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第6/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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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有时是友善的;在危机时刻,总会有一个个克莱斯站到我身边,他迟疑着送给我几句语调平淡的话。克莱斯在班里不属于理解力很强的孩子,大概跟我同岁。疾病有着某种古怪的优雅,仿佛疾病使他变得格外高贵……他已经是“大孩子们”的同学了,但他父母始终给他穿系带式、掐腰的丝绒衣服;他的手,他的脸,他的身体,他的四肢,都是那么不真实、不健康和细腻的洁白;请想象一下,与这种肤色相配的,是浅蓝色的眼睛、浅黄色的软发(用现在流行的说法是“铂金色”)和长长的睫毛。在总是一眨一眨、有点发炎的眼睑下缘,深褐色的雀斑十分醒目。他走路很慢,抬手的时候也小心翼翼,说话一板一眼,咬文嚼字,流露出生性的拘谨和多虑,让人联想到一件异常贵重的瓷器;我惴惴不安地拿眼角瞥它,担心自己坐下或走动时,一不小心会碰碎它……克莱斯是个数学迷和病秧子;我的意思是说,除了数学和疾病外,他对什么都不感兴趣;就他的兴趣而言,学校作业、孩子娱乐、周围环境和我们的玩具,一切都排在第二位。他患的是血友病,很容易出血;谈起疾病,他总是态度客观而专业,郑重其事,一板一眼,满嘴都是医学名词,像一位年轻医生谈论第三者的病症。他对什么都不感兴趣,只有血友病;偶尔提到文学,他知道左拉的长篇系列小说《卢贡—马卡尔家族》里有一位小主人公就患这种疾病;每天从早到晚,他都语气严肃、不带悲剧色彩、态度客观、格外热心地讲解血友病的症状、治疗方法和自己病情的严重程度。血友病将克莱斯跟全班人隔绝开来,日常的生活起居,他凭借自己的努力量力而行。他用那双总爱眨动、有点炎症的眼睛无比严肃地关注周围的一切。克莱斯从不匆忙,不惊慌失措;他在生死之间漫步,小心谨慎,深思熟虑,好像他有大把的时间,任何事情都来得及做。我后来意识到,他在第一天晚上对我的友好,并非出于温柔的同情心,而是出于某种含混不清、突然产生的情绪;他只是想找一位同伴,一位有理解力和求知欲的同伴,他想跟他讲述几个关于自己疾病的生动细节,这些细节他几乎全都讲过,但有几点新发现。他对自己疾病的长期观察,就像对待一个宇宙或人类的核心问题。这种客观上的自私,完全占据了他的整个生命。他用佯装出来的兴趣听我讲述我的怨艾和我的观点,就像一个成年人听孩子的抱怨。克莱斯以某种与众不同的、单向的端庄方式,在疾病中提早长成了“成年人”;关于生活他一无所知,但是却能跟死亡知根知底地和睦相处;他用一种慎虑的淡漠谈论毁灭,他那缓慢而单调的语气,就像谈论某个让他熟悉得生厌的话题。我始终未能完全弄清,数学——克莱斯感兴趣的另一个领域——跟他的疾病有着什么样的直接关联,一个是源于另一个的结果,疾病成了数学的前提条件,两者密不可分,至少是对克莱斯来说……有的时候我很怕他。不管怎样,在我的青少年时代,在寄宿学校里,他是第一个用人的声音跟我说话的人。
一两天之后,我明白了:我是这个社会无足轻重的贱民,我是排在最后几名的一个倒霉蛋,一钱不值,狗屁不是。我即使用从不懈怠的挣扎和随时随地的留心、谋算、龌龊和铤而走险,也可能只会一时半会儿地被别人忍受;对于平等,我连想都不敢想,我不属于他们中的一员……我在学校的第一个晚上,寝室里的“编制”满员,我们以军人的速度脱掉衣服,爬上铁床;学监踱步走到两排床铺的中间,扫了一眼那些不情愿地钻进被子、姿势僵硬、一动不动躺在床上的新学员——关上灯后,夜灯亮了,蓝色的灯泡照在三十五个孩子头上,我意识到,我被关进了笼子,在冷酷无情的监控下,如果我想活着出逃,怎么也得睁大眼睛……我意识到,家庭不再保护我,从今天开始,我不得不在“社会”上生活;这个“社会”,就是睡在我周围的这些不同寻常、散漫不羁、既可向善也可趋恶的个体生命,无论他们醒着还是睡着,白天还是晚上,每分钟都被一个高高在上、强大无比的意志所监视、敲打、警告、处罚、驯服。那天晚上,我一分钟都没睡着。我暗下决心,要动用自己的全部本领,小心,谨慎,但绝不投降。接下来是一段艰难时期,只有熬过这段漫长而痛苦的时光,我才能以苦涩的教训与痛楚为代价成功地实现我的计划。首先我必须学会的是,人与人之间毫无因由,甚至毫无目的地利用一切机会冷酷地相对;这种习性来自我们的天性,对此没什么好抱怨的。对新学员来说,开始了两种生活:一种是正式的、受到监督的、在上层权力的犀利目光下生活,这种生活相对放松,还可以忍受;另一种则是无影无形,隐蔽难测,由幼稚的利益、力量、突然冒出的邪恶以及亲善的能力构成的。这已不是“帮伙”式的幻梦生活,绝对不是,我一下子跳进了齐颈深的血与肉的“社会”沼泽——我们总生活在同谋之间,眼珠乱转的虚情假意,从不松懈的“卑躬求乞”,哪怕是在两个人之间;这种坚忍不拔的努力,实际上只是为了占据主导地位的造作表演,为了在罪犯之间加强亡命徒的威信,对于这种威信,即使再大胆的家伙也不敢违抗。敏感而复杂,总之,我从上等人家孩子的个人生活,一头跌落到“拳头法则”的世界里。很快,我学会了使用我的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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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我忌妒克莱斯和血友病,忌妒他能够跟周围人保持距离,能够受人尊重地作为局外人生活在我们中间;他不住在学校宿舍,但是每天下午,他跟我们一起在教室里学习,而且学多长时间看他自己的情绪……我们其他的孩子,则像机器人一样生活、学习,像机器人一样睡觉、游戏。不管我考试考得如何,身上都像奴隶一样披着锁链。清晨,我们在盥洗室里站成一排洗漱,之后在学校小教堂里做弥撒,早餐后是半小时的“自由活动”,然后上课,洗手,在一个铺着油布桌巾、能容两百人的餐厅里吃午饭,一小时的游戏时间,在神父的看管下,三小时背书,一小时散步,七点半吃晚饭,之后有半小时的自由活动时间,最后在管理员的监督下脱衣上床……有时下午,我们成群结队地去博物馆参观,每个月可以去一次剧院;萨奇瓦伊[130],就是我在国家剧院里见到的,他在台上扮演李尔王,吓人地吼叫,眼珠乱转。我们像王子一样舒舒服服地坐在包厢内;学校很注意自己“尊贵”的名声,他们为我们购买国家剧院和大歌剧院底层包厢的戏票;我们穿着民族盛装,戴着白色手套坐在包厢里;抹着头油,一副绅士风度,看上去就像青年军官。平时,不管是在学校,还是出门上街,我们全都身穿制服,披着军官式的斗篷,上面点缀了一大堆金黄的饰穗,下穿黑色长裤,头戴有帽檐的军官帽,活像鲁道威卡军校[131]的士官生;星期天晚上,当我跟茹莉表姑一起沿着布达的街道往家走时,步兵们经常在黄昏的天光下向我们致意。在学校里我们也穿制服,俗称“小波兰服”,做得跟军服一样笔挺,让人觉得不自在,只是没有那么多金光闪闪的穗子罢了……穿着制服,我们也自觉很高贵,像陆军中尉那样潇洒帅气;我们蹩脚地敬礼,步兵们也迟疑不决地向我们致军礼;我们在裁缝那里定制了一顶“特殊”的帽子,就像军官们戴的大檐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