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寻访土屋隆夫(第3/4页)

詹:我想再多问一点有关千草检察官的同僚。例如大川探长、野本刑警,或是《天国太远了》里的久野刑警,也都是很真实很低调的人物,都有很重的草根味,就像您说的他可能出门前还会跟太太吵架。像刑事野本,看起来好像是一个一直在流汗的老粗,但是他又有很纤细敏感的神经,看到雾会变得像个诗人。他具有一种很有意思、很丰富而饱满的角色设计。这个同僚也和西方的神探组合,即神探和他的助手这样的对照组合不太一样。神探好像总是超乎人类,而他的助手代表了平凡的我们,助手说的话,读者读来都很有道理,等到神探开口之后,才知道我们都是傻瓜。可是野本刑事和千草检察官好像不是对照的方式,而是像刚才先生说的这种团队的、分工的、拼图的,他们用不同的方法寻找线索,慢慢地拼凑起来,整个设计不是要突出一个英雄。这真的和西方的设计很不一样,您认为这是东西文化的差异吗?东方的创作者才会创作出这样的概念吗?您可不可以多解释一下像野本这样的角色?

土屋:一般的作品都是要设计出福尔摩斯和华生这样的组合,这也不错。而我在创造了千草检察官以后,就设想该由什么人来担任华生这个角色,考虑之后,就设计出野本刑事这个角色。我在作品中最花费力气的部分是千草检察官和野本刑事的对话。日本自古就有漫才【注】这种表演,一个人说些一本正经的话,另一个人则在一旁插科打谭,敲边鼓,逗观众笑,我想将它运用在小说之中。当读者看书看得有点累时,正好野本刑事跑出来,和千草检察官开始漫才的对话,这么一来读者不就觉得有趣了吗?而就在这一来一往之中,也隐藏着逼近事件真相的线索,那就更加趣味盎然了吧。所以,那确实是在潜意识中想到福尔摩斯和华生而创造出来的两个人物。

【注】:类似中国相声的日本传统艺术表演。

詹:那么究竟有没有原型呢?或是有自己的影子吗?

土屋:呵呵,不、不,他们和我一点都不像的。

詹:先生在作品中常常会引用日本近代文学作品,很多诗句总是信手拈来的,您都是将这些作品的内容融合并应用到推理小说之中,《盲目的乌鸦》就是如此。在我阅读的时候可以感觉到先生对于日本文学作品非常娴熟和渊博,并且有很深的感情。这样的文学修养在大众小说的作家里,其实是不多见的。您这么喜欢纯文学作品,为什么选择了接近大众的推理小说的创作?您在大众小说里放这么多纯文学的诗句和典故,不会担心它变成广大读者阅读上的困难吗?

土屋:我从三、四岁起就开始读书了,几乎读遍了日本的文学作品。像是有很多种版本的文学全集,三十本也好、四十本也好,我全都读完了。因此我在写作时,这些东西很自然地便浮现在脑海。哪位作家曾经这样写过,哪位诗人曾经写到这种场面等等,很自然地便会想起从前读过的内容。因此我认为,如果在我的作品里引用一些作家的词句,可以替自己的作品增色,就像是替自己的作品增添点色彩。所以我就借用那些作家的一些文字,或者稍微介绍别人的作品,我觉得这样挺好的。总之,就是我对文学的热爱自然流露在作品中吧。还有一点,我曾引用过作品的那些作家,几乎都以自杀终结此生。例如大手拓次,他耳朵不好,一生都很悲惨,其他我引用过的作家也都以自杀终了。我喜欢自杀的作家。(笑)

詹:关于您在小说里的一些情节设计,如果回头看当时写作的时间,就会发现那些正是当时很流行的话题。比如人工授精、血型等等,这个趣味的地方和使用纯文学作品是很不一样的倾向,这又是怎么回事?

土屋:那正是所谓的关注“现在”啊,我总不能写脱离时代太久的东西。别的作家也是这样吧。

詹:您用到这些题材的时候,是很新、很时髦的。

土屋:因为是写“现在”,当然会这样了。

詹:您曾经在《天国太远了》(浪速书房版)的后记里写着:“我想要追求两者合一。”即是将推理小说当中的文学精神和解谜的乐趣,您是说想把日本推理文学中的本格派和社会派的对抗,把它从对抗转成融合。在这些小说的发展之中,这似乎是很难两全的。可能本格派的世界要比真实世界简单太多了——就是解开一个谜团;而社会派这种比较复杂的描写,则可能不太适合抽丝剥茧的解谜。但是,您说要让这两者合一,而从您的作品来看,也可以看出您达成了一部分,有一个接近真实的世界,但还是注重一种古典解谜的乐趣,这是非常非常少见的。您可不可以谈谈您对这一部分的看法?您针对两者可以合一的创作观点有什么想法?

土屋:我似乎没有特别介意这点。我以前曾经谈过松本清张,他也和我一样尝试过这种做法,也就是说不止我一个人这么做,很多人都有这种尝试。

詹:这种真实性很高的古典本格推理创作的关键是什么?

土屋:我以前看过很多侦探小说,如果问从前那些侦探作家,侦探小说最大的乐趣是什么?也许他们会回答:是非常出奇的诡计设计,别人还没用过的出奇诡计设计,那才是侦探小说的生命;但我不这样认为。依我看,这个世界上的犯罪者也是和我们一样有着普通智力的人,诡计也是这些人思考出来的。诡计不该是非常离奇的,而应该是在我们身边的,只不过人有时会懒于思考或是思考不周,结果便失败了。这不正是侦探小说的有趣之处吗?这是我的看法。我至今从未设计缺乏真实性的诡计。我曾对一个评论家说过,我所写的诡计都是自己实际验证过的,这点令他觉得很有趣。例如,我曾经设计使用照相机构成的诡计,看起来像是今天拍的照片,实际上是昨天拍好的,这个诡计就在《影子的告发》里。要这样做有很多种方式,比如将照相机的日期往回推之类的,而我则是拍好这张照片,然后翻拍,形成一种不必去现场而看起来像去过了现场的假象。总之这些都是我自己实际验证的。翻拍的照片和普通拍摄的照片究竟有何不同呢,总之我全都一一实验。又比如《天狗面具》里,运用了神社祈福驱邪时神官拿的拂尘。如果在那拂尘的竹棍上开一个洞,用滴管注入毒素,是否就能将毒下到别人的茶杯里呢?因为驱邪时人们都低着头,若是茶里被下了毒,应该没人会知道吧?我想用这个方法设计诡计。事实上,我找了一根竹棍,开了一个小洞,上面绑了白纸,然后把太太叫来,让她就像神社里请神官驱邪时那样在我面前,然后我告诉她我倒了茶给她,她吓了一跳,问我什么时候倒的茶?我说你不知道?她说一点儿也不知道。我心想这个诡计用得上了。我的诡计都是经过这样实证的,很真实,我不会写不可能发生的诡计,但是我也曾经碰上糟糕的事情。有一次,我写了一部有关中元的作品,所谓中元就是夏天时送礼给人的日子。中元礼品都是由百货公司包装的,如果我另外买一份,然后包装好,请百货公司的人发送,结果,吃了这份中元礼品的人死掉了。这可是百货公司的人发送的礼品,和我完全无关吧?任谁也不会知道我是凶手。没想到在我的周围发生了类似的事件,有人吃了从百货公司送来的中元礼物,结果吃坏肚子。当时杂志上已经刊登这篇作品,我觉得这真是太糟糕了。读过这篇作品的人对我说,有人因为看了你的文章,所以跟着做了。我真没想到有人会用我作品中的手段,那一定是偶然吧?结果对方居然说,莫非就是你做的?我与那人根本毫无关系。因为和那人没关系,所以警方没有怀疑我,但是发生了与我所写的手段同样的事情,真有这种事呢!也就是所,我的诡计是十分真实的,谁都可以模仿照做。如果是非常离奇的诡计,就没有人能模仿了,但我的却是谁都可以做到。虽然偶尔发生类似的事件,让我觉得很为难,但我还是认为,只有带有真实性的诡计才可以用在小说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