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动手抹吧,吉夫斯!(第3/3页)
我腾地坐起身。希望之光再次普照,想到刚才居然误会了他,懊悔之情就如同斗牛犬狗崽啃噬塑胶骨头一般,啮咬着我的心。我立刻明白了这个脑力巨人的意思。
“你是说——”
“先生,我这儿有一小罐鞋油,正是为此备下的。只要涂在脸上、手上,就足以以假乱真,倘若斯托克先生遇见,只会把先生当作黑脸艺人班子的一员。”
“吉夫斯!”
“假若先生不反对,可以依我的建议:先等这些黑脸艺人坐汽艇离开,之后由我去找船长,表示其中一位艺人是我的旧识,因为聊天的缘故,错过了开船。我想他会爽快地答应让我划其中一只小船送先生上岸。”
我呆望着他。相识相交多年,他往日的种种妙计一一涌上心头,想起他几乎以鱼类为主食,导致大脑里磷脂满满,已达到人类大脑可容纳的极限——即便如此,我也着实想不到他竟然还有此高招。
“吉夫斯,”我说,“我从前就说过好多次了——你卓尔不群。”
“多谢先生夸奖。”
“别人聆听我们的问题,汝却不受约束[2]。”
“但求先生满意罢了。”
“你觉得能成?”
“是,先生。”
“这个计划有你打包票?”
“是,先生。”
“你说东西带在身上?”
“是,先生。”
我一屁股坐在椅子里,仰面朝天花板。
“那就动手抹吧,吉夫斯,”我说,“一直抹下去,直到丰富的经验告诉你抹够了为止。”
[1] 两句俗语,一是“牵马到河易,强马饮水难”,二是“领某人到圣坛”,即结婚。
[2] 出自英国诗人马修·阿诺德(Matthew Arnold, 1822—1888)的诗作《莎士比亚》(Shakespeare, 1849)。