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第6/14页)
丽兹酒店的大堂正门开向康邦街。下午四点到五点之间,我坐到酒店的吸烟室里读报纸,喝一杯苦艾酒,将报纸摊在桌子上,随后我跟所有进出酒店的访客们一样,开始全神贯注地投身到“微服出行者”的角色里。墙上挂着骏马、名犬的彩色木刻和时髦美术家“塞姆”创作的漫画;过路的外国游客坐在桌旁,坐在磨破了皮面的沙发里,在朦胧的光线中喝威士忌;领班侍者面带甜蜜的倦意慵懒地坐在吧台后,不时会有人推门进来:西班牙国王,威尔斯王储,罗斯柴尔德家族的某位成员,摩根也经常光顾这里……领班侍者对客人们的习惯了如指掌,无须询问,就将鸡尾酒端到他们跟前。西班牙国王跟驻巴黎大使基尼奥内斯·德·莱昂促膝密谈,一谈就是几个小时——所有来这里的客人都是“微服出行者”,我也是。没人注意坐在自己旁边的人,跑堂对摩根先生的态度跟对我一样,说一句“谢谢,先生!”,然后将摩根先生留下的小费扫到手心。从某种角度说,丽兹酒店的吸烟室悬浮在世界、时间和约法之上。在这里,造访者置身于一个非常特殊的局外地带,国王们,匈牙利记者们,画家们,皮条客们,世界著名的女演员们,途经这里的巴尔干国王们——只有领班侍者认识所有客人,他基于特殊的训练和丰富的经验,只用一个眼神或一抹微笑,无须尊呼名衔就能准确地向每位客人致以相称的敬意——只需要这些,既不要多,也不能少!在每天下午四五点之间,这间小厅的空气里弥散着某种不可抗拒的诱惑。我在这里揣测世界,揣测它的深度、高度和隐秘的联系……我将许多副面孔存入了记忆,那些面孔,后来我在其他许多地方重又遇到,在软卧车厢的过道里,在海滨,在机舱里,在英国或法国著名画报的封面上……在那几个小时里,我一刻都不觉得自己“附庸风雅”;我没有别的目的,只想近距离地“看”一会儿那些世界名角,看看在过去的一个半世纪里,究竟有多少人在历史的沟壑里栽倒或爬出!在“鸡尾酒时间”,大概六点钟左右,在抽两支雪茄烟的间歇,在一张张方桌旁,英、法、美的先生们跟西班牙经纪人,或跟隔壁旺多姆广场上营业规模神速扩大的美国银行家只需通过握手和微笑,就能在闲谈中顺便谈成大笔的生意。银行家们之所以下班后去丽兹吸烟室坐半个小时,就为做几宗真正的买卖……在那段时间,梅隆[255]光顾过这里,还有一位波旁王朝的王储也经常来这儿。一般来说,每位属于这个“世界”的人,其姓名和住址都被收录在《谁是谁》[256]或别的哪部根据血缘、财富、权势编排的不成文、不公开的权贵名册里。在这个老派的地方,空气里弥漫着某种危险四伏的窒闷气息;客人们静静地坐着,抽着烟,与此同时,大堂内发生着什么虽不可见但可感知的大事件。“谢谢,陛下!”小跑堂低声地对坐在我临桌的葡萄牙或希腊的前国王说;没有人应声,没有人从报纸上抬起眼看,没有谁的视线从《纽约时报》欧陆版的股票新闻栏移开。
我将丽兹吸烟室视为只属于自己的某种秘密。匈牙利人大多去蒙帕纳斯的艺术家咖啡馆。我更对这类巴黎大社交圈的秘密场所感兴趣;我审视一张张面孔,观察每个人的气质、风度和言谈举止。我就像一位身穿便装的肖像摄影师在这里“工作”。我闯进了一个新世界,我在那里连嘴巴都不敢张开。我小心地品尝这个特殊世界的奇味菜肴。每天晚上,我们都坐到大环路上的某家咖啡馆前。壮观的风景,巴黎的街道,满足了我所有的娱乐需求。在巴黎,我不记得有哪个晚上我们感到无聊。我经常在咖啡馆的露台上一直坐到拂晓,在“小那不勒斯”或“马德里”,或在那家正对晨报总部,午夜之后单身牌友、赛马手、站街女郎和皮条客聚集的简陋不堪的小酒馆里,望着街道出神……初到巴黎的那段时间,有一点梦幻,有一点迷茫和羞怯。慢慢地,这座城市变得迷人起来,我开始听懂这里的俚语,了解这里的小秘密,在窄街小巷里穿行自如——她将我诱到怀抱里,待我像一个旧日知己,不再放我走开。我已经熟悉并喜欢上她的味道,这股甜丝丝的黄花烟草和汽车尾气的味道,我的神经系统已经适应了她的节奏,适应了这种令人紧张、昼夜影响着这座城市的经济波动。我在咖啡馆里已不摘礼帽,半夜我跑到普吕尼耶小饭馆,虽不算麻利但相当专业地用娴熟的动作吃一堆牡蛎。种种迹象表明我已“巴黎化”了。我已经变得没有教养,要比早先在柏林更没教养。我开始学习欧洲人的生活习俗。
6
随着时光的流逝,当我真心地获得了一切,当我刻意追逐“体验”时,我的情感变得日益丰富,除了经验,除了“真实”印象之外,别的我什么都不看重。我还不懂得这个道理:对一位作家而言,一切事物的价值只取决于能在自己个性的炼金炉中淬炼出多少。我想看……究竟想看什么?我的上帝,我想看一切的一切!一天上午,我跑到大学解剖室看尸体,下午五点我在丽兹酒店喝茶,晚上我在追欢逐乐的夜店里看身体,或在一场“咖啡音乐会”的露台上看面孔。我爬到圣母院的钟楼顶,或钻进地下,钻进迷宫。我在巴黎城内东跑西颠,就像一只被松开狗链的小狗。我对拿破仑墓所抱的兴趣,丝毫不亚于“维莱特”的断头台。阿纳托尔·法朗士对我来说,就跟我的楼长一样陌生;我闯进他们的房子里,在他们家中四下环顾,嗅闻,记录,用眼睛和心灵拍照。从我的体内迸发出一股原始的生命欲望,就像一个可以不受惩罚、毫无障碍地在白人城市里行走的黑人。我的法语并不好,但我总是心急火燎地语速飞快;在这种状态下,谁会在乎不规则动词的特殊性呢?早晨,我离开康邦街,沿着将杜伊勒里宫花园与沃利拱廊隔开的栅栏散步,我看鲜花,看铜像,看卢浮宫屋顶上雾气朦胧的晨曦;之后,我怀着“前进”的感觉冲向城市,几乎是在放声叫嚷,就像一个不能快速迈开脚步的人。那些街名,那些建筑,那所有的一切都是“记忆”,这记忆来自文学,这记忆来自经遥远的时间、时代、民众和习俗过滤下的知识,现在,这记忆慢慢复苏并变成了现实,具有了形体,可以被触摸。“日常安排”的多姿多彩让我沉迷其中:对我来讲,不管做任何事情都不存在本质区别;我下午去法兰西学院出席一次纯化语言会议,或走进某家百货商店的旋转门,或在和平街看看商店的橱窗,或在国立图书馆大厅里读《箴言报》的某个合订本,或去皮托镇[257]旅行,在那里拍售廉价机票——这所有的一切组成“记忆”,这所有的一切都“很有趣味”。无论我翻开大画册的哪一页,图中的风景都令人心旷神怡……仿佛一个相隔久远、已被忘掉大半的童年时代——某种共同拥有的、欧洲人的童年时代——的记忆被唤醒了:许多场景与人物都从历史、小说和童话里复活,从雨果、法朗士、拉马丁[258]、米什莱[259]的笔下复活,成为时下话题,成为日常新闻。全世界所说的“法国”到底是什么?石头、血液和纸,风景和气候,具有特别的、“那么法国”味道的水果,微笑与风度的区别、与神经系统的区别和地理学因素,某种超人类的、超越其他种族的东西……为什么法国人拥有自己的文学,比方说荷兰人就没有?为什么德国的平原人拥有自己的艺术,而斯堪的纳维亚人就从来没有过?为什么挪威人能拥有自己的文学?为什么法国音乐很一般?我在巴黎嗅到了“种族”的秘密;我所知道的东西,总是对差别的证实,但从来不是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