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鸦(第13/14页)
我喜欢这个邻居。我对他没有任何敌意——他无意中为我指出了我该搬去的地方。他对自己想获得的东西充满敬意,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山谷和土地也是属于他的。他母亲幼年时曾住在河边一栋农舍中(如今部分损毁),那里不缺乏敬畏。我一直清楚,我无从保护一片风景,在第一个春天过后,它便只存在于我心底,有着一种特殊的纯粹。从那第一个春天起我就知道,这一刻总会到来。但是现在,它的到来让我震惊。这里的一切都曾是我快乐欣喜的源泉,它们欢迎我治愈我,现在却仿佛面临死亡,成了痛苦之源。
*
每个来应聘“帮手”的女人都以自己的方式将她神圣的物品带来庄园,在装修一新的房间住上一阵,接着离开。不过,好像终于出现了合适的人选,菲利普斯太太也安心地重拾私人生活。
她之前和菲利普斯先生共享的生活有不少公共娱乐——酒馆、俱乐部、宾馆酒吧、带舞池和乐队的乡镇餐厅。和房子、住所、工作或职业相比,这些娱乐更让菲利普斯夫妇的生活安定、有节奏。现在这种节奏又凌驾于她的悲哀之上。初春,在之前夫妇俩的度假时间,她和老朋友出去过了两周。
她不在的这段时间,她的帮手走出庄园的阴影,开始露面,并且无拘无束地巡视了整个庄园。一个约莫五十岁的瘦弱女人,对庄园的孤独和气势十分满意,一如多年前那个把衬衫下摆打结露出腹部的女人或女孩。这个上了年纪的女人穿得讲究:一条昂贵的花呢裙。应该花了不少钱。我觉得在这一点上她像皮通:虽然只是个仆人,但绝不输于此地的标准,甚至多少还要和它比上一比。对我而言,她使这个地方改变了太多!这么多年来,我觉得自己又处在了他人的监视之下。
菲利普斯太太回来后,这个奇怪的女人退了下去,变得胆怯、紧张,仿佛不愿让我看清她和菲利普斯太太的关系。
假期后菲利普斯太太变得判若两人。她的额头光滑了;眼圈和皱纹不那么深了,声音也变得轻快,在电话里听来尤其明显。度假回来两周后,她打电话说有一份礼物要送给我,语调很是活泼。
她穿着运动型夹棉夹克,双手轻轻捏着一根手杖,将手杖水平托着。当她单手持手杖时,姿势一看就知她不习惯用手杖,不知道如何握或使用它。
她说:“我周日去见了斯坦的父亲。他要你收下他的手杖。”
是那根带叉的拐杖,他在庄园散步时用大拇指拄着杖子走。那是我第一次见到这种手杖。我也喜欢用手杖,我父亲早年曾做手杖玩,用的是某种丛林树。我从父亲那里继承了一种对手杖的感情,早年在旅行时总是试图带回一根手杖。
带叉手杖是我和老菲利普斯先生聊的第一样东西。他知道他在庄园里拄着它走的时候引起了我的注意。现在送给了我。我把它当作一件新事物、一份礼物来审视,结果发现它比我记忆里的要短。我印象中它有老人的肩膀那么高,事实上它就是武术棍的长度,立起来也就是及腰。手杖的分叉部分及其下一英寸左右的树皮是剥掉的,这个时髦的装饰下还有另一个时髦的东西:一个铜色的金属环。我之前没有注意到它;而且菲利普斯太太拿来的手杖闪着新漆的光亮,我觉得老人可能买了一根新的送给我。但是手杖底部约一英寸厚的橡胶垫圈前后磨损了不少。这确是老人用过的手杖;他把它打理得漂漂亮亮再当成礼物送人。
我对菲利普斯太太说:“我会一辈子留着它的。”
若是几年前,我会觉得这样的话轻易说不出口。但现在我只觉得这个承诺我不会实实在在地去履行,正如对丘陵与河流的记忆,对白垩与苔藓玫瑰的记忆,将会随老人的死去而消散,即使我能把这根手杖传给一个细心的人,但有关它的联想终究延续不下去。没有那些联想,这手杖不过是一件物品。正如被常春藤缠绕的樱桃树的金黑色树干,我给它打磨上漆,它已成为我在庄园后期生活的纪念品,但它终归会失去这样一种意义。
菲利普斯太太说:“这古怪的老头。”
这话很奇怪,她和老人很疏远。这疏远表现在她脸上:新近光滑的皮肤、眼睛里的明澈、毫无倦意。并且她的语调里是一种正在苏醒的讽刺和对生活的热爱。
她说:“我想该先告诉你,免得你从别人那里听到。你知道山谷里闲话传得快。我收到了解雇通知。”
于是,手杖这一礼物又多了一种联想。菲利普斯太太把它送过来——她在电话里活泼的声音,她对老菲利普斯先生的疏远,虽然老先生最近还拄着手杖在庄园散步——这礼物仿佛是她即将告别庄园生活的标志。她看上去很轻松的样子。当我开始了解菲利普斯夫妇,不再把他们当作典范仆人之后,我钦佩他们的冒险精神,以及一无所有、随时准备离开的超然。然而现在,菲利普斯太太的消息为她带来的礼物增添了一丝孤寂的美感。
她说:“不用我说你也知道。自从斯坦离世之后,日子就不怎么好过。斯坦能应对。我一个人不行。他很难对付。”这是指房东。“而且也好不起来。这是难处。不是你努力就能改善的。”
她开始走向门口。她停下来,透过厨房门的高玻璃窗望着折断的白杨,它们又焕发出生机了。
她又说起话来,语气有些亲密,带着一丝询问,也有寻找安慰的意思,仿佛我是她的亲人。她说:“度假期间我遇到了一个人。有天他来和我们一起吃晚饭。朋友中总有那么多喜欢当媒人的。你不会相信的。反正,我想该先告诉你,免得你听到一些有的没的。斯坦和我达成一致,无论谁先走,留下来的那个应该再婚。”
这真是怪了。她之前在我面前从来没这么放得开,之前她总是紧张兮兮的。这种紧张首先源于她对庄园的陌生,源于她不了解我,其次源于她的疾病,再者源于她的孤独。也许,又如我现在想到的,是源于她和菲利普斯先生的同居生活,他是个能量巨大的人。而我也觉得和她变得亲近了,这仿佛是在回应她有别于从前的性格。
*
正如菲利普斯太太所言,这消息很快在山谷里传开了。布雷听说后,第一反应是想到房东,庄园的主人。他说,似乎也是在说自己:“衰老是件残酷的事。我想他们会一卖了之,最后什么都不会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