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现场转移(第3/4页)

北杉的神情有点慌张。“还有什么事吗?”

好象刑警要求他再次会面深感不安。这种不安却以自然的表情出现。

“不,没有什么大事情,只是有件小事想证实一下。”

河西好象为了消除对方的紧张心情说道。

“是什么事呢?”

“实际上是这盒火柴。”

河西把‘T别馆’的火柴拿到北杉面前,北杉从从容容地把它拿起来。

“火柴怎么了?”他反问道。表情没有一点反应。

“这是前几天我拜访你的时候,你给我的。”

“我……?啊,有这么回事!”北杉好象慢慢地想起来了。

“我的打火机打不着了,是你给我火柴的。这是‘T别馆’的火柴,你经常去那儿吗!”

“‘T别馆’吗……唉呀,记不得了。”

北杉装作一边回忆,一边试探着对方的真实意图。

“可是,火柴不是你去‘T别馆’时带回来的吗!”

“关于火柴的事记不准了,‘T别馆’的话,去过两三次,因为那儿有谈话的包厢,谈话方便。”

“和谁谈话呢?”

“那些事非要讲出不行吗?”北杉的脸上稍稍动了一下。

“对不起,作为搜查的参考,要求有些过份了。”

“议员的秘书会人当然是工作。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会见了什么人太频繁了,记不清楚。”

“这倒也是。那么,请你想想,没有和家田干朗会面吗?”

“家田!”

北杉的表情一下于激动起来,又好象一时无话应答。

“怎么样?与家田会过面吧?”河西紧紧追问。

“不,没有和家田见面。”最后,北杉否定了。

“家田干朗知道吧?”

“大学时是一届的,毕业后就没有再见到。’

“他是岸本先生任名誉会长的睦美会的事务局长。”

“名誉会长?不过是借招牌而已。我来东京时间不长,还没有见到家田的面。”

“家田最近被牵连到案件里去了,你知道吧。”

“前几天听你说过。”北杉谨慎地回答道。

“前几天为什么不说和家田是同学呢?”

“我想没啥关系,再说你也没有问呀。”

北杉从刚才的不安中平静了下来。作为议员的秘书,他恢复到了往日那种难以驾驭的表情。

“看来你是不问就不说啦,这是当然应该问而我却疏忽了的问题。在家田被怀疑的那座公寓发案场地上,遗留下了这盒火柴。”

这轻轻一点,颇有曲意。因此河西和茂木都一齐把视线定定地投向北杉的脸上。

“噢,是这个火柴啊。”北杉脸上无特别反应。

“很可能是凶手遗留下的罪证!”

“被害者没到过‘T别馆’吗!”

“这种可能性很小。”

“为什么就一定要认为是犯人的遗留品呢?咖啡店的火柴谁都能拿到手,也许是到被害者住所去的人带去的,不可能吗!”

“在凶杀案发现之前,到过吉野公寓的除了家田外,别的还没有看到。家田说他没有‘T别馆’的火柴。”

“那么,是怀疑我吗?真可笑。”

“家田周围有‘T别馆’火柴的只有你。”

“我根本没见过家田,任意把我当成家田周围的人,这不是为难我吗?而且我把火柴给了你,我已经没有火柴了。”

“你这不是倒过来说吗?你是想说如果说在现场了,就不可能有火柴给我了,是吗?你说咖啡店的火柴大伙都能拿到,每次去都能拿到啊。”

“无论如何,还是把我当做了嫌疑犯啊,合适吗?你们正在干什么,明白啊?从给你的这种大量上市的火柴一点上就把人当作杀人嫌疑,这是侵犯人权的问题。”

“请别说的那么严重,只是问你去没去过‘T别馆’?认不认识家田。”

“请你注意措词分寸,简直象审讯可疑犯似的。”北杉拿起自己的传票站了起来,愤然离去。

“把他惹火了。”

北杉抛下了河西等两人。

河西坐在包席旁,晦气地喃喃自语着。

“北杉有点可疑啊。”

茂木望着北杉远去的方向,一边说着。

“可以这样认为吗?”

“当然。我觉得,如果清白的话,他不会因为一点小事而那样地动怒。讲的话也有矛盾。说连那些事都得讲吗?一边又含糊其词,说不记得和没见过面,使人觉得他是在装样。”

“我也有同感,所以就故意挑衅了。他对吉野染子、家田干朗有着复杂的感情。实际上在那个问题里面我设有圈套。”

“注意到了,是火柴之事吧?”

“真有你的!我让北杉看火柴,是他给我的,我却说是留在现场上的。北杉没注意到其中的奥妙。在我的诱导下,他感到似乎是自己把它掉到作案现场里了。北杉之所以有错觉,是因为他有现场意识,故而才中了我们的圈套。如果没有,他当然会意识到给我的这盒火柴不可能掉在现场。”

“北杉很有些场地锐感。”

“尔后他大概省悟到自己中了圈套,故此脸色煞白,慌张地走了吧。”

北杉的怀疑之点虽越来超重,但仍然没有得到确凿的证据。

似乎停滞的局面意外地有了进展,茂木抱着一线希望再次走访了“T别馆”。他认为北杉有可能在“T别馆”会过吉野染子。

茂木见了已认识的老板,一问关于北杉的情况,老板立即就起了反应。

“北杉……请稍等一下,好象是最近才听到的名字。”

“听说登临过贵店两、三次。”

“因为来的客人大多,所以虽认得相貌,但名字都没记住。”这时麦克风在呼唤着客人。

“是不是麦克风经常传呼的名字。”

“不,与这个没有关系。”

老板一个劲儿地翻腾着记忆,但是,一点也想不起来。女招待员拿来了一个登记册。

“A26号桌子忘了东西。”

女招待在向在柜台内的出纳员报告。

老板的表情突然舒展开了。

“想起来了,是忘了东西,正确地说是拿错了东西。”

“是什么?这……”

“三个月前的事。店内的两个客人同时打公用电话,碰巧拿一样的照相机,双方拿错了照相机各自走了。照相机是现在时兴的傻瓜照相机。其中的一方客人打来了电话说,另一方客人如果报了姓名,请联系一下。”

“那个人是北杉吗?”

“不是,听说北杉是另一方,照相机上贴着罗马字的商标纸带。”

“那么,北杉自己说了姓名。”

“没有,总之是一个类型的照相机,大概就那么用着吧。打来电话的这方说是照相机里面装有别人的胶卷,想还给主人。雨伞什么的,倒是经常拿错,照相机拿错很少见,所以记得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