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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我也不知道。

只不过--京极堂没有提到脚是收在箱子里后才丢进水里。

大概他也不知道吧。

"接下来整整六天没出事。第七天,也就是九月六日,再次发现右脚,地点是八王子。此时这两个事件尚未被认定为同一杀人事件,毕竟负责侦办得警署也不同。这一件是八王子署与东京警视厅负责共同搜查,之前得则是神奈川本部。由你们得经验看来,神奈川本部应该有向东京警视厅申请援助,或许是人手不足的缘故吧。只不过翌日,被认为是与九月七日同一人的左脚在调布,右手在登户被发现,事情变得更复杂了。那之后又过了三天,九月十日,这次则是在昭和町同时发现两只左手。"

"光左手就有两只?"

"没错。原本以为这是当初没找到的第一被害者与第二被害者的左手--但根据十一日的消息,由血型及其他的鉴定看来,这是第二被害者与第三被害者的部分。此时报纸大胆报道'被害者有三人',以后这个事件便被称作武藏野连续分尸杀人事件。"

我读到的报道就是这篇,是在九月十一日读早报时看到的。

"之后的发展过于复杂我就不详细说明了。十三日在车返找到第三人的右手,十四日在芦花公园找到同一人的右脚,十六日在田无又发现右手。此时被害者增加至四人。十九日第四认的左手在柳泽发现--这是田无附近。然后昨天,也就是二十一日在多磨灵园发现左脚,同时又在田无发现右脚。没说是第五人,所以应该是第三人的左脚跟第四人的右脚吧。"

"你为什么总是能记的那么清楚?我刚刚边听边掰手指计算才勉强对上,要是你说被害者有四个,找到六只左手我可能也不会发现有错吧。"

这个家伙总是记得这些无关紧要的事情。

"关口,那只是你的记忆力有问题而已,只要看过报纸,这点小事任谁都记得住吧。"

我可不这么认为。

"鸟口,我刚刚说的大致没错吧?"

"太令人佩服了,非常完整,真惊人。我没什么好补充得,勉强要说的话,只有因为头颅跟身体都还没找到,四个被害者的身份到目前仍无法确认这点而已。而实际上,这就是与御筥神的接点。"

"噢?"

京极堂很难得地有所反应,接着先示意鸟口暂停,呼唤夫人进来。

夫人似乎在外面想等候话题告一段落时端茶进来,但话题一直停不下来正发愁着。

喉头干渴的我三两下就把茶喝光了。

鸟口在夫人在客厅时还是一副紧张的不得了的模样,夫人一离开立刻恢复原本的状态继续说:

"神奈川本部一开始将搜索被害者身份的搜查区域限定与相模湖附近。但找不到符合条件者。接下来将范围扩大至神奈川全县,真是愚昧。说不定是琦玉县啊?也可能是东京,搞不好是鹿儿岛得少女被青森县出身的男子绑架,在两者中间的位置被杀了也说不定呀。"

大概是喝了茶润了喉咙,也习惯了这里的气氛,青年编辑开始发挥起他擅长的搞笑本色。

"可是第二个以后却发生在东京,所以警方感到沮丧,觉得这样下去不行,才不得不把搜索范围扩大到关东全区。不过找被害者比找犯人更困难,犯人多半只有一个,但被害者却有四个。至于--符合被害人的条件嘛,看起来似乎有锁定条件实际上却很模糊。首先,被害人是女性,这点毋庸置疑。再来是年龄,四个人都介于十二岁到二十四五岁之间。不过这点并不是很确切,可能只有十岁,也可能是二十六岁。最重要的是死亡推算日期,这点通常会从遗体的状况与胃内的笑话物来判断,但四具尸体都没有胃,从死后僵硬与腐败程度也无法明确断定。只凭手脚要判定这些实在很困难,因为用冰块冷冻过就能瞒混两三天。"

难怪搜查会碰上瓶颈。

"只不过有一点很确定,最早的被害者一定是在八月二十九日以前就失踪了。同理,第二个必须是九月六日以前,第三个是九月十日以前,第四个是九月十六日以前失踪。用这个条件找出得失踪少女意外地还蛮多的。四个人同时被人绑架,先关起来再按顺序一个个分尸杀害--这种情况虽不是不可能,但总令人觉得作法不严谨。警察先区分八月二十九日以前,二十九日到九月六日,六日到十日,十日到十六日的四个区间来搜查,这么一来便删减掉许多条件不符的对象。"

"原来如此。"

"接着再彻底调查这些锁定的对象,又将每个被害人候补删减到大约十二三个左右。拿手脚的照片给被害者家属看了之后--虽说只有手脚而已,家属也很难确定,不过可以说是相当正确的搜查方法--第二个、第四个几乎可以说确定了,可见日本警察也条了不起的嘛。只是--麻烦的是,这些被筛选出来的女孩子们之间几乎找不到半点共同点。不管是居住地点还是家庭环境都没有类似点,当然彼此间也没有见过面,完全没有接点。但是,我很怀疑真的完全没有吗--?"

"鸟口,你什么时候那么精通警察内部的消息了?这些事情--"

一问我才想起。

--顶多是穿制服的巡警。

--出入警局的家伙很多。

--消息根本是完全开放。

"这么说来你好像说在警察内部有内应,原来是养了间谍。"

"别说得这么难听嘛,只是有熟人在里面而已嘛。"

鸟口搔搔头,京极堂间不容发地接着发言:

"但是既然好不容易几乎能确定身份了,撤回开始至今认为是连续杀人的见解应该比较明智吧?"

什么意思?--我问。

"我的意思是,可以修正搜查方针,将此次事件视为同时多起分尸杀人事件。就算不说犯人多达四人,难道警方没想过这些事件彼此可能毫无关系,或先发事件引发了后发事件,抑或是后来的犯人想嫁祸于先发者而故意模仿相同的方式犯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