挖出一圈环状的肉和脂肪。散发出的味道非常臭,现在有时做梦我都还能闻得到,经常半夜吓得跳起来。挖好后,我把中空的螺栓硬塞了进去。
“于是,割掉脖子、装有螺丝的尸体就做出来了。剩下的就是外衣了,非换不可。我脱掉尸体身上的深蓝色夹克,换上灰色的。我知道弗朗哥的尺寸,所以衣服很合身。但外衣上的弹孔和里面衬衫上的位置对不上。这是当然的。因此有必要再补一枪,在尸体身上开一个新的弹孔。我把枪口对准夹克上的弹孔,以倾斜角度向下射击,然后又小心翼翼地瞄准衬衫上的弹孔位置,在外衣上再开一枪。当然,两枪的射击角度一样,如此处理,弗朗哥应该会被视为身中两枪。
“干完这些后,我把没头的尸体放回沙发,把塞了螺丝的人头放到桌脚旁边,弗朗哥的尸体终于呈现出艾刚见过的样子了。然后我赶紧收拾,把所有的工具用深蓝色的外衣包起来,再用塑料垫卷着装进大袋子,脱下的手套也放了进去。这次我没有锁门,一路跑到马路对面的仓库。当然,这次也得时刻小心不被人发现。
“我在仓库的洗手间用肥皂仔细洗了好几遍手,还用钢丝刷子刷过。开枪时虽然戴着手套,但手指上还是有可能沾上火药。如果警方使用鲁米诺试剂检查,我手上还有这个洗脸池恐怕都能测出血迹反应。但既然戴了手套,手上的问题应该不大。
“把沾着血的工具放在仓库我还是不大放心,说不准找不到线索警方会找到这儿来。而且万一自己被带走询问,一时半会儿回不来。要是把善后处理的事交给别人做,也可能会出事。再说我也不相信任何人。现在开船出海把这些通通丢进海里已经来不及了,太晚报警也会引起警方的怀疑。没办法,我把沾了血的刀子等工具先用水清洗了一遍,就藏在自己车子的踏板垫下和座位底下,枪也放在一起。一切处理妥当之后,我赶紧跑到八打雁警署报了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