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第2/7页)

一旁赔笑的元子终于按捺不住了。她心想,必须趁桥田没喝醉之前,把他要“交出”的东西拿到手才行。端上桌的焗烤比目鱼,她几乎没吃几口。

“桥田先生,那件事后续如何呀?”元子拼命挤出笑容说着,其实内心非常焦虑。

“哪件事啊?”桥田咬着带油脂的肉块,目光涣散地看着元子,“你说什么?”

“您真会装蒜。就是澄江的分手费和梅村那块土地啊!您说过要把那块六十坪的土地转让给我呀!”

“啊,你说那个。”

桥田并未停下手中的牛排刀,继续说道:“你想买那块土地的话,直接找梅村的老板娘梅村君洽谈呀。”

“咦?”

元子以为自己听错了。

“您说什么?”元子探出身子说道。

“是赤坂四丁目四十六号,地号一七六三八号,一百九十八平方米那块地吧?”

“是的。”

“那块地的持有人是梅村君,你想买的话,可以跟她谈谈看啊。不过,那个老婆子死爱钱,肯定会狮子大开口。”桥田切着三分熟还渗血的牛排说道。

“桥田先生,您是不是喝醉了?”

“不,这点酒还灌不倒我。”

桥田为了证明自己的酒量,拿起有拿破仑画像的酒瓶往杯子里倒酒。

“那块土地是桥田先生您的!”

“不是,它是梅村君所有。”

元子睁大眼睛望着桥田。

“不可能!我到过麻布的地政事务所,查阅过土地登记簿。不仅查阅过,我还申请了土地登记誊本,上面明明写着法务局依法务大臣之命转移登记为桥田常雄所有,这是千真万确的!”

“噢,你还专程跑到地政事务所去?”

“没错。”

“辛苦你了。不过,法务局只是在土地登记簿上做登记而已。换句话说,只要往后有变更,就会恢复原件的登记。”

“我不懂您的意思。”

“你还听不懂啊⋯⋯”

桥田双手握着玻璃杯,仿佛要用自己的手温焐暖杯中的白兰地,但又像是以捉弄元子为乐。

“土地登记偶尔会因当事者的错误而注销。也就是说,在办理土地移转时,常因双方的疏忽或错误,导致当事者又重新申请恢复原件,这就是所谓的‘错误注销’。像赤坂四丁目四十六号那块土地,就是梅村君和我桥田常雄因错误注销的让渡事例,所以又申请改回原件。简单说,那块地已从我桥田的名下回到梅村君所有。十天前,我们才办妥了注销手续。”

这种事情可能发生吗⋯⋯

“那块土地归我所有的时间非常短暂。那是因为错误登记所致。由于我们双方不是买卖,所以不必缴税,这就是其中的好处,不过,必须赶在申报固定资产的缴税期间之前。梅村君跟我就是在缴税期间前办妥转移手续的。”

因错误而注销——真有这种事吗?元子睁大眼睛,却茫然失措。

“你若不相信我的话,可以再去法务局港区地政事务所查阅。”

“可是,可是⋯⋯”元子拼命地说着,“昨晚您在电话中说,今天要把土地权状交给我。”

“我的确说要交给你,但我没有说要把土地权状交出来。”

“那您要交什么给我?”

“我是说,我要替你这个爱钱如命的鬼魂超度[25]哪。”桥田陶醉似的喝着焐暖的白兰地。

走出Y饭店后,元子旋即拦了辆在前面候客的出租车,朝东麻布的法务局港区地政事务所直奔而去。

因错误而注销登记——天底下真有这样的事吗?

在元子看来,土地的所有权经法务局登记,即受到法律的严格保障,换言之,土地移转登记是按法律进行的,这种经由严格法律保障的登记手续,哪可能出现所谓个人的“错误”认知?法律怎么可能承认呢?

元子那样确信着,可是桥田的语气和表情又不似作假。虽说这可能是桥田为了逃避而随便胡扯,但也可能真有其事。元子心里掠过一丝不安。若不是事实,他不可能说出“我要替你这个爱钱如命的鬼魂超度哪”那样的话。不过,或许这只是他不甘土地被夺所做的反扑。

元子在半信半疑间做了多方的揣测。她急着想查阅土地登记簿,但又害怕得知真相。这二十分钟的车程,一路上忐忑不安。

元子踩着法务局港区地政事务所的石阶而上。

接过土地登记簿阅览申请表的承办员,惊讶地望着脸色苍白、气喘吁吁站在柜台前的元子。

元子打开土地登记簿。

坐落 港区赤坂四丁目四十六号

地号 壹柒陆叁捌号

地目 住宅用地

面积 壹佰玖拾捌平方公尺

事项栏目 所有权移转 昭和五十四年四月十五日/原因 昭和五十四年四月十五日买卖

所有权人 品川区荏原八丁目二百五十八号 桥田常雄

然而,所有权人栏目已被画了红线,改为“所有权注销,昭和五十四年五月十八日 原因 错误”。

顿时,元子感到脑中一片空白,两只眼睛紧盯着土地登记簿上的红线。

桥田所言不假。受到法律保障的土地登记,又因“错误”认知受到法律承认,并得到注销的保障。日期的确是桥田所说的十天前。

这种事情为什么可以被容许呢?

元子抬起头来,但承办员已经离开她眼前,正与其他前来办事的民众说话。其余承办员也在讲电话,没人理会茫然失措的元子。

元子困惑地来到外面,走下石阶。石阶间距很低矮,但她却走得踉踉跄跄,险些跌倒。

沿路上有许多挂着“土地代书”招牌的小型事务所。元子随便走进其中一间,里面没有半个客人,一个脸色苍白的代书从摆放着法律书籍的桌前站了起来向前迎接元子。

“对不起,我有事情想请教您。”元子旋即说明来意,“土地的移转登记,因错误而注销到底是怎么回事?”

代书看着眼前这个眼睛布满血丝的妇人,有点吃惊,但马上又想既然在法务局附近开代书事务所,客人有事找上门好礼相待也是人之常情,便微笑地向她点头。

“在《不动产登记法》之中,并没有提及在手续上因错误而注销的法源,不过在《民法》第九十五条当中,有‘错误’这个项目。”代书这样解释道。

“九十五条写些什么内容?”

“里面写着‘意思表示为法律行为之要素,因错误时视同无效’,这就是因错误而登记,而后又注销的法源根据。简单地说,土地登记时,若因错误其登记便视同无效。”

“但土地的移转登记是依买卖双方同意决定的,又怎么会有买卖错误这样的事发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