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谱(第16/18页)

他给我讲了一部西部片,其中有印第安人和巴斯克人的一场残酷搏斗。巴斯克人的出现引起他的极大好奇,也让他忍俊不禁。我终于发现了是哪部影片:《晴天霹雳》86。内容提要明确指出:印第安人反对巴斯克人。为纪念格诺,我倒希望深入一个偏僻的街区,在一家被人遗忘的拆毁的影院里,观看这部电影。格诺的笑。半像间歇喷泉,半像旋转玩偶发出的嘎嘎声。我不善于使用比喻。这纯粹是格诺的笑。

一九六六年。一月的一天夜晚,大约十一点钟,让·诺尔曼回到孔蒂河滨路。家里只有我一个人,和他在一起。收音机开着,播送一条新闻:菲贡在雷诺德街的单间公寓,在警察破门而入的时候自杀了。他是本·巴尔卡案件的主凶之一。诺尔曼登时面失血色,当即打了个电话,冲一个人吼叫一通。他很快挂断电话,向我解释说,一个小时前,菲贡还跟他一起吃晚饭,菲贡是个老朋友,从上圣巴尔伯中学时关系就密切。他没有告诉我,五十年代,他和菲贡都关在普瓦西总监狱,这是我后来才知道的。

各种各样的小事件层出不穷,从我们身上滑过去,没有留什么痕迹。在印象中,你还未能过上自己真实的生活,只是个秘密的过客。这种偷偷摸摸的生活,有些碎片又浮现在我的脑海。在复活节,我偶然读到一份杂志的一篇文章,是关于让·诺尔曼和本·巴尔卡案件的,标题为:《还等什么不审问这个人呢?》同时刊登诺尔曼的一张大照片,附上这样一段说明文字:“他那张脸型是用斧头砍出来的,再用风镐雕琢一番。他名叫诺尔曼,又自称杜瓦尔。菲贡叫他‘大个头美洲豹’。一个乔治·菲贡,是诺尔曼,又名杜瓦尔的老相识了……”

这年春季,有时我就躲到勒加尔街,马尔雅恩·L家。他的公寓套房是一帮人的聚会地点:这些人没有指南针,航行于圣日耳曼草场区、蒙巴纳斯区和比利时之间。其中有的已经处于迷幻状态,来往于伊维萨岛87,就在此落落脚。在勒加尔街,也能碰到一个叫皮埃尔·杜维尔兹(或杜维尔茨)的人:一头金发,三十五岁,蓄留髭胡,穿一身浅色方格细呢装。他讲法语,是一口高雅的国际声调,衣服的翻领还挂着军功章。他声称当年在圣麦克桑军校曾是士官生,跟一个“吉讷姑娘”结了婚;他时常给一些大使打电话,而经常伴随左右的一个家伙,则长一颗随时准备让他吞掉的脑袋,他还吹嘘同一个伊朗女郎有关系。

还有一些身影,其中有个叫杰拉尔·马西亚诺的。还有多少人;已经被我遗忘,他们恐怕暴卒,早已不在人世了。

一九六六年春,在巴黎,我注意到气氛有所变化,某种气氛的变奏,一九五八年十三岁时,在接下来的阿尔及利亚战争结束时,我就有过这种感觉。不过这回,在法国,却没有发生任何重大事件,毫无断裂点——要不然我就是忘记了。说来实在惭愧,我还真讲不好一九六六年六月,世界发生了什么事。我们走出一条隧道,但究竟是什么隧道,我不得而知。扑面而来的这股清新空气,在以前的季节,我们未曾体验过。莫非是二十岁人的幻想,每次都以为世界跟他们一起开始吗?那年春天,我觉得空气更为轻盈。

本·巴尔卡案件之后,让·诺尔曼不再住孔蒂河滨路,已经神秘地消失了。大约是五六月份,我被传唤到毒品搜查队,要求我面见某位朗格莱警官。他在一间办公室,在来来往往的其他警察中间,一连审问了我三个小时,在打字机上录下我的回答。令我大为诧异的是,他说有人检举我嗜毒,贩卖毒品,给我看一张杰拉尔·马西亚诺的模拟像,那是我在勒加尔街遇见过一两回的人。我的名字似乎在他的记事本上。我说我从未见过他。警官要求我给他看看胳臂,检查上面是否有注射毒品的针眼。他威胁我说,要搜查孔蒂河滨路的住处,以及我在菲利克斯—富尔林荫路藏身的那个房间。看起来,他并不知道勒加尔街存在的那个点,这让我感到奇怪,因为那个杰拉尔·马西亚诺经常光顾那套公寓。警官放了我,还明确告诉我,我可能还要接受另一次询问。可惜的是,询问从来问不到点子上。

我让马尔雅恩·L当心毒品搜查队,也当心杰拉尔·马西亚诺,不过,此人再也没有露面。皮埃尔·杜维尔兹后来也被捕了,当时他正在一家武器商店,购买或者出售一把手枪。杜维尔兹是个骗子,签发逮捕证被抓起来了。而我呢,干了一件蠢事:我偷了杜维尔兹放在马尔雅恩·L家的非常华丽的服装,共有好几套,还拿走马尔雅恩·L房东的一架风琴。我同圣保罗花园街的一个旧货商讲好,东西全给他,卖五百法郎。他向我解释说,他从属于克利希街区的一家旧货商,非常熟悉茹瓦诺维奇。如果我有别的物品要脱手,尽可以给他打电话。他还多给了我一百法郎,显然被我的羞怯感动了。次年,我就弥补这件蠢事,用我第一笔作者版权所得偿付了所偷的风琴。我也情愿再给杜维尔兹买几套衣服,可是,我再也没有他的消息了。

干脆彻底坦白好了:一九六三年,我母亲和我,我们认识在跳蚤市场卖东西的一个波兰人,卖给他四套几乎全新的服装、衬衣和三双还带白木鞋撑的皮鞋,是我父亲的一个朋友罗贝尔·弗利放在一个柜橱里的。他也跟杜维尔兹一样,穿一身浅色方格细呢装,不知哪天就无影无踪了。那天下午,我们一个铜子都没有了。我去多菲讷街食品杂货店退酒瓶,才换回押金的一点零钱。当时,一根棍子面包要四十四生丁。后来,我又从私人和图书馆窃取一些书籍卖掉,只因我缺钱。有格拉塞出版的《在斯万家这边》88一本初版,由阿尔托89题赠给马尔罗90的,还有蒙泰朗题词的几部小说、塞利纳的信件、一八一九年出版的一本《国王武官职图》、魏尔伦的《女人与翁布尔牌91》的秘密版本、几十册七星经典和艺术著作……自从开始写作了,我就再也没有犯小偷小摸的毛病。我母亲尽管高傲,到了“漂亮的女园丁”或别的商店,有时也从货架上顺几件“奢侈品”和皮件。她从未被人当场抓住过。

然而,时间流逝,一九六六年夏临近,我也随之到了所谓的成年,避居到凯勒曼大街的街区,光顾附近的大学城,及其大片草坪、餐厅、小酒吧、电影厅和大学城居民。交了朋友,有摩洛哥人、阿尔及利亚人、南斯拉夫人、古巴人、埃及人、土耳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